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开看着尸体眉头皱得紧紧的,抬头看了一眼那名队长一眼,目光在他咽喉处的伤疤处特意停留了一下来,这个动作让队长很不爽,目光森冷地回望了回去。
路开虽说也曾在精锐部队服役,但是没在战场上见过血,被队长一瞪,后背的冷汗都下来了。
路开轻咳了一声,掩示着自己的失态,“你是说,被你们追杀的人身中了至少十一枪,还杀了你们一个人,然后跳河逃生了?”
“不是逃生,是生死不明,我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有找到人!”队长着重地纠正着。
“都是一样的!”路开叹了口气,然后看了看旁边那个精瘦的年青人,微微地摇了摇,一脸失望的样子,还以为沈城找来的人有多厉害,还不是一样让人给跑了,这个姓孙的,简直就像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一样。
路开的表情让队长还有他那十几个手下非常不爽,几个人刚要上前理论,就被队长一伸手制止住了,然后冷冷地向路开道:“我们接到了命令是全力配合你,所以我们还有一些时间,只要他敢出现,或者你提供关于他出现位置的情报,我们一定把他的尸体带回来!”
路开这才笑了起来,他还真怕这些高手突然就走了,现在他跟孙易之间已经彻底地撕破了脸皮,如果他们拍拍屁股走了,他还真有些发毛。
路开在省城虽说没有当年华青帮的那种威势,但是背靠官方,一样是一言九鼎的地下皇帝,一声令下,如同当年华青帮搜索孙易一样,沿着大河下游搜寻了起来,重点就是各医疗部门。
孙易窝在河边的草丛里头,不停地咳着血,已经躺了两天,咳了两天的血,在他的身边,已经咳了好一大滩的紫黑血块,怪的是,这么浓重的血腥味,竟然没有一只蚊虫靠近,甚至孙易身周方圆十米之内的各种知名的不知名的小虫子都疯了一样的四散逃去。
孙易就着河水吞了足有三包药粉才勉强撑了下来,这一次是他最危险的一次,几乎就要死掉了,恶浆果的后遗症果然够强大,躺了两天才勉强起身,这还是因为他有那些药粉的缘故。
药粉当中也含有勾魂芽的成份,倒是勉强稳住了这如同地狱般的后遗症,这回孙易长记性了,下回再吞恶浆果的时候,一定要先把勾魂芽这种解药备好了,要不然的话宁可打死也不能使用。
勉强稳住了伤,但是那些还嵌在体内的弹头却让人头疼,常听说哪个老兵或是战士体内有弹片什么的,人们只看到了活下来的人,却没有看到死去的,大部分子弹的弹头都是铅做的,那玩意卡在身体里头,仅仅是一个铅中毒就够人一受了。
孙易稳住了内伤,大部分都是严重的外伤,最严重的是肋侧,一颗子弹从这里贴着骨头缝打进了体内,只有进口没有出口,动一动,肋侧的内腑都火辣辣般的疼。
范春娇下了客车,冲着远去的客气呸了一口,圆圆的小脸气得通红,“呸,你们这些王八蛋,敢占老娘的便宜,怎么就没有一手术刀捅死你!”
说完,拎着手上的包向不远处,位于路侧的村子里头走去,一边走一边抱怨着,卫生局简直就要穷疯了,区区一个乡村小诊所,竟然要花五千块买这一套手术用具,什么消毒巾,手术刀、手术钳之类的东西,这玩意能用得上吗?
而且这种医疗用具随便在一家大些的药店就能买到,全套下来也不过就是几百块的事,但是在卫生局却花了足足五千块,简直就像宰猪一样,偏偏不花还不行,人家一个行政命令下来就吊销执照,非法行医可是要判刑的。
正嘀咕着,听得路边的小树林里发出一声轻咦声,范春娇的小脸一变,跟着又呸了一声,也不知是哪个不要脸的闲着没事跑野外来搞那种破事,不注意卫生让你们都生病感染。
正当范春娇低声轻骂的声音,一条黑乎乎的影子从路边钻了出来挡住她的去路,看着这条影子,范春娇完全惊呆了。
那张脸,特别是那双格外精亮的眼睛,范春娇这辈子都忘不掉,好好的林河市医院护士不干了,跑回了家,偏偏又遇上了他,还给治了一回伤,可是这次,竟然碰到了,每次碰到他准没有好事,看看他那一身衣服,哪里是什么黑衣服啊,分明就是鲜血在身上凝固了,像一件盔甲一样套在身上。
范春娇的小腿一软,扑通一声就坐到了地上,捶着地面哭叫着,“求你了,大哥,我求你了,你就放过我吧,我害怕,我是真的害怕啊,我只是一个乡村里头的小姑娘啊,要不大哥我让你干一次,你放过我好不好!”范春娇撇着双腿,裙下的小裤都清晰可见。
孙易苦笑了起来,他也认出这个小护士来了,还真是有缘呢,赶紧上前道:“小护士,我认得你,我又受伤了,你得帮个忙,要不这样,你帮我个忙,回头我给你找找关系,在林河市医院当护士长怎么样?”
范春娇的眼睛一亮,护士长可是很威风的,而且还不是有人就能当得上的,不过想想还是算了,护士长就不当了,五楼的VIP病房护士就挺不错的,活轻松不说,住的还都是显贵,已经有好几个小护士钓上了金龟婿呢。
孙易大手一挥,“没问题,不就是往楼上调个小护士吗,哥哥我在林河市这点面子还是有的!”
范春娇为了自己的前途,也顾不上害怕了,本想带着孙易进村子里头去,但是孙易拒绝了,万一被逮到的话,以他现在的状态,怕是逃都没有地方可逃了。
两人一前一后地向村子外头走去,远离了村子有一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四周又都是茂密的柳树枝条遮挡,别说是治伤了,就算是野合都没有人发现。
范春娇心中还犯着嘀咕,他该不会真的对自己下手吧,如果他下手的话,自己是顺从呢?还是半推半就呢?反正就是没想过要反抗。
孙易可没那个心思,命都丢了大半条,谁还有心思琢磨那种事,他又不是到了情期的种猪。
四肢上的伤口先不做理会,身上的伤才是最重要的,伤大部分都在后背,他自己伸手都够不到,只能求人帮忙了。
孙易脱掉上衣,撩起了河水把身上洗了个干净,范春娇赶紧制止,这河水看起来清澈,但是非常不卫生。
孙易已经顾不上这些了,洗净了上身,把伤口都暴露了出来。
孙易身上的伤一向好得快,两天的功夫,伤口几乎就要愈合了,新肉已经覆盖住了伤口,但是子弹还在里头,使得伤口明显地向外鼓着。
切伤口,取子弹,范春娇不是第一次干了,而且孙易也敢让她下手,锋利的手术刀划开了皮肉,鲜红的鲜血流了出来,挖出一颗子弹之后,范春娇才觉得奇怪,这样的伤势竟然都没有化脓发炎?还真是少见。
破开伤口取东西的疼痛让孙易的脑门上布满了汗水,嘴里咬的一根树枝更是被咬得稀烂,换了一根接着咬住,他自己也取了一把手术刀,把肋侧的伤口划开,拿着一只手术钳就探了进去,一直探进了胸腔里头。
都说什么像是有一只大手握住心脏攥动一样,那只是形容,现在孙易终于体会了一把一根棍子在身体里搅动是什么样的感觉,而且还是自己捅自己的内脏。
人体就是一具极为精密的机器,所有的东西都有着它的用处,不能少,也绝对不能多,一把手术钳虽小,但是探了进去,也不知是碰到了哪个脏器,那种疼,还有整个人要被撕碎般的鼓胀感让孙易几乎要吐出来。
拼命地稳住了自己的手,手术钳终于探到了一个硬硬的东西,小心地夹住,稍稍地用力,没有感到异样疼痛,肯定是外来物了,要是夹住骨头的话,肯定会疼得要命。
夹住了东西缓缓地拽了出来,然后药粉就捂到了伤口处,孙易喘着粗气,流着冷汗看着手术钳上那颗已经变了形状的弹头,玛的,竟然是半颗子弹,那半颗跑哪去了?还在肚子里头?
身后的范春娇不知何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像是一具雕塑般呆呆地看着孙易。
自己给自己动手术,清理伤口甚至是缝合这种事情并不会太奇怪,因为这种疼痛还在人的忍受范围之内。
但是对自己的身体内部动手术,还是全凭着一把手术钳在体内搅来搅去的探找,这种事情简直听都没有听说过。
“没事,人结实着呢,内脏也结实着呢,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啊,你看什么猪心啊猪肺啊什么的,不煮熟了你咬都咬不动,更别提肠子了!”
哪怕范春娇学习和实习的时候见过尸体,甚至还剖开过尸体,但是被孙易说得这么恶心,一扭头,哇地就吐在了河水里头。
孙易哈哈地笑了起来,催着范春娇接着动手,还有七八颗子弹没有挖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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