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是这样想,然而晚上的时候,当水生把大丫的意思转告给水清浅的时候,他的心里还是很难过的。
要知道,他对大丫的感情,是纯粹的,是真挚的。这个以一种强势的姿态,走入他的生活之中的女子,确实拨动了他的心弦,让他情有独钟。
被杀*手掳掠过,那又如何?是个寡妇,又有什么打紧?有一个儿子,那又有什么关系?清白与否,他心中只有一杆标尺。只要不是她自甘堕落,就不能算她是不清白之人,这样的女子,就依然值得他去爱!
“请你转告她,总有一天,我会将自己的身份和盘托出。如今,我也知道,我没法给她任何的承诺,也没法给她幸福和安宁的生活。所以,请她放心好了,就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希望她不要对我有不好的印象。还有,我必须说的是,我不是坏人。那些追杀我的人,正是跟反*贼淮王有勾结之人!”
水清浅最后叹了一口气,很诚恳的道。
“行,我会把你的话转告她!”水生很爽快的应,见他一副落寞的样子,心里有点不忍,就劝说了几句:“一切随缘吧!只要你真心以待,你们又真的有缘分的话,相信一定可以在一起的!大丫的个性我很清楚,她当不会为了把自己嫁出去,而降低自己择偶的标准!就她那择偶的标准,我估计这几年之内,她都很难嫁得出去。所以,只要你对她确实是真心实意,情有独钟的话,你跟她之间,就未必没有可能!”
“谢谢水生大哥!”水清浅感激的笑着道,然而那笑容,却是苦涩的。
唉,他长这么大,好不容易遇上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女子,却是在被追杀的时期。如今的他,除了二十两一直随身携带的金子之外,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当初,他重生之后,离继母的人对他手,仅仅只有一个时辰。
他只来得及将母亲埋在他书房地的金子取出二十两贴身放好,并带上自己日常用的那个钱袋,然后从后门悄悄的出了王府。拐过几条街,找到一间不起眼的衣铺,用身上的华服换了两身粗布衣裳、两身细棉布的里衣和两双布鞋。又跟掌柜的要了一根木簪子把头上的玉簪换收好,打扮成一个普通的武夫。
改装了一番,这才得以有了喘息的机会,顺利的逃出了京城。只不过,继母很快就发现他不见了,立刻派出了几十路的杀手前来追杀。他利用前世对兰国地理地势的了解,这才得以逃到清水江境内,又辗转来到了葫芦县芦花镇,非常幸运的被水生给救了。
这还不算,老天爷似乎特别的厚爱他,桃花谷这个地方竟然是一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好地方。在这里,他的人身安全有了极大的保障,可以安心的在这里养伤。然而,他的好运气,似乎还没有个尽头。在这里,他竟然还遇到了大丫,一个让他“一见钟情,二见倾心”的奇女子!
只是,他跟她的相遇,却是在他最狼狈、最落魄的时候,这个时点的他,没有那个足够的勇气和信心,去追求她,跟她求婚。她很明显的,是在躲他,如果这个时候他强求的话,未免会给人留一个“趁火打劫”的坏印象。
没错,她的过去,在世人的眼中,确实“很不堪”。
然而,她自己却并不是这样认为,她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地方不如人,没有什么地方羞于见人,依然是个非常清白之人。她一如既往的自信、坚强、开朗阳光,朝气蓬勃,除了眼里偶尔会露出一抹沧桑之外,看上去其实还挺清纯可爱,如那水莲花一般清香淡雅,高洁美丽。
水生把水清浅的话,告诉了谷雨,让她转告的大丫。
“我知道了,一切顺其自然吧!”听了谷雨的话,大丫只是淡淡一笑,说了这么一句话,就丢开不理了。
她好像没有时间去纠结,就在一个时辰之前,她在山里偶然发现了木薯,她的心思如今似乎用在了研究木薯粉上面。木薯粉该如何制作,她根本就一无所知,空间图书馆里,也没有这方面的书籍。因为太过专注,以至于都对小振兴有一点疏忽,让众人见了不免有点担心。
一次次的失败,让她很是懊恼,然而想一想这可是一项重大的革新。如果木薯生粉面世了,这就意味着,以后的每日三餐,再也不用纠结肉不够嫩了。而且,如果将配方拿去品味楼,当可以卖一大笔银钱。
她的懊恼,让大家更加的担心。因为,她一直都很乐观,很开朗,不开心的一面,极少在众人眼前展示。她一般都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躲到空间里去发泄,或者去山林里狠狠的大哭一场。
不对,就是这样的情况,也是基本上不会有的。她一直都把事情看得看开,经历过那么多艰难的她,仿佛把世事都看透了。能够让她皱眉头的事情,实在不多,仿佛在她的眼里,什么事情都不值一提。
唯一的一次失控,还是之前被水清浅偷看到的,她在深山里大哭的那一次。所以,她的懊恼看在众人的眼里,绝对是反常的。
“大丫啊,你是不是有什么烦恼?跟表姐说,说出来心里就舒坦多了!”谷雨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是,没有烦恼,就是这木薯粉试验了十多次,依然没有达到预期的标准。所以,心里难免有一点烦躁。”大丫苦笑了一,其实到底为啥烦躁,她自己也说不清。
当真是因为木薯粉的事情么?应该是有一点,但是让她真正心烦的,似乎却是水清浅那家伙。在研究木薯粉的时候,那家伙的身影和音容笑貌,老是在她的脑海里闪现,挥之不去。
谷雨连忙劝道:“木薯粉的事情,就先放一,不要太在意了!这山里能卖银子的东西可多了,只要咱们勤快一点,温饱还是没有问题的。”
大丫摆摆手,苦笑道:“表姐,我去林子里转一转,散散心。回来的时候,或许就可以想到解决的办法!”那木薯粉,怎么总是差那么一点火候?也不是不行,可是差了那么一点火候,质量差多了,嫩肉的效果很不理想。
在山里走了一圈,心情却不见好,不知不觉的,竟然走入了人迹罕至的地方。这个地方,几家人从来就没有来过,水生说这林子里有成群的野猪,还有狼群出没。
果然,水生没有说谎。
这一次,大丫遇到了一群饿狼,比野猪还让人觉得恐怖的饿狼。足足有上百头,饶是大丫武功高强,被这样一群饿狼突然团团围住,也不禁头皮发麻,心惊胆战。
想要施展轻功,到树上去,然而狼们也不是傻瓜。这一块地方,竟然是一个空旷的山谷,只长藤蔓植物和低矮的灌木,一棵大树都没有!而方圆几里的地方,竟然都是密密麻麻的饿狼,
“哎呦,我怎么竟然走到这样的地方来,却浑然不知!果然是生活过得太逍遥了,连应有的警惕都没有!今天,莫不是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大丫不禁望狼兴叹,从没有任何一刻,如此的怀念可以进空间的日子!该死的空间,为啥要突然“失灵”?如果从来就没有拥有过,自然就不会想要去依赖,问题是自己明明拥有那神奇的空间,却没法启动。这才叫人忍不住扼腕叹息,想要骂一声“贼老天,你玩我啊?!”
在这个瞬间,几十只高大的饿狼同时从各个方向扑了过来。手无寸铁的大丫,甚至都来不及躲闪,只觉得绝望如潮水一般,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
然而,就在一秒,她只觉得身子被人猛然带离了地面。她被人搂在怀里,就跟风刮过一般,瞬间就奇迹般的远离了狼群。不用抬头去看,她也已经感觉到了,救了她的人正是那个搅乱了她的心神的水清浅。
他的气息,是那么的独特,带着一种清新如兰的味道。来这古代社会这么的久,从男人的身上闻到淡雅清香,也就只有任渐离、乔俊逸,还有就是眼前的这个水清浅。
任渐离身上的味道,是淡淡的檀香,或许是他的衣服都用上好的檀香熏过吧!乔俊逸身上的味道,跟玫瑰的清香差不多,只因为此人偏爱玫瑰,喜欢用玫瑰花瓣沐浴。所带的香囊,也喜欢放干玫瑰花瓣。
而水清浅,他跟大家一样,都生活在这深山老林里。跟大家一样,穿着粗布衣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每天清晨,他都会修炼一个时辰的武功,然后跟大家一起去种地、打猎。每一天,都要流很多的汗水,实在不知道,他身上那好闻的淡淡清香,是从何而来?
当然,目前来说,这点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如今正依偎在某人的怀里,一个刚刚被自己狠心拒绝了的男人怀里。
--很抱歉,显示器昨晚就坏了,闪个不停,没法用。只好跑了一趟电脑城。我自己面壁去,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