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食品厂现在土建已经完成了,接下来是内部装修和外部保温什么的,设备据说已经从德意志订购了,厂子落成能搬进来,过完年后,村里会选出一部分人到市里,有专门的人给咱进行培训,所有的钱和人都不用咱出。篮。色。书。巴,”林天福滔滔不绝的说着:“后场也用来建楼房了,说要弄一个小区,然后咱村人都搬进去,咱现在的房子,到时候改成农家乐,给那些城里人住,嘿嘿,城里人真有意思,这破房子有啥住的,楼房多亮堂,多干净。”
林天福的语气中洋溢着满满的幸福感,或许是生活改变的巨大差距,让这些辛苦了大半辈子看不到希望的人们一下子无比的满足。
“嗯,以后你们少种点地,多搞一些副业,比如种植葡萄,黄芪什么的,咱有销路,也不怕没钱赚,一边在食品厂中上班,一边搞点副业,家家都能奔小康。”林笑一边笑着说着,一边打开车的后备箱,把一个大提兜递给了父亲。
林父结果提兜,笑道:“嗯,老黄说了,这次把大家的地都集中起来,一起分区种植,然后大家分红,说是什么按照新农村那么搞,我觉得成,哎哟,这兜子挺沉啊。”
那兜子里面装的四套衣服,还有鞋子,和一些吃的,的确很沉。
林笑也从车子上面拿下一个更大的兜子,然后把后备箱门卡上,道:“里面有点吃的,有分量,对了,现在家里的钱够花吗”
林父笑道:“现在我手里还有两百多万呢,我是不需要钱了,村子的账面上,还有几十万呢,咱村子,现在有钱差这帮老村民了。不过大家都有信心,这几年内,能赚不少,过了年。村子里准备再买一台货车,负责运输。”
“行,看你们搞的,还头头是道呢。”林笑莞尔道。
林父憨憨一笑,道:“我们哪儿有这么多想法啊。是县里给咱村专门派了指导员,来替咱村做规划,总之,还是借你光了。”
父子俩一边聊着,一边进了屋子,两人将提兜往炕上一放,林欢欢呼一声,上去拉开了拉链,然后一件一件的往外拿。
“这大衣是妈妈的咦,老爸也有一件”林欢拿出两件羊绒大衣。放在炕上道:“还有两件皮夹克都是好东西啊”
林欢一件一件的往外掏着,嘴里嘟嘟囔囔的说个不停。
林欢拿出林笑给她买的羽绒服和羊绒毛衣,还有可的小皮鞋,乐得合不拢嘴。
林笑吧海参和养生酒,保养品什么的拿出来,道:“海参,以后你们俩每天一根,欢欢也跟着吃吧,从今以后到了冬天,你们都要吃海参进补。这样体质会变强的,会少很多疾病。”
林父林母跟着频频点头。
要是换做之前,他们是绝对不会吃的,因为太贵了。可现在不同了,条件好了,他们可以没有压力的享受孩子的孝心。
唠着唠着,话题有转到了乔妮儿身上,按照林父林母的意思,是明年要给林笑和乔妮儿结婚的。今年年前最好订婚。
林笑拒绝了这个提议,因为在乔妮儿家这边是不兴订婚的,都是直接结婚。
而在结婚日子这边也有点不同意见,按照林父林母的意思,是在冬天结婚,十月中旬以后最佳,这个好错过农忙期,而在城市里则是五一啦,十一啦这种日子。
最后这个话题决定放一放,等到时候两家商量完再说,双方父母还没见面呢
一家人聊到很晚才睡,第二天,林笑是踏踏实实的睡了一个懒觉,这种热炕头很懒人的,尤其在这寒冷的天气,赖在被窝里那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林欢早出去了,在大门口心上林笑开回来的牧马人,林母忙活了几个清淡一点的菜,这才叫林笑起床。
林笑下了地,来到厨房,帮着母亲忙着端菜。
“哥,你这大车太霸道了,真够棒实的。”林欢进门之后,开心的说道。
“等会儿哥拉着你们去县城。”林笑一边从柜台上的盘子里抓起一块刚弄出锅的锅巴放嘴里,烫得不行,含糊不清的说道。
林母打了林笑手一下,笑骂道:“还是这么嘴急,去了小妮儿家可别这样。”
“我知道,嘿嘿。”林笑一边嘿嘿笑着,一边又抓起一块扔进嘴里。
吃过饭,林笑把车提了出来,准备完毕的林父林母和林欢三人上了车,林欢摸着毛绒绒的坐垫,不释手。
林笑沿着新修的大道驶向县城,今天正好是县城的大集,热闹非凡。
集市,是林笑家乡城市所特有的一种买卖交易方式,不光是他们这里,其实在华夏,很多地方都有着这样的风俗习惯,平时农村人很仔细,生活也很平淡,集市是他们购物的地方,通常小集市一个月四五回,而大集实则是每月三次,而林笑他们管这种购物方式叫做赶集。
当然,赶集上面的货物,基本上都是从村家里常用的,很受欢迎。
林笑进了县城把车停在仁桓县最大的商场八千平的停车场,然后在八千平后身的集市上面闲逛。
在这地方,其实有一种矛盾的情况,是在没有集市的情况下,县里的人都上八千平商场里面购买,这是一个综合性的商场,里面从日杂百货,道服装鞋帽,道果蔬鱼肉统统都有,而且价格很公道,是县城里人民平时生活购物的最常光顾的地方。
可是一有大集的时候,每月三天,是八千平商场老板最不高兴的时候,那时候商场后面各种摊位热闹非凡,不光是县城的人,县城下面各个乡镇的人都会过来赶集,客流量几乎是平日里的三倍左右,而偏偏这三天,他的商场内销量很低,因为大家都去外面了尽管价位都差不多,但是赶集的这种形式更加吸引人。
这一点让八千平的来办路有成很苦恼,想了很多办法,比如什么请人表演啊,促销啊,送赠品啊,各种办法都想过了,不但多花了钱,还没有改善太多,这种赶集的方式有着天生的魅力,几乎无法打败。
不过路有成并没有灰心,他总是在无时无刻的都在琢磨,怎么把商场后面的这个集市给搅黄了,算是不能搅黄了,也得让自己的八千平和赶集平分秋色,这是一个真正商人的本色,一切竞争对手都要打压,而且百折不挠,不死心。
可是在很多次的斗争中,大集什么都没做,路有成千方百计,全部以失败告终,这很有意思,这是一个几乎不可能胜利的斗争,除非有一天因为别的原因取缔了赶集,那也算他胜利了吧,总之,路有成现在一个人的战争很有斗志。
这一次春节前的集市,频率比较高,改为三天一次,而每年的这个时候,也是路有成和大集斗争最激烈,最为惨烈的时候,去年,路有成送出去了一千幅对联,和三百八十七块肥皂,依然败北,今年他痛定思痛,决定改变一下自己的策略。
自从焦林开始开发旅游,县城的外来客人也丰富了起来,而他的八千平作为县城的标志之一,自然也大获收益,而在这期间,路有成知道了一个人,是扶摇。
路有成一千不知道扶摇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他是一个农民出身,小学都没上过,自己的名字三个字,如果七天不练,估计写不全了,总得落两划,他现在每年收入至少两百万,可是他依然开着一台破旧不堪的夏利,穿着一双黄胶鞋,一身铁打的西装,还有那个已经磨破皮好久的牛皮夹包。
他知道扶摇这个名字,不是因为扶摇的小说,不是因为扶摇的歌曲,不是因为扶摇的电视剧,也不是因为扶摇的电影,不是因为扶摇的百家讲坛,更不是因为扶摇国际上得过奖,他知道扶摇,纯粹是因为市里的宣传,旅游宣传。
当初看到扶摇的形象出现在旅游宣传的广告中的时候,路有成下了功夫,一个连小学都没上过的人,能够做到现在这么大的老板,那除了冲劲,也是有很强的头脑的,他立刻觉得,这个广告上的人,肯定不简单,所以他让老婆查了一下扶摇。
这一查,他发现扶摇原来这么吊炸天,而且和游客的接触,路有成发现很多游客都很喜欢扶摇,甚至有因为这是扶摇家乡才来的。
从这一点上面,路有成觉得这个扶摇的利用价值很高,当然,他还是懂法的,他不敢把扶摇的形象挂在自己的商场上面,但是他可以用在别的地方啊
他那时候在想,是不是利用扶摇做点什么文章,因为他还打听到,这个县城里很多很多人,都知道扶摇,而且是很早知道不是因为旅游大使,是因为其他的各种各样的事情。
路有成很笃定,这个叫做仁桓的县城之后,一定有很多人会买扶摇的帐。
所以,他今年制订了一个节目:扶摇杯。未完待续。~搜搜篮色,即可全文后面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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