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庆市,小东镇。
这个小镇子,坐落在洛庆市的西北方,虽说地方不大,人民生活贫穷,但人口数量却是不少。这里和罗蝶山,相隔上百公里,肖曦是如何跑到这里来的,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现在的他,脑子里所有的记忆都消失了,整个人就像刚出生的孩童,对这世界的所有,都感到好奇的懵懂。
肖曦的衣服,依旧是那么邋遢,上面还有血迹。然而身上的伤口,却都干掉了,露出一些伤疤。
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走在小镇的街道上,口水一个劲的流。这里虽然没有什么咖啡屋,西餐店,但就是那摆摊在外的小贩,最让人心动。什么烤地瓜,臭豆腐,鱿鱼烧饭,兰州拉面,光是香气就弥漫了整条街道。
虽然非常的想吃,但肖曦骨子里的矜持,还是让他没有做出出格的举动。而且他很聪明的看到那些买饭的人,都从兜里掏钱给老板,似乎没有那种票子,就不能吃。
肖曦也掏了掏自己的兜,在打斗的时候,钱包早就不知道被甩到哪里去了。内兜里,去罗蝶山时新换的手机倒还在。因为怕被追踪,所以肖曦特意换的简单耐摔的小手机。这手机别看小,但也是名牌,属于奢侈品级的,一般市面上的手机品牌,完全比不了。
肖曦把手机掏了出来,愣愣的看了好半天,丢失记忆的他,却不知道这东西是干嘛用的。
铃铃铃~
就在这时,手机忽然震动了一下,紧接着,一道悠扬的铃声忽地响起。手机上的小屏幕,显示来电为花宝芝。
因为肖曦是出去避难的,所以换了这个电话以后,母亲花宝芝,每天都会在固定的时间里给他打电话。肖曦疯跑出来已经三天了,因为这三天那神经毒素一直在被他中和,导致神经昏昏沉沉,并未听到电话铃。
望着手机上那个熟悉的名字,肖曦的脑袋开始疼了起来,那种熟悉的感觉,让他的思绪陷入挣扎。
他抱着头,痛苦的蹲在地上。周围穿行的人都纷纷侧目,但却没有一个人上前询问或是帮他一把。虽说他长得还是蛮年轻帅气 ,但那身破烂衣服,加上满脸肮脏的泥水痕迹,让人感觉就像个混饭吃的乞丐一样。
罗蝶山。
鬼眼的小木屋前。
花宝芝,沈振源,带着一些贴身保镖来到了这里。
肖曦的电话三天没通了,花宝芝就知道自己的儿子肯定是出了事情,故而坐飞机一路兼程赶到这里。由于是深山老林,所以那些尸体,都扔在那里,无人问津。
当然,他们遇到了凡尘大师,凡尘大师将事情的经过都讲了一遍,并告知花宝芝沈振源,说肖曦发疯似的跑掉了,现在不知去向。
“他的电话能否追踪?我可以联系这方面的黑客。”沈振源满脸焦急的说道。
花宝芝一张俏脸都有点泛白,她摇头道:“那电话是个高端货,之所以买那个,就怕那些家伙窃取到信息。你找黑客,估计也很难办得到。”
“唉……早知如此,就不让肖曦逃难了,跟在咱们身边,多少也有个照应。你看,因此还把鬼眼先生害死了,真是替他感到惋惜。”沈振源摇头苦叹。
“就像凡尘大师说的,事事皆有源根,要是留在咱们身边,更不知要死多少人。现在事情既然已经到了这种地步,一来咱们大力搜寻儿子,二来要好好调查一下这群杀手。至于鬼眼先生,咱们也将其在此入土为安吧,这么多年的朋友,真是……”话说到后面,花宝芝有点泪眼阑珊,毕竟要不是她的话,可能鬼眼也不会卷入到这场世俗的争斗中来。
小东镇。
肖曦痛苦了好半天,脑袋传来的剧痛,这才舒缓一些。
他将手机揣进兜里,站起身来,再度漫无目的的向前走着。
砰~
就在拐过街角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个戴墨镜的瘦高男子,狠狠的撞了他一下。这家伙长长的黄头发,身材干瘦,穿着有点朋克风,脸上总是露着天底下我最牛逼的表情。
“你瞎啊,走路看点人,傻子!”
那黄毛自己撞了人,嘴里还骂骂咧咧。见肖曦楞楞的不说话,他便也没再说什么,顺势扬长而去。
走了几步 以后,黄毛用旁光扫了眼肖曦,发现他并未察觉任何异常,嘴角便流露出了一抹贼笑。紧接着,他手腕一翻,肖曦的手机便显露了出来。
这家伙名叫朱乐生,在这小东镇,也算个小人物。他以前是个富二代,父亲搞煤矿的,年轻那会,吃喝嫖赌,样样俱全。可是后来煤矿的产量降低,本来他父亲琢磨着干点别的,可没想到还出了一场大事故,矿坑坍塌,死了20多人。
为了平息这件事,省厅那边都下来了人。面对巨大的赔偿和责任,他父亲压力之下,选择了跳楼。后来母亲也跑了,家也被抄了。他瞬间从一个富二代,变为了街上的小混子。
整天无所事事,又不思进取,不去上班的他,逐渐开始走向了邪路。也不知道跟哪个混蛋学了手偷盗的技术,便经常在这里行窃。他也很聪明,一般挑外地人下手,因为外地人是流动的,所以就算看到了他的长相,也没法总在镇上抓堵他。
“朱乐生!这回让我抓住现形了吧,别跑!”
就在这时,忽然从后面的一个服装店里,钻出了个四方脸的年轻巡警。
巡警叫金浩,是新掉到这片区域的。金浩盯了朱乐生好些天,经常暗中跟踪,这不,今天就抓住了他作案的现形。
大吼一声之后,金浩甩开大步,朝朱乐生狂奔而来。朱乐生吓了一跳,撒腿就跑。还真别说,他逃跑的速度,那真叫一个快,简直就像个灵活的小猎豹。
反观金浩,身材稍显丰满的他,行动上就没有对方灵活了。再说这条街道,石板路破败不堪,行人又多,金浩追出去十来米,忽然脚下一拌,重重的摔了个狗啃屎。
这下可糗大了,周围那么多行人都看着呢,你做巡警的,抓贼的本事都没有,如何不让人笑话。
面对周围的一片嗤笑声,金浩捂着鼻子站了起来。再看朱乐生,早已消失的踪影,。
“混蛋,又让他给跑了,下次抓到他,一定要他好看!”
金浩自顾自的说道,然后看了眼肖曦,迈步走了过来。
“你丢了手机吧?”
肖曦愣愣的摸了摸兜,之前那东西,果然没了。至于那玩意叫不叫手机,他并不知道。
“没了……没……了……”
肖曦基本的语言还是会的,他摊开双手,示意自己的东西真的没有了。
金浩虽然是个年轻的警察,但基本的看人还是会的。他上下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肖曦,虽然后者看起来有点傻,但从他的气质上,感觉似乎并不是那种疯癫的要饭花子。
“你有身份证吗?给我看一下。”
肖曦闻言摇头。
“那你叫什么名字啊?来自哪里?跑到这地方干嘛?”
肖曦面对这些问题,脑袋又开始疼了起来,记忆的探寻,往往是痛苦的,那种摸不到边际的迷茫,让他难受至极。
金浩挺聪明,一看肖曦的样子,再结合他的一身伤,就判断他可能是把脑袋给摔坏了。
“你跟我回警察局吧,到时候给你备个案,如果你家人来找,就能顺利的找到你。”
金浩说完话,也没管肖曦同不同意,拉找他就往自己锁在的派出所走。
咕噜~
走着走着,由于实在是太饿了,肖曦的肚子里传来了一声怪叫。
“你饿的够呛吧?呵呵,坚持一下,等倒了派出所,中午带你去食堂里……”
咕噜~
金浩的话还没说完,他的肚子也传来了一声怪叫。
俩人尴尬的彼此对视一眼,金浩脸上露出了一丝不好意思的笑容。他这个人,虽然工作很积极,但平时就是有点小懒惰。八点上班,他不睡到七点四十都不起床,早上饭从来都是包子馅饼油条。
今天恰巧领导开会,所以直到现在,他也没吃早饭。
虽说派出所管饭,但看看表,现在才十点一刻。回去吃饭,要等到十一点半呢。
肖曦显然是等不及了,他也饿的难受。左右看看,旁边就是个抻面馆,这家金浩以前来过,味道还挺正宗。既然两人都等不及了,干脆就带肖曦在这里吃完面条。
金浩心想,这东西又花不了几个钱,况且这件事回去跟领导一回报,没准还能得到领导的称赞。
“进来吧,我带你吃点饭。”俩人说话间就走进了面馆里。
这小面馆,是一个农村人开的,人挺实惠。男主人负责在后厨做面,妻子和女儿在外面当服务员。
一看金浩进来,女老板娘立刻笑道:“这不是民警小金子吗,快进来,今天想吃点什么?”
金浩和他们一家三口打了声招呼,然后两人寻了个位置坐下,翻开那一张纸一样的菜单,金浩稍显犹豫起来。
他今天兜里就带了一百块钱,虽说吃面条是足够了,但毕竟是请人吃饭,你干点两碗面,也不是那回事。
“你爱吃什么?要不,咱俩来两盘菜?”金浩问肖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