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王传人在都市

作者:落魄小书童

  孙易扬了扬手上的烟笑道,“你是跟着我跑还是坐车?”

  亚伦气得咚地一脚踹在旁边的越野车上,手抠着底盘处,一脸便秘的样子一发力,直接就将这辆价值不菲的越野车掀到旁边的悬崖底下去了,车坏的时候差点让他一头扎下去。

  然后黑着脸的亚伦不得不跳上了车后斗,跟几桶柴油挤在一起,孙易的心头大爽,哈哈地大笑着开起了车,就连这蹦蹦车的蹦蹦声都变得欢快了起来。

  二百多公里的山路,小蹦蹦车足足跑了两天才跑到,幸好路过几个村子,在村子里头借宿才免得睡野地,这地方的蚊子太厉害了,可不管你是不是血族,照咬不误。

  龙王洞前龙王村,村子里多数都是一些少数民族,妇女的衣着是用各种名亮色彩的布料和饰物制成的,哪怕在干农活的也穿着这种衣服。

  蹦蹦车进村子的时候,惹来不少好奇的目光,孙易也好奇地看着他们,虽说那些艳丽的衣服看起来差不多,可是从颜色,头饰还有身上的饰物可以看得出来,至少有五六个民族的混居在这里,偏偏看不到一个汉人。

  孙易本来还想打听一下龙王洞,可是坑爹的是这里的人竟然连汉语都不会说,孙易倒是会说两种鸟语,一种毛子语一种英语,说得都不错,可问题是他们连普通话都听不懂,更别提外语了。

  比手划脚地比划了半天,一名妇女扭头喊了一嗓子,一个光着屁股的孩子飞跑了过来,看着跑过来的孩子,孙易忍不住眯了眯眼睛,这速度可绝不是一个孩子应该有的。

  亚伦还在不爽当中,根本就没有在意这种细节,那个孩子嗖地一下跳上了蹦蹦车,好奇地打量着这辆车子,比划着向前开的样子,说着孙易听不懂的语言。

  孙易注意到这个村子里头没有任何现代化机械存在,甚至连种植的水稻等农作物都不是外面常见的高产品种,像这种极度原始的部落式村庄不是没有,而是极其少见。

  孩子好奇地打量着车子,打量着孙易和亚伦,虽说亚伦套着一个亚洲人的头套,但是这孩子似乎仍然不喜欢他,悄悄地向孙易的身边靠。

  在这孩子的指点下,蹦蹦车在一个小院前停了下来,房子是用竹子盖成的吊脚楼,在楼下面还养着几头哼哼的黑猪,孙易忍不住咧了咧嘴,这味道那叫一个浓重,这地方可怎么住啊。

  正当孙易打量着这个小院子的时候,那个孩子已经蹬蹬跑上了竹楼,然后拍着竹门大喊着,语速又快又急。

  跟着竹门慢腾腾地被推开,一个裹着头巾的老人缓缓地走了出来,孩子嗖地一下从竹楼上跳了下来,嘻嘻地笑着转身就跑。

  “欢迎你们,远方的客人!”老人微微一欠身道,总算是碰到了一个会说普通话的,而且说得还相当的不错呢。

  “老人家你好!”孙易赶紧弯腰行礼,面对一个老人,尊重是必须的,但是亚伦却没有动,好歹是大公,是从蒸汽时代一觉睡过来的,论起年龄的话,怕是还真没有几个人能比得过他。

  老人心胸很宽广,对于亚伦的无礼并不在意,而是推开了门,转身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孙易瞅瞅竹楼下那几头哼哼的大黑猪,再嗅嗅那股猪粪味,要进这屋子还真是需要点勇气呢。

  亚伦更是把眼睛瞪得溜圆,做为一名贵族,他是有洁癖的,能坐上孙易开的蹦蹦车已经是他的底限了,现在又要进入这种异味浓重,甚至还要跟肮脏的猪同处一室,这已经达到了他的底限。

  亚伦直摇头,孙易却笑了,他从小是在农村长大的,北方也养猪,但是不像这里这样是把猪养在楼下的,而是有单独的猪圈,自己只要鼓鼓勇气走进去还是没有问题的,至于亚伦,他很乐意看这个血族大公的笑话。

  孙易深吸了几口异味不是那么重的空气,然后向老人弯了弯腰行了一礼,大步走进了屋子里头,外头的亚伦眼睛瞪得更大了,几乎要把眼角都瞪裂了,哪怕是戴着头套也挡不住他纠结的表情。

  孙易从门缝里头看到纠结的亚伦,心里头偷乐,就连屋子里头弥漫的那股子猪粪味都变得不难闻了。

  孙易盘腿坐在屋子中央的火塘旁边,老人还在门口等着亚伦,亚伦鼓足了勇气,一脸吃屎的表情也走了进来,只是屏着呼吸,也不知道他能够憋多久。

  “欢迎你们,远方来的客人,先喝杯茶!”老人从火塘上取下一个已经被烟火薰得看不出本来面目的陶壶,给孙易他们倒了两杯茶,茶是山上的野茶,却有一种全然不同的清香,就算是一向不太懂茶的孙易也赞不绝口,这茶喝下去唇齿留香。

  亚伦只是比划了一下没有动,那个烟薰的茶壶,还有脏兮兮的茶杯,让他没有任何食欲。

  孙易倒是喝得有滋有味的,见到客人喜欢自己的茶,老人非常高兴,不停地给孙易添着茶,还解释道:“我的茶与别家不同,我的茶叶是那座龙王山山顶上的一棵茶树上产下来的,每年的二月份,只能采摘十天,过了这个季节,茶叶就变老了,味道也会发生变化,你若是喜欢,我可以再送你一些!”

  “那真是太谢谢了,我花钱买吧!”

  老人笑着摇了摇头,“钱在我们这里,没有任何用处的!”

  孙易一想可也是,这种几乎不与外界交流的原始村落,有钱也没有地方花,这里的人似乎从来都不会走出村子。

  老人在窗口上喊了几声,很快,就有几个缠着包头,列着衣怀的壮汉快步走了过来,其中一人手上还拎着一把尺多长的刀子,几个壮汉站在楼下跟老人说了几句话,然后就进了楼下的猪圈里头,然后传来了一阵阵猪的叫声。

  “这是……要杀猪啊!”

  “当然,这是我们龙王村的待客之道!”老人笑着道。

  孙易也能理解,在他们村子里头,有最重要的客人前来,杀头猪待客也是最重视的表现了,相比之下,孙易更加贴近他们的生活,而亚伦,完全就是两眼一抹黑,而且看到几头壮汉正拽着猪耳朵从小楼下拖出一头大黑猪,那头足有三百斤重的大黑猪因为挣扎,身上沾满了猪粪,看着就恶心,而且,西方人因为信仰等原因,很少吃猪肉,当然,德意志是个例外。

  看到那些壮汉忙活着准备要杀猪,孙易有些手痒,向老人笑道:“我从前也杀过猪,我去帮忙!”

  “我们一起去!”老人笑道,然后两个人扔下了亚伦下了小楼,亚伦赶紧也跟了出来,他不是要帮着杀猪,而是出来透口气,屋子里的味道实在是太难闻了。

  按着当地的习俗,猪血要做血豆腐之类的东西,然后各种猪杂单独做成菜品或是卤味,不过孙易还是觉得北方的蒜泥血肠味道更好,趁这机会赶紧做一份才是正理。

  人多力量大,再加上有孙易的帮忙,不到三个小时,一头三百多斤重的大肥猪就从锅里被端了出来,再加上各种配菜,足足摆了十多桌子。

  桌子凳子都是村民从家里带来的,就在老人小楼前的空地和小路上一字排开,全村人除了一些不能动弹的全都来了,几个妇人背着沉重的陶制大坛子走过来,远远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酒香。

  这种用稻米酿出来的米酒度数不高,跟啤酒差不多,正好适合大口饮用,米香和酒香混杂在一起,别有一番风味。

  黑猪肉吃起来又香又嫩,虽说菜色粗犷了一些,可是正适合孙易这种北方人,太精细的菜品吃起来还找不到感觉呢。

  米酒一喝起来,很快就变成了全村人的狂欢,孙易的豪爽和大方让村民很有好感,很快就引来一大帮的年青人跟他拼起酒来,以孙易千杯不醉的酒量,来者不拒,很快就放翻了七八个人,酒坛子也在身后摆了一大溜,看起来颇为壮观,孙易的酒量更是引人好感,哪怕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也不影响彼此的好感。

  孙易用一根手指头就将眼前这个山一样壮硕的大汉捅翻在地,然后伸手抄起一个酒坛子向桌子上一顿,再抄起一根硕大的猪肋排狠狠地啃了几口,高声喝道,“还有谁!”

  孙易举坛环视四周,顿时望者如同雷击,不敢与之对视!

  “哈哈哈……”孙易举坛大笑,豪迈得一踏糊涂,一些年青女子远远地看着孙易,眼睛都快要冒出绿光了,惹得一些小伙子心里很是不爽快。

  这时,一个头缠包头,只穿着短裤的壮硕年青人跳上了一张桌子,比比划划地不知在大叫着什么,看着他握起的拳头,坟起的肌肉还有微沉的下盘,孙易就知道这个小伙子是要用最原始的力量来挑战自己。

  拼起力量来,自己又怕过谁来,就算是奥维尔那个狼人要是不变身的话都不是自己的对手,何况是在这个村子里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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