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搭档是财神

作者:穷拾叁

   显然珠宝店老板不是这个意思,他真的心疼,心疼这十枚钻戒就这么出去了,他的镇店之宝啊,为什么会嘴抽抽拿出这个?

  但是谁能想得到呢?五千多万啊!

  事到如今,老板也无法继续完美主义了,他只能坦白:“这粉钻,是我们店的镇店之宝,要是您都买走了,我这店都没法开了......”

  “那就把店卖给我!”

  “......”

  老板一心想着怎么继续说粉钻不卖的事儿,却没想得到的竟然是这么一句话。

  他完全反应不过来啊喂!

  “说个价吧,我觉得做珠宝生意也不错。”宋谦继续道。

  宋谦其实对做什么生意都没特别兴趣,不过觉得拿了人家所有分店的镇店之宝,然后拍拍屁股走人的话,会显得不够厚道。

  而且曹甯好像学过什么珠宝鉴定,弄些个珠宝店,可以让她多实践实践。有事儿没事儿还能去环游世界采点矿啥的。

  想到这里,宋谦忍不住吭哧笑出了声。

  “......”

  老板本来就因为宋谦突然说要买下自己的店而懵逼,这会儿还听到笑声,更懵逼了。

  “一个亿够不够?存货和店铺另外算钱。”宋谦立刻开了价。

  “噗”

  老板懵逼着吐血。他本来还有在盘算,如果一定要自己说个价,这宝隆珠宝的名头,应该能值个三五千万。

  可是现在对方的意思是,用一个亿买下“宝隆珠宝”这个牌子?这尼玛太不可思议了。

  “是不够?”宋谦问道。

  宋谦是真的不知道一个亿是不是够了,珠宝店嘛,总觉得挺贵的。其实说穿了也就是个牌子,此外跟其他买衣服、买零食的店铺也没啥不同。

  老板已经只能下意识的连连摇头了,以至于他摇头的时候也没想好自己该说什么,只是拼命摇头。

  因为不是不够,而是太多了。

  “那是不卖?”宋谦又问。

  虽然知道有钱能使鬼推磨,一般只要价钱合适,什么都能买下来,但也不乏真爱不能用钱来买。

  如果这老板有情结,只想守着这个珠宝店,宋谦也不准备强买。

  “卖!我卖!”

  老板这一次是重重的点头,而且还非常的肯定。

  “那你就算一下吧,店铺以及店铺里的存货另外还要多少,我一次性结算给你。说好了我就找人换招牌了。”

  以前的宋谦是个慢性子,因为没钱,只有时间。现在的宋谦挺急,因为钱太多,时间不够用。

  “换招牌?”老板纳闷道,“您不用我们宝隆珠宝的牌子?我们这个可是国家驰名商标啊。”

  “咳咳!”

  宋谦其实很想笑,只是碍于老板那么严肃,所以只能用咳嗽声来掩盖。驰名商标什么的,宋谦总是第一时间想到猪肉片鱿鱼干之类的。

  “我准备统一换成千千传媒的。”宋谦努力正声道。

  “千千传媒?!”

  老板震惊了。他是真的震惊。千千传媒,似乎是突然崛起的一家传媒公司,就这两天,简直席卷了整个岭城。

  今天中午他去自己经常去的那家足浴中心洗个脚,发现这家生意极好的店铺已经易主,原来的老板乐呵呵的当着店长,换的招牌正是千千传媒。

  还有他老婆,下午去做美容,也是一家大型的美容美体中心,蜡黄着脸过去,红光满面回来,还一分钱没花,说是那家店易主,送价值888的体验券,还是货真价实的那一种。

  而这美容美体中心,也挂着千千传媒的名头。

  这么快,这么快就开始收购并垄断珠宝行业了?

  这特么不是传媒公司,是传染公司吧?!

  老板于是又仔细端详了眼前的年轻人,随后惊呼道:“你就是那个在电视上当评委的?!”

  “咳咳!”

  宋谦又咳嗽了两声,示意老板不要这么一惊一乍的。因为他这一惊呼,本来就没什么隔音效果的内室,还是透明玻璃窗的,外面的两个销售员,都直勾勾的看向了他们俩。

  见状,老板也连忙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道:“你是不是准备把岭城,哦不吗,全国的珠宝店都收购了?”

  宋谦本来只是准备收购这老板的几家分店,这会儿被他这么一说,觉得这主意也不错。于是欣然的点了点头。

  “牛逼!”老板竖起大拇指。

  面对有如此实力和野心的土豪,这老板那是真激动自己成为第一家被收购的珠宝店。

  “我可以帮你跟其他店谈,如果你不要牌子只要店铺的话,我可以帮你以尽可能低的价格谈下来。”老板自告奋勇。

  这个真可以有。

  宋谦也不多说了,直接许诺了三个亿打包这老板的十家店,然后由他负责先把岭城范围内的珠宝店都拿下,然后往外面扩展。

  想不到吃个手抓饼看个热闹,就又花出去三个亿,宋谦觉得自己越来越能嚯嚯钱了。

  “那这么多粉钻,您要不继续放店里当镇店之宝吧。”珠宝店老板,哦不,现在已经是原老板建议道,“这款粉钻,不说全国,至少在岭城,您是找不到一款比它更贵的。”

  说完,老板又得意的昂起了头。

  宋谦其实不想刺激这个老板,但是既然自己要涉足珠宝行业了,稍微彰显一下实力也可以。

  于是,宋谦拿出了那枚红钻钻戒。

  就是之前为了证明向曹甯求过婚,然后把陈婕看得一愣一愣,后来又被曹甯说是假的的那枚红钻钻戒,价值五千多万。

  珠宝这种东西,最怕对比,比撞衫还直观。

  因此,当宋谦就这么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枚连简易包装都没有的红钻钻戒,然后跟老板的粉钻放在一起时,老板真想把那粉钻给吃了。

  “其实我不太喜欢这颜色,太艳了,我女朋友也不喜欢,送给她她给扔了。所以想想还是粉色的好。”

  宋谦半真半假的解释道。

  可是,这解释让老板更想把粉钻给吃了。

  从来没有女人会嫌珠宝贵了,艳丽了,显然是没有最贵只有更贵。

  没什么好说的了,这样的实力土豪,他不垄断岭城的珠宝,谁来垄断?

  谈话间几家分店都已经将自己店里的“镇店之宝”送到总店里了。

  点了一下,一共八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