重穿农家种好田

作者:捡贝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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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为什么不去上课?”温晓旭见田晴晴没去学校,不无责怪地说。

  “我在家自学。”

  田晴晴眼睛看着别处里说。与老师的“君子协定”,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哥哥田幼秋。她已经嘱咐了母亲,要绝对保密。

  “老师同意?”

  “我给老师请的别的假。你不要对任何人说。要不老师知道了批评我。”

  反正一天到晚都生活在谎话里,多说这一次也无所谓。

  “那你什么时候去呢?”

  “我光在家自学文化课,体育课和思想教育课,我还是照样参加。这个我有课程表。我去参加所有的考试。考试的时候老师一般都提前告诉,你来给我送信儿。”

  “文化课光参加考试?”

  “嗯哪!”

  “哎呀,才说在一个班里了,刚过了两个星期,又要分开。”温晓旭把脑袋一抱,蹲在了地上,又说道:“你就不会到学校了去学呀?一个人学着多没劲儿,我也没伴儿了。”

  田晴晴望着他,心里热热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人嘛,就是这样,得寸进尺。在没上学的时候,两个人有时一天也见不了一面,两年的时间也就这么过去了。

  上一年级的那些日子,两个人一块儿来,一块儿回。温晓旭高兴的了不得,搂着田晴晴的肩膀说:“晴晴,现在多好啊。我天天都能和你一块儿走,真幸福。”

  跳级以后。温晓旭只要有空,必定到田晴晴待的角落里去陪着,仿佛不这样,就会有人把他的“小媳妇”抢走了似的。

  田晴晴也很享受这种保护,只要有温晓旭在眼前,她就感到很幸福,浑身如同鼓满了春风。

  “晴晴,为了我们能在一起上学。你就不会改改主意呀?”温晓旭近乎以哀求的口气说。

  田晴晴摇摇头:“五册书我都会了,在那里坐着也是白耽搁工夫。还不如摘知了皮儿卖钱呢!卖了钱我给你买糖吃。”

  啊哈,哄起小孩子来了!

  “我不吃糖,就愿意和你在一起。”温晓旭说着,竟然掉起眼泪儿来。

  田晴晴被他纯真的少年心情感动了,掏出手绢给他擦眼泪。声音涩涩地说:“不是还有体育课和思想教育课哩嘛,还有考试的时候。下午放学和晚上,你又来我家做作业。我们不是还和过去一样天天见面吗?”

  啊哈,什么什么呀?还真像一对痴男怨女似的!也不想想你们才多大点儿?

  其实感情就是这样,只要把对方装在心里。无论年龄多小多大,都会产生难分难离的感觉。也许温晓旭还把这份感情停留在“过家家娶媳妇”阶段,但田晴晴却是认真的。她三世为人。活了两个二十九岁,一次恋爱也没谈成。

  这次一穿越,老天爷爷就给她送来了一个英俊的小正太。并且还是大人们口中的“娃娃亲”。她由一开始的抵触,到后来的慢慢接收。经过两年多的耳鬓厮磨,她真的喜欢上了这个活泼可爱,有时候还有点儿憨的小伙子。虽然心里有种老牛吃嫩草的内疚,但现在的自己就是一个小布丁——一个只有九岁的小女孩儿。

  穿越了,重生了,那就让自己的情感从青梅小竹马开始吧!

  哄喜欢了温晓旭。又在同桌田书行这里受到了埋怨。

  在去上体育课的时候,田书行对她诉苦说:“晴晴。你这一不来不要紧,可把我给治了。上课我听不懂。下课没人给辅导。听了你的话以后,我知道了抄别人的作业不对,就不借作业本了。可我又不会做,回回完不成作业,回回挨老师批评。你怎么好好的不来了呢?”

  田晴晴:“不是对你说了吗,我有事,以后会经常不来的。我已经给我哥哥说了,让他帮助你。你不会的没去找他?”

  田书行皱皱眉头,一脸无奈地说:“他在正中间,周围都是同学,我不好意思过去。哪像你,扭头就能问着了,别人谁也不知道。”

  啊呵,原来是自尊心在作怪。

  也难怪:他今年十三岁,在三年级蹲了两次班。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去向比他小两岁的田幼秋请教,确实难为了他。

  田晴晴想了想,说:“这样吧,你每天晚上去我家做作业,不会的我给你辅导。晓旭哥哥也是每天晚上在那里做作业的。”

  田书行擓擓后脑勺,很惊奇地问:“这个……你妈妈愿意?”

  田晴晴:“我妈妈不管。我们家里虽然人多,热闹。我哥哥有一间自己的屋子,你们在里面关上门,谁也影响不到你们。”

  见田书行犹豫,又说道:“那屋里还有我大表哥过来顺,放着一张大写字台,你去了,正好一边两个人。我表哥今年也是十三,你们两个人同岁。

  “他一开始学习也很不好,在这里插班以后,慢慢的就好起来了。现在在班里是中游。我看你们的性格也有些相仿,肯定说的来。”

  “你是不是说的那个腿有毛病的,整天和你们一块儿来回走的四年级里的学生?”

  “嗯哪,现在学习很用功。他说我们家里的环境好,进了屋,不想学习都不行。包括我弟弟在内,四个男孩子,玩儿的时候能把房顶子都快掀起来;做起作业来,又鸦雀无声。你去感受一下就知道了。”

  田书行:“我怕给你家添麻烦。”

  “添什么麻烦呀,他们已经三个人了,添上你四个,正好一人一个座位,谁也碍不着谁。上面有个大吊扇,可凉快哩。”

  田书行终于被说动了,点头同意。

  田晴晴:“今晚你就去。你要不去,我就和温晓旭找你去。”

  田书行:“别,别,我一定去!”

  田晴晴:“你知道我家在什么地方吗?”

  田书行:“知道。全村最大的房子。我就本着大房子去找。你们家的狗不会咬我吧?”

  田晴晴:“不会,我们家的狗分出好赖人来喽。一般串门的它连理也不理,就在一边儿卧着。我们那一弯儿里的人都知道,谁也不怕它。”

  田晴晴说的是事实。她家的狗在村里也是一个传奇,一是厉害的有名:把进院子的盗贼咬的浑身血呼淋啦,站立不起来;二是老实的过分,整天往角落里一卧,对来串门的人不闻不问。当弯儿里的人们对它熟视无睹。这些田书行也又所耳闻,所以这么问。

  晚上,田书行果然来了。由于田晴晴事先给家里人过了话,田达林、郝兰欣和过来顺,都很高兴地和他打了招呼。

  田幼秋的屋里,临窗放着一张大写字台,上面按着一个吊扇,桌上放着一个大台灯,照的写字台周围通明。门一关,声音和人都进不来,环境优雅又清净。

  这也是田晴晴特意设置的。三世为人的她,知道环境对学习的重要性。

  “晴晴,你哥哥的屋里真好,坐在里面,想不学习都办不到。”

  来了两晚上以后,田书行高兴地对田晴晴说。

  “那咱就说好,你每天晚上都来,不会的地方就问我。我给你讲解清楚了,你自己做作业。”

  田书行点点头,同时在心里纳闷:你又没去听课,怎么知道老师怎么讲的?

  田晴晴看出了他的疑惑,笑笑说:“我在家里自学的。这样还不耽误做家务。”

  田书行在这里做作业的事,来串门的人们渐渐都知道了,有时就拿他当话题。在人们的一次悄悄话中,田晴晴知道了田书行的家事。

  原来,田书行不幸的命运,是从他爷爷的一次*开始的。

  在田书行三、四岁的时候,他的爷爷见儿媳妇年轻漂亮,动了色心,便勾搭成jian。

  一日,两个人正在屋里gui混,被来串门的一伙子人撞见了。没承想这个老公公却是个有色但没勇气承担的人,立时在炕上抽起筋来,动弹不了了。

  外面人们一哄嚷,人越聚越多,他在屋里抽的越来越厉害。

  闻讯赶来的儿子见状,只好用被子蒙着他,把他背了出来。然后请大夫给他医治。不知是羞臊的还是真有病,他从此再没起过炕,不久便一命呜呼。

  田书行的母亲自觉无脸面面对众人,便离家出走了,以后再也没有回来过。

  田书行的父亲经过这一系列的打击,性情大变,只要手里有钱,就打九分钱一两的散酒把自己灌醉,无论哪里一躺,三天两天不回家是常有的事。

  田书行的奶奶见儿子如此萎靡不振,再续弦已是无望。为了照顾年幼的孙子,便把还待字闺中的唯一的女儿嫁在本村九对,让她担负起父子俩的穿戴。

  田书行的姑姑过门不久,抑郁成疾的奶奶便离开了人世。从此,田书行便于父亲相依为命。

  田书行父亲虽然酗酒成性,不过他的良知还没有没灭,对唯一的儿子关爱有加。知道自己和父亲都没有文化,大字不识,才做出这等伤风败俗的事来。便一心一意想让儿子上学,将来成为一个有文化、懂事理的人。(未完待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