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传人在都市

作者:落魄小书童

  林市只是一个支线客机的小机场,没有直达川地的航班,所以他需要先从林市从飞机到临省的省城,在临省的省城再坐飞机飞往川地,算是换乘飞机的时间,差不多要六个小时候左右,现代便利的交通条件让南北的距离无限缩短。

  北方已是寒冬腊月了,到了川地,仍然是随处可见的绿色,气温也在零上,在机场的一家服装店里头,两个换下了厚重的北方羽绒服,孙易换了一身呢子风衣,梦岚姐换了一套黑色的半长款的大衣,风姿绰越,让孙易都快要看直了眼睛。

  两件衣服花了几千块,钱也花了人也舒服了,两人提着行礼箱向出口走去。

  还没等走出出口,孙易的电话就响了起来,一个带着浓浓川音的男子声音响了起来,“是孙先生吗?你们下飞机了吗?”

  “嗯,已经下飞机了,马上就出来了,你在哪里?”

  “我就在出口,举个牌牌,上面写着你的名字!”

  “好,马上就到!”孙易应了一声,加快了脚步,他们因为买了两件衣服所以误了一些时间,除了一些等待行礼的乘客之外,人已经散得差不多了。

  一走出通道,果然看到一个秃顶中年人正举着一个牌子,牌子上还写着孙易的名字,只是那个易字写错了,变成了意字。

  孙易也在意这种细节上的问题,快步走了过去,远远就伸出了手,“你好,我就是孙易!”

  “啊呀,可是远堂请来的易哥?”

  “别别,你的年纪比我大多了,叫什么易哥啊,就叫我孙易,或是小易也行!”孙易笑着道,两人的手也重重地握在了一起。

  这个其貌不扬的秃顶中年人双手粗糙有力,一握起来就像是一只大铁钳似的,不过对方似乎并没有给自己下马威的意思,双方的手只是用力地一握,尽显热情。

  “我借了辆车来,咱们开车去巫山镇,路有点远,路况也不太好,没办法,我们那边还不通高速!”秃顶中年人有些难为情地道。

  “老哥太客气了!”孙易笑着道。

  “客气个啥子哟,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嘛!”秃顶中年人赶紧伸手抢过了梦岚手上的行礼,拖着行礼向停车场走去。

  “老哥怎么称呼?”孙易一边走一边问道。

  秃顶在自己的脑门上重重地一拍,“瞧我这脑子哟,都忘了介绍自己了,我叫罗成,是罗远堂的七叔!”

  “罗成,隋唐好汉啊!”孙易笑着道。

  罗成笑着道:“当年我爹就爱听书,特喜欢罗成,就给我起了这么个名字!”

  说笑间,三人到了停车场的一辆银色的商务车前,把行礼放到车里,上车启动了车子。

  车子刚刚一倒车,罗成马上就是一个刹车,在车后头,一个年青人的眼珠转了转,看了看离自己还有两尺远的车身,突然啊哟一声摔倒在地,抱着肚子哼叽了起来,想想觉得不太对劲,一曲腿抱起了膝盖。

  罗成和孙易在后视镜里看得清清楚楚,这分明就是一个碰瓷的,罗成的脸色难看极了,刚刚把客人接到车上就发生了这种事情,连地主之谊还没有尽到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易哥,你稍等一会!”罗成黑着脸下了车,孙易让梦岚在车里等着,他也赶紧下了车。

  那个年青人见车上下来人了,赶紧抱着膝盖惨叫声更大,这时五六个人围了过来,都是年青人。

  “你撞着我啦,我的腿疼!”年青人叫着。

  围观的几个人指指点点头,不停地说着话,“人都受伤了,赶紧送医院吧!”

  “我看用不着上医院,这小子一看就是碰瓷的,经常在机场这附近转悠,要我说啊,给他三五百块得了!”

  “就是啊,大家都怪忙的,也不差那三五百块钱,花点小钱省得麻烦!”

  听着这些人的起哄帮腔声,孙易再看看他们卖力的表演,总算是明白过来了,敢情都是一伙的。

  这伙碰瓷的很有意思,一点也不贪心,张嘴只要三五百块,对于一般能够坐飞机往来的人,还真不在乎三五百块钱,为了避免麻烦,大部分人都会掏出几张票子把问题解决掉。

  罗成的脸都黑了,伸手从兜里摸出三百块钱来就要递过去,孙易一伸手把他拦下了,“老罗,先不急!”

  孙易说着走上两步,蹲在这个抱着腿的年青人跟前笑道:“还真是巧了,我就是医生,来,让我看看你的伤,真要是伤了骨头可要赶紧医冶,万一骨头长歪了,一条腿可就废掉了!”

  孙易说着把手探了过去,年青人使劲地扒拉着孙易的手,“你要干什么,就要要看病也要去医院!”

  “放心,我的技术很好的!”孙易说着,强行把手探了过去,就凭他那点小力气,哪能跟孙易相比。

  孙易的姆指和食指捏到了对方的膝盖上,脸色也变得阴沉了起来,稍稍一用力,年青人嗷地一声就叫了起来,孙易向他低声道:“兄弟,放心,我不差钱,膝盖骨捏碎了,就算是治好了,你这腿这辈子也别想再打弯了!”

  深入骨髓般的刺痛让这年青人心中涌起了一股惊惧的神色,连忙大叫了起来,“你要干什么,救命啊,杀人啦!”

  几个围上来的年青人身形一动就要往前冲,罗成阴着脸迎了上去,脚重重地向地面上一顿。

  停车场上的水泥地面似乎都抖动了起来,罗成的脚一收,刚刚跺过的地方,水泥表面龟裂,出现了十几道深深的裂痕。

  罗成的拳头一握,发出啪啪的骨节爆响声,向他们沉声道:“怎么?你们谁想试试!捏不死你们这些瓜娃子!”

  常在江湖混,眼力最重要,这个碰瓷团伙立刻就知道,他们这是踢到铁板上了,赶紧向后退了几步,其中一个看起来像是领头的年青人道:“二位,二位,我们认栽了,你看,你们也没什么损失,就算了吧!”

  孙易看了看罗成,毕竟不是自己的地头,要是在自己的地盘上,这几个家伙绝对吃不了兜着走。

  罗成是来接客人的,也不愿意节外生枝,向孙易点了点头道:“那就算了吧,家里还等着贵客呢!”

  “贵客不敢当,就是来看看能不能帮上忙!”孙易笑道,然后松开了手,拍拍并不存在的灰尘,似笑非笑地看着那个年青人道:“虽然我不是医生,但是还是会治病,你真的不试试?”

  “不试了,坚决不试了!”这个年青人也不抱腿了,蹬着地面窜出去好远,活蹦乱跳健康得很呢。

  罗成和孙易再度上车,梦岚道:“处理完啦?”

  “嗯,处理完了,就是一点小事!”

  罗成看着一脸淡定的梦岚竖了根大姆指头,“妹子真是好心性!”

  “我是习惯了!”梦岚淡淡地道,这对她来说还真不算什么事,孙易哪次弄出来的事情也不比这次小,这只能算是插曲。

  罗成笑着开车上路了,车开得又快又稳,客车要六七个小时的车程,他只开了四个小时就到地方了。

  此处已经远离了城市的喧嚣和繁华,村落、小镇、县城不大,却显得格外恬静。

  车子一拐,眼前的景色就是一片,一片片的山岭,浓浓的绿意,从大雪倾城的北方,瞬间就到了满眼绿意的川地,让人不由得产生了一种时空交错般的感觉。

  巫山镇就在眼前,一个看起来挺繁华的小镇子,依山而建,后面就是号称华夏第一的神奇之地的神农岭,山魈鬼怪、野山频出各种传说都聚集于此。

  这种奇地能够孕生出山野奇人也就不觉得奇怪了,虽说真要比起森林来,神农岭甚至没法与北方的原始森林相比,但是那地方冬天能把人冻死,山野奇人自然也不会吃饮了撑的跑那地方隐居去。

  老罗家住在巫山镇的最西头,已经快出了小镇了,属于镇郊了,安静中又有一派田园之相,在一溜青砖红瓦后头,小山上是成片成片的毛竹林,还透着浓浓的绿意。

  一下车,一股冰冷透衣而入,让孙易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梦岚也冷得收紧了衣服。

  按理来说他们是来自全国最冷的北地,应该是很抗冻的,但是这里有一个误区。

  在北方的冬天,出门都是有多厚穿多厚,大棉袄二棉裤的可不是说笑的,进了屋子,城里有暖气,乡下有火坑火墙,烧起火来,屋子里热得能光膀子。

  但是在川地,唯有一灶而已,什么火墙啊暖气啊之类的东西都是不存在的,而且屋子里不见阳光,比外头还冷,这种冷还不像北方的干冷,而是湿冷湿冷的,冷气混着湿气,似乎掉进冰窟窿里似的。

  有句话说得最形象了,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到了南方却被冻成了哈士奇。

  “以后咱们冬天坚决不到南方来了!”孙易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梦岚披上了,罗成把他们让进了屋子里头,也没暖和到哪去。

  罗成把自己的衣服翻出一件来给孙易,孙易披了衣服,老农似的抄着袖口,两个北方人围着一个火塘说什么也不肯再动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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