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全能极品妖孽

作者:老周小王

  自从这次险情之后,老天似乎也没有力气再折腾了,雨下得一天比一天小,三天之后,天便放晴了,水位也一天比一天下降,基本上不会对桂城江堤造成什么威胁了,几天之后,丁跃进他们这一批在堤上呆得最久的抗洪人员被撤了下来,他得到了几天休息,这让沈淑珍和丁红星都是松了一口气。

  桂城抗洪的报道在湖东省电视台的新闻节目里播出了,虽然只是夹在一组全省各地的抗洪新闻联播里播出的,可是还是最光彩夺目的,因为十几条汉子一个接一个跳入江水中堵管涌的举动实在是太爷们了,丁跃进和孔昭强被江水冲走的那一幕实在太惊心动魄了,而丁红星在滔滔江水中勇救两人的行为简直就是神迹。

  那样的狂风暴雨,那样的惊涛骇浪,在大自然的天威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渺小了,丁红星这样一个才十六岁的中学生居然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救起两条人命,其中一个还是他自己的父亲,这种经历实在太传奇了,让所有看过这条新闻的人都对丁红星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尤其是记者在病房里拍摄的那几个镜头,丁红星的稚气和在镜头前的紧张,与他在江水中救人的神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人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看上去非常纯朴的少年。

  丁红星虽然不是特别帅的类型,可是颜值也在平均水准之上,也就是这年头网络不发达,要不然他一定会成为走红网络的小鲜肉,正能量爆棚的偶像了。就算这样,丁红星在湖东省也有了不小的知名度。

  除了这个,丁红星也有不小的收获,小宝告诉他,由于这个报道让他成为了公众人物,他又获得了五十点属性点,现在他有一百点属性点可以用了。

  丁红星思考着将这一百点加到什么属性或者技能上面,经过思考,他将三十点属性点加到了反应属性上面,这样,他的反应便从三十五点变成了六十五点,这让他有更快的反应速度。

  同时,他兑换了四点技能点,将他的自由搏击技能加到了三级,也就是专业级,这让他有了不错的自保能力,在桂城,应该没有什么人能够对他造成太大的威胁了。

  还剩下三十点属性点,丁红星留了下来,作为机动属性点,到需要的时候再用。

  除了用属性点增加属性,丁红星的锻炼也没有丢下,平时,他每天都早起跑步,做俯卧撑、仰卧起坐,用哑铃锻炼力量,这样的锻炼虽然属性增长得比较慢,可是只要长年累月的坚持,增长的属性累计起来也不是一个小数。

  除此之外,他坚持锻炼,也让别人不至于对他的体能增加过快产生什么怀疑。

  这天晚上,丁红星也翻了一下自己书桌上的东西,暑假过完之后,他就要上高二了,因此书桌上的书大都是高一的教科书,还有一些课外书籍,最让他惊喜的是找到了自己的日记。

  丁红星读中学的时候有记日记的习惯,高中毕业之后就没有坚持了,他的日记本也找不到了,现在看到自己记的日记,丁红星当然有一种亲切的感觉。

  不过现在看自己中学的日记,还真是非主流啊,日记里大都是自己对某个明星、球星的崇拜,还有对班上某几位漂亮女生的朦胧好感,丁红星简直不敢相信,那些无病呻吟的语句居然是出自自己的笔下的。

  丁红星努力想将日记里的那几个女生的名字与真人对上号,可是怎么也记不起这几个女生到底长什么样了。

  丁红星又找了一本空白日记本,用一些非常隐晦的语言,将自己来的那个时代的一些重要的东西记了下来,这些东西对他以后的发展将会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丁红星珍重的将它压在了一大摞书籍的下面。

  天终于放晴了,这让人们的心情都好了许多,虽然在长江流域的夏天,天一晴便酷热难当,可这也比每天见到那阴郁的天色,还有时时刻刻存在的洪水威胁好得多了。

  丁红星虽然已经有些不太习惯这个时候的居住环境了,不过他本质上还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所以在回到这个时代之后没几天,他便适应了这样的生活。

  天一放晴,丁红星的死党王志华便上门来了,他一进门便兴冲冲的对丁红星道:“红星,走,去打游戏,我请客,街上的游戏厅新来了一台街霸,可好玩了。”

  王志华跟丁红星都是红星机械厂的子弟,从小玩到大,他们是红星机械厂子弟小学、初中的同学,现在在桂城中学读高中,也在一个班。

  王志华的父亲王庆山原来也是红星机械厂的职工,厂子不景气之后,前几年他辞职下海,办起了一个农机厂,凭借他高超的手艺和灵活的头脑,以及改革开放的春风,他的厂子也是办得风生水起,所以王志华手上的零用钱一直不少,经常请丁红星打游戏。

  看到十六岁的王志华,丁红星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可是他三十年的朋友了,他重生之前最后一顿饭都是跟他一起吃的。而一听到要去打游戏,他一下子有了一种冲动,自己大概有十来年没打过游戏机了吧,想当年他可是游戏厅里的风云人物。

  丁红星微笑着点头道:“好啊!”

  王志华兴冲冲的拉着丁红星出了门,丁跃进和沈淑珍都去上班了,丁红星倒也很自由。

  王志华一脸崇拜的对丁红星道:“红星,我昨天看了省电视台的新闻了,你可真厉害啊,能在长江里救人。你什么时候学会玩水的?我怎么没见你玩过水?”

  说着,王志华骑上自己的自行车,丁红星坐到了他的后座上,王志华踩上自行车,向游戏厅的方向骑去。

  丁红星道:“你家都搬走了,我去玩水你也看不到,我爸水性好,我跟他学的。”

  王志华的家原来也跟丁家一样,在红星机械厂的一片平房区里,十分窄小,因此王志华的父亲在有钱了之后,到市里买了一套房子,全家人搬了过去。

  王志华一听也是这个道理,少年人的心性也不会对这个问题纠结太久,他也知道丁跃进的水性好,所以很快就对这个问题释然了。他有些懊恼的说:“搬到市里住,舒服是舒服了,可就是找你玩不方便,离得远了,也没有原来住在厂里的那种感觉了。”

  丁红星明白王志华的感受,他们这些红星机械厂的子弟,从小在红星机械厂长大,见证过红星机械厂的兴盛,也经历了红星机械厂的衰落,对红星机械厂的感情很深,也很抱团,总是把红星机械厂称为厂里,把其它地方称为市里,他们这些子弟好多人的名字都叫红星,丁红星的名字也是这样来的。

  丁红星道:“你有自行车嘛,来找我玩也要不了几分钟。”

  王志华道:“啥时候你爸也给你买台自行车就好了,那你没事也能去我家玩了。”

  丁红星没答话,王志华马上就知道自己说错了话,现在厂子效益不好,丁家的经济还是很困难的,这年头自行车虽然不算什么稀罕物了,可是对丁家来说,还是一笔大开支,暂时是不可能买得起自行车的。

  王志华连忙掩饰道:“游戏厅到了。”

  游戏厅确实到了,两人下了车,王志华将车锁上,跟丁红星一起进了游戏厅。

  这个游戏厅是一个库房改造而成的,面积比较大,里面摆了十多台游戏机,这也是整个桂城最大的一个游戏厅了。

  现在是暑假,所以游戏厅的生意不错,基本上没有什么空闲的机子了。

  丁红星掏了掏自己的口袋,只掏出一块钱,这一块钱还是母亲给他的这两天的早餐钱呢。

  王志华拍了拍丁红星的胳膊道:“红星,你不用买牌子了,我来买。”

  他们的习惯是把游戏币叫做牌子,丁红星与王志华是铁杆兄弟,因此也不矫情,将那一块钱放进了口袋。

  不过这也让丁红星下了决心,一定要多赚点钱。

  王志华走向老板,掏出五块钱递给老板道:“老板,先来五块钱的牌子。”

  老板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一脸精明,他笑着接过王志华的钱,从抽屉里拿出四摞游戏币递给了王志华,这游戏币每摞十个,四摞就是四十个。

  其实这游戏币本来是卖两毛一个,不过王志华是这家游戏厅的老主顾,也是大主顾,每次来玩至少要买十块钱的游戏币,他的水平又烂,玩两个游戏币的时间都没有别人一个游戏币的时间长,对这种主顾,老板当然要优惠一些。

  王志华满意的接过游戏币,转手便分了一半给丁红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