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友是白富美

作者:17楼

  第四百六十四章 高人

  很明显,叶枫的这次偷袭并未对熊罡产生非常致命的伤害。叶枫也是太大意了,没想到一个野兽的毛皮居然比钢铁还要坚硬,否则也不会如此莽撞。另外,熊罡体内的灵根对他的诱惑力也是太大,让他实难放弃,就算拼了性命也要获得。

  熊罡感觉到被偷袭之后,立刻爆吼一声,爬了起来。

  随着它这一声爆吼,一阵强劲的罡气产生,并以熊罡的身体为中心,向四周喷射开来。而叶枫,也自然被这罡气波及到,隐身法被破除不说,身体还直接被震飞,重重地摔到了七八米开外的草坪上。

  “噗!”

  一口鲜血随即涌出,叶枫的后背和五脏六腑疼痛难忍。

  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太大意了,偷袭失败之后,不但得不到灵根,小命也很有可能交代在这里。

  若是平时,叶枫根本不会怕这熊罡,就算打不过它,也有若干种方法逃走。可现在不行,他的身体本就虚弱不堪,又被熊罡重创了一下,甚至连站起来都困难,更别说施展异能逃走了。

  叶枫就那么呆在原地,快速用真气调理身体,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之内,让自己的身体恢复一些,以便逃离此地。

  虽说他的身体受损严重,一催动起真气就浑身难受,但他也顾不得这么许多了,只能强忍着。

  同时,他也是从空间项链中取出一颗强体丹吃了下去。这颗丹药可以在短时间内让他身体的承受能力得到强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他虚弱不堪的身体被真气胀破的可能性。

  那只熊罡很快发现了叶枫,不过它并没有冒然前进,而是围绕着叶枫缓缓移动,来观察他的情况。它似乎也能感觉的到,叶枫并不是什么普通人。

  观察了大概五六分钟左右,熊罡发现叶枫受伤了,而且伤势非常严重,对自己的威胁性很小,于是便向叶枫而来,准备将这个偷袭它的家伙收拾掉。

  也就是这五六分钟的时间,通过真气的调理,叶枫的身体已经能动了。但是他敢肯定,以自己现在这个状态,想逃命是很难的,因为就算是全速奔跑,他也没有这只熊罡跑的快。即便施展了隐身术,这只熊罡也可以通过他身上流出的鲜血找到他,毕竟二人的距离如此之近。

  叶枫还需要三到四分钟的时间调理身体,这样才能使得他逃跑的概率大一些。不过他知道,这宝贵的三四分钟,熊罡很有可能不给他了。

  熊罡走到叶枫近前,并没有急着动手,而是向叶枫吐了一口白气。

  这口气带着些许脑髓的腥味,使叶枫觉得很不舒服。

  让叶枫觉得意外的是,这白气居然有些灵性,它顺着口鼻钻入了自己的身体,并带出了些许灵气,再次被熊罡吸了进去。

  当呼吸到灵气之后,熊罡立刻知道叶枫的手段很高,一张可怖的熊脸上,竟挂上了一抹奇怪的笑容。

  事实上,熊罡最喜欢的还不是动物的脑髓,而是人的。对于有修为的人的脑髓,它更是喜爱有加。因为这种脑髓比普通动物的要好上千倍万倍,可以大幅度提高他体内灵根的灵性。

  熊罡很快来到叶枫的身后,抬起熊掌,准备往叶枫的后脑上拍。叶枫猛然一低头,将熊掌躲开,然后将仅有的真气附着在自己双脚,站起身来,就往一个方向跑去。

  说是跑,其实叶枫的速度并没有很快,毕竟他身体还很虚弱。本来,他利用这部分真气可以施展隐身术,但那样会大幅度降低他的速度。事实上,以叶枫现在的身体状况,施展出隐身术之后,就不能再快速跑动了,不然隐身术就会失灵。

  叶枫觉得,以这种速度,自己应该可以跑进树林当中。到了那里,由于熊罡的体形庞大,移动会大幅度受限制,甩开它就容易多了。

  可让叶枫意想不到的是,那只熊罡好像装了十台发动机的跑车,速度出奇的快,在他刚刚跑了十几米的时候,就被迎头赶上。

  “呼!”

  随着一阵劲风,熊罡再次挥起手爪,直奔叶枫的后背削去。

  叶枫心里一凉,觉得自己要完了。

  哪知就在这时,突然一只箭矢从远方飞来,直接从后方贯穿了熊罡的脑袋。

  “噗通!”

  一声巨响发出,熊罡轰然倒地。由于它的体形太过庞大,导致地上的灰尘和杂草被荡起两米多高。

  等灰尘散去之后,一个手中拿着长弓,背后背着箭矢的女人,走到了叶枫的跟前。

  叶枫抬头一瞧,发现这人看起来也就十六七岁的年纪。不过叶枫敢肯定,这人的真实年纪最少在30岁以上,具体有多大,他则不清楚。能看起来如此年轻,必定是修行之人,而且修为还很高。

  这女人梳着马尾辫,穿着一身粗布衣裳,头上蒙着红颜色的头巾,脚上则是一双帆布鞋子。

  就在叶枫还想仔细观察一番的时候,女人从腰间摸出一把匕首,顶在了叶枫的脖子上,面无表情地说:“我现在问你什么就如实回答什么,否则我就要了你的命。”

  从她冷厉的表情中叶枫可以看出,她所言非虚,一定能说到做到。

  “都听你的。”叶枫点头道。

  “你叫什么名字?”女人问。

  “在下姓高,单名一个远字。”叶枫说道。面对这么凶悍的女人,叶枫自然不会傻到去说实话。没点小聪明,绝对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你是干什么的?”女人接着问。

  “不瞒姑娘说,在下是个习武之人,平时以打猎为生。今天我外出打猎外加修行的时候,忽然碰到这只熊罡。我自以为,以我的功力完全可以将它拿下,可事实想必你也看到了,那就是我太自以为是了。以我的实力,完全不是熊罡的对手,还被它打成了重伤。”说着,叶枫还猛烈的咳嗽了几声,以示自己说的都是实话。

  事实上,叶枫也确实伤势惨重,只是并非完全是这只熊罡造成的。

  说话的同时,叶枫转头看了一眼熊罡,发现它并没有死,只是被箭矢贯穿了小脑上的神经纤维簇,导致它完全丧失了行动能力。

  叶枫的神识现在是六十几米,刚才他一直没有发现这名女子的存在。

  那么也就是说,这名女子是在至少六十米以外的距离射箭。在如此远的距离,在熊罡还是移动的情况下,就能精准无比的命中,这样的手段,叶枫是自愧不如的。

  另外,更让叶枫瞠目结舌的是,这女人所用的箭矢,仅仅是看模样非常普通的木箭。要知道,叶枫用玄铁匕首,近距离攻击熊罡都几乎无效,而她的木箭却能射透那坚硬无比的皮毛,可见其内劲的强劲程度。

  叶枫甚至觉得,这个女人的实力比庞远山还要高一筹。直到此时,叶枫才深深的认识到,自己这个炼气六阶巅峰的修真者,在地球上真正的古武高手面前,说不值一提可能有点过,但说实在的,也就那么回事。

  面对这样的高手,叶枫必须倍加小心,稍有不慎,绝对会命丧黄泉。

  听了叶枫的话,女人伸出食中二指,放在叶枫脖子的一个位置进行查探。

  她发现叶枫确实受伤不轻,另外体内也没什么内劲,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武者。事实上,叶枫体内的真气已经几乎耗尽。另外,叶枫还有意将仅剩的真气小心的隐藏了起来,所以女人没有发现。至于他的神识,他根本不敢开启,因为一旦开启就会被这个女人察觉,从而引来杀身之祸,叶枫才不会这么傻。

  “那么在阿拉里山的这段时间,你有没有遇到什么高手?”女人又问。

  “别说是高手,除了你之外,连个人影都没碰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很少有人来的。”叶枫回应道。

  “来这种地方,你连同伴都不带吗?”

  “没带,之前行走江湖,一直没遇到真正的危险,害的我养成了自大的毛病。唉,这个毛病差点害了我。”叶枫叹了口气道。

  说完这句话,叶枫忽然有点后悔。因为现在自己一个人重伤在身,这女子杀掉自己很容易。如果说自己有同伴,甚至还是个高手的话,那么这女人就会有所忌惮,很可能就不会暗害自己。

  不过这女人的眸子很锐利,仿佛能看穿一切似的。面对这样的狠角色,叶枫的第一反映就是,一些不必要的谎话还是少说,因为容易露出马脚,反而弄巧成拙。

  女人微微一笑,点了点头,说道:“我再问你,你来这个地方,真的只为打猎和修行,就没有点其他目的了吗?”

  “绝对没有。”叶枫不假思索地说。阿拉里山长有血菩提的事,打死叶枫都不会说,不然全都得被这女人弄去,自己连根毛都得不到。

  “我希望你是个诚实的人,如果你有半句谎言,我就会把你割成一片一片的,喂这里的小动物,因为我冷如霜最讨厌撒谎的人。”说着,女人的手动了动,手中的匕首也因此刺进了叶枫的脖子约莫两公分左右,一股鲜血登时从伤口溢出。

  叶枫的眼睛转了转,无奈地摇了摇头,又沉吟了少顷,才道:“唉,看来那东西终究不属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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