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诸天

作者:你好再见见

  “每一次战争都代表着海量的收获,代表着大唐的居民又能够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能够有更多的修行资源,所以他们发自内心的欢喜……”

  张亮第一次发现袁天罡还有话唠的属性,但看着眼前的一切,仿佛整个世界都在欢欣鼓舞,他内心也受到一种巨大的震撼,不由自主的有一种自豪升起。

  “这是我人族,是我那强大的种族,这是无数宇宙之中属于人族祖先的骄傲。”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的随着那一艘虚空战船而去,横渡千万里的虚空战船一次又一次的跳跃,最后跃入一方莽荒所在。

  那里有的比山还要高的魔猿在咆哮,也有体长超过万丈的巨蟒蜿蜒,如同一道山脉。

  可怕的蛮荒之所在根本不是正常人族可以生存的地方,而在那里,李靖遇到了他们的对手。

  曾经乘人皇李世民登基的时刻,长驱直入,破灭无数城池的突厥。

  当时唐皇李世民单人独剑,镇压百万魔兵,在整个大唐都传为佳话。

  但实际上被百万魔兵破灭城池,死亡的人数何止千万,那时还没有来得及收拢无尽大地之上龙气的唐皇没有出手,因为他的地位并不稳固,还有另外几支势力在互相胶着,他抽不出手。

  而等他将玄武门之变一切的变故都清理之后,突厥的灾难到来了。

  ……

  绵延无尽的草原总是能够让人心胸开阔,可实际上真真正正生活在草原上的人族根本不想在这里呆下去。

  这里远没有他们的邻居大唐的美好,甚至根本没有没有可比性。

  大唐是当年诸子百家变革的根本之地,所有的传承和法门都在那里,发展到巅峰的仙道将所有的妖魔全都驱逐斩灭,偶尔有一两条漏网之鱼,都是微不足道的,泛起一个细小的涟漪就会被大唐崩灭。

  而在草原之上,他们根本没有那种环境,他们是长生天诞生出来的子民,那一位无上的存在在开辟出这方无垠的世界之后就已经消失,或者说已经死去,融合在这片天地中。

  传言长生天是和盘古同一层次的无上神魔,只是他没有盘古那般伟大开天辟地对于他来说太过于艰难,仅仅完成了一半,创造出了一片无穷无尽的世界之后,它就陨落。

  随他一同诞生的草原子民没有修行之法,而在这片草原肆虐的妖魔,让他们苦不堪言,因此他们选择了最为艰难痛苦的办法——融合妖魔的血脉。

  这是迫不得已的选择,妖魔混乱不堪,凶残暴虐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便是已经成仙作祖的顶尖妖魔也是如此。

  以人族弱小的躯体融合最为强大的妖魔血脉,本来这一举动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功的,或许是长生天的庇佑,又或许是草原先贤的伟大。

  在经历过无数前人死亡之后,这一条道路走通了,他们成功融合了天狼的血脉,体内流淌着天狼的鲜血。

  他们因此而崛起,由于融入了妖魔的血脉,他们人性之中智慧的部分仿佛被掩盖,虽然对生存和死亡越发的敏锐,智慧并没有降低分毫,但凶残暴虐的本能让他们并不去想象如何文明。

  他们学会的是天然的杀戮和掠夺,拥有了他们的狡诈、贪婪,能够在百里之外就闻到血肉的美味,然后疯狂的扑上去。

  他们拥有了最为宏伟的能力,能够追上草原上跑的最快的战马,因此他们驯服了这些天马。

  作为这片蛮荒混乱落后的大地之上唯一让人注目的生灵,天马拥有不可思议的伟力。

  日行百万里对于它们来说也是平常,只有这样它们才能够在种种凶残的混沌血脉的围追堵截之下活下来,绵绵无尽的草原养出了天地间最为强大的战马,甚至天庭每隔百年都会在这片大地之上搜寻天马,带回天界培养,用来装备他们那威震天下的天兵。

  在这片大地之上有着跑的最快的天马群,传说之中,它们之中最快的马王甚至连金翅大鹏都追不上,虽然这个传说很是虚无缥缈,但生活在草原的人民总是相信它。

  就如同他们相信草原大雪山上居住着的圣贤,每年他们都会去那里朝拜,那里的圣贤全都是光头,那代表觉明,智慧,斩去所有的烦恼。

  草原之上所有的黄金家族都信阳大雪山之上的圣贤,因此,整片草原就都信仰他们了,虽然更多的草原贵族信仰的是长生天,那是他们的根。

  但居住在雪山上的圣贤,从三百年前来到雪山之后就大力的传播信仰,他们驯服了草原之上最为可怕的妖魔,收服了一头永远在天际之中翱翔的金翅大鹏鸟。

  那永远自由自在翱翔的金翅大鹏鸟就如同草原之上的子民一样,是他们的信仰,是他们心中那无拘无束的梦想。

  正是在大雪山的指引之下,他们朝着大唐发动了惊世一击,本来正常状态下的他们脑海中永远也不会有这个念头,因为那一片国度太过于辉煌。

  那一片大地上的子民天生就学会了反抗,还在上古时期就曾经有人族的顶尖强者杀上天庭,虽然他连南天门都没有打进去,但那种精神却被所有人都铭记,他被后世所有人称为——战神刑天。

  所有草原人都以为这一场战斗会失败,但在圣贤的指引之下,他们依然义无反顾的前进了,没有人想到他们连续突破了十三座城池。

  中途没有遇到一位强者抵挡,天狼血脉让他们疯狂的杀戮,路过的任何一座城市都成为废墟,没有一个生灵活了下来。

  天马走过的大地,连还没有睁开眼睛的耗子都被摔死,即便进行了这样的事迹,他们依然活着回来了。

  大雪山被奉为神明,而带领所有草原子民攻入那一片被誉为禁地的颉利给所有子民称为可汗,近乎成为草原共主,是所有草原子民之中神话一般的人物。

  此时此刻这位传奇人物正和一群草原贵族共同饮酒,作为融合了天狼血脉了一群人物,他们全都属于黄金家族,享受着种种最为顶尖的享受。

  刚刚从大唐掠夺而来的美女正在跳舞,与草原风情大不相同的美女让这一群人哈哈大笑。

  轻纱拂面,香气怡人的大唐美人远不是草原女子能够媲美的。

  “可汗第一次用兵如神,我等的图腾神兵都饮满了鲜血,对于这一次祭祀分为满意……”

  一位满脸大胡子袒胸露腹的草原贵族用手将面前切好的羊肉放入嘴中,脸上带着至得意满的笑容。

  作为融合了天狼血脉的代价,草原子民全都供奉天狼,而每一方黄金血脉都供奉一方强大的狼族,每隔百年都要供奉一批丰盛的血食。

  往年他们是用那些无法融合天狼血脉的废物之名献祭,但那样血食并不能够让天狼多么满意。

  生活在草原之上,追逐天马行走,利用天马和天庭换取一些物资,但却得不到真正正统的修行之法。

  加上草原上妖魔肆虐,种种不可思议的混沌神魔留下来的血脉拥有难以理解的能力,没有跨入修行之门的草原子民总是难以正常的成长,要么血气不足,要么神魂有缺。

  而生活在大唐的子民相对而言就平稳太多,没有任何魑魅魍魉的干扰,那里号称中原,文明之地,天朝上国。

  是所有人都渴望生活的所在,任何居住在那一国度附近的人族都想要加入那一方世界,可惜不能如愿以偿。

  “他们觉得我们这样的人物融合了妖魔血脉,太过于凶残暴力,不承认我们是人族,那我们就直接堂堂正正的打过去,入主那一片土地,享受那天朝的繁华。”

  一位青年贵族一口面前杯中的马奶酒喝完,醉意微醺,想到这一次的成功,不由就有些冲动。

  “是啊,可汗,杀入那一片土地吧!让天狼的旗帜在那一片大地上飘摇,杀掉他们男人,征服他们的女人,只有这样方显我们草原男儿的本色……”

  “那一片土地远不像我们想象中的辉煌,上一次我们就长驱直入没有遇到多少阻碍,除了那一位号称人皇的强者,他们没有人能够抵挡我们。”

  “那位强者有什么用?请动天狼,加上天庭传给我们的诛皇法阵,我等草原最为强大的勇士一起出手……”

  场面彻底热烈起来,有过第一次成功,见识过中原繁华的草原贵族一颗心全都躁动起来。

  中原那般繁华的景象,让他们心中时刻都如同猫挠一般,片刻都不能够忍受,融入他们体内的天狼血脉在咆哮,传出种种贪婪暴虐之气。

  让他们去征服,让他们去杀戮,在这片大地上去传播恐惧。

  “那一片大地太过于广大,而皇城的所在拥有太多的高手,需要联合草原上所有的强者才能够有灭除他们的能力,我们需要联合。”

  “魔力阚,现在有多少天狼部落像我等宣誓忠诚,承认我们的地位?”

  “草原已经有一大半的子民承认可汗至高无上的地位。”

  一位中年男子大声的回应,让一群草原贵族面面相觑,刚刚的欢乐气氛一扫而空。

  “不知道你们的想法是什么?”

  看着坐在大帐最中心的颉利可汗,还有他身边按刀而立,冷漠的看着他们的魔力阚,这一群草原贵族终于反应了过来。

  魔力阚号称草原第一猛士,已经将天狼血脉融入骨髓,真正癫狂起来并不逊色于纯血的天狼,一口就能够吞下星辰,对他那如狼一般的眸子盯上,即便同时拥有天狼血脉的人物依然觉得不寒而栗。

  “我等愿……”

  “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