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揽江山

作者:兰朱公子

   “死丫头!”边荣天面红耳赤骂道,一面观看前方的战局,可手中的歌尔像个疯子一样四处乱踢,他耐心极为不好,一掌就拍在歌尔的身上。

  歌尔当“哇”地一声就哭了出来。

  墨叶正和这边十几个人纠缠,听得歌尔一声惨呼,再一凌空而起,以十层昆仑道内力相合,拔剑而出,金狼出鞘,天地霎时风起云涌,天昏地暗,只剩金狼之光芒照射大地,所有人顿觉眼睛一阵刺痛,不得不闭眼躲过这一阵剑芒!

  “金狼出鞘,天地同殁”。

  这一众人也是傻了,与高手对峙,哪里能闭眼?因而在众人因金狼剑剑芒刺射眼眸一刹闭眼的同时,金狼剑已在墨叶手中幻化成无数剑影,招招刺入自己脖颈!

  歌尔因边荣天这一掌,心脏被重重地击打,似是脱落**般难受。

  见宇文寻笙金狼剑之威力,让一众人死伤在原地,此时手持金狼剑往自己慢慢走来,即使缓慢,但边荣天完全能感觉到此人脚的沉重。

  “好一个宇文寻笙!”边荣天一声呵斥,将疼的晕头转向的歌尔拎到面前,面上一副威胁模样。

  “宇文寻笙,你确定你能杀我?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你的金狼剑快,还是我的刀快!”说着,刀已经蓄势待发。

  墨叶终于不动,站在原地,目光在歌尔身上逗留片刻,不言,气势自能煞人于无形:“你若敢伤她,我定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歌尔眩晕之际,依稀能听见墨叶所说的,虽然想开口说些自己很感动之类的话,但终究是说不出来,只得咿咿呀呀地,细若蚊丝。

  边荣天心有些胆寒,但面上还是装出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喝道:“敢威胁我?我就要让你看看,老子的刀到底是有多快。”

  一刀扬天劈,本以为能让歌尔血溅当场,可出现的不是歌尔的血,而是自己手臂处突如其来被咬断的剧痛。

  边荣天一声嘶豪,白蒙古狼已经将其胳膊给生生咬断,鲜血顿时将草地洒了个遍。边荣天疼的龇牙咧嘴,在地上来回打滚。

  歌尔从其手中落了出来,墨叶一个身前去将歌尔接住,看着歌尔一张脸惨白无血色,墨叶心头顿时升起一股凉意,竟有些怕这孩子跟自己那被困二十多载的父亲一样,一睡不醒。

  “歌尔!歌尔!你醒醒!”

  “嗯哼……”迷迷糊糊中听见有人在叫自己,女娃眯着眼缝盯着抱住自己的人,潜意识地觉得格外安全放心,道:“叔……叔……”

  见歌尔伤的有些重,墨叶想也没想将歌尔扶起来,运功为其输送真气。歌尔心脏被边荣天击打的震动,却不算大碍,只是给这么一个女娃承受,却是不好。但所幸歌尔师承张道行,从小就有内力在身体中游走,总算无大碍。

  见歌尔完全睡去,墨叶面色冷峻盯着躺在地上的边荣天,此时的边荣天几乎断了半条命,在地上奄奄一息,像滚出了水的游鱼,张大嘴大口大口的呼气。

  “我说过你若伤了她,必定要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罢。”墨叶声音淡淡的,但浅含的杀气已经充斥在金狼剑上。

  可墨叶并没有用金狼剑,而是一手将边荣天从地上托起,向半空一抛,左右臂同时出力,活生生将边荣天奇经八脉连同四肢百骸给打断,那边荣天在半空一声惨嚎,而后狠狠砸在地上,也不知死活。

  墨叶走到不知死活的人群中,看到一个和边荣天一副模样的受了重伤的人,“给宇文泰传句话。想要金狼剑,除非我死!”

  人已起身,走到昏睡的歌尔面前,将歌尔打横抱起,带着狼儿往山走去。远处,一道目光目送着那一大一小一只狼,只是那眼眸是阴森的,愤恨的,鲜血淋淋的……

  歌尔觉得“我此一生,命途多舛”来形容自己并不为过,这满天跟自己统领的女娃,应该没有几个会像自己承受这么多生死之遭了。

  莫不是师承了张道行这号宗师级别人物,天生就注定自己这一生与众不同了?

  歌尔还没有张开眼睛,已经感觉到有热一双宽大的手掌将自己冰冷的身子都温暖个透彻了,可是,不用睁眼,她便知道是甚么人了。

  是那个叫宇文寻笙的怪叔叔,那个看似很冷漠但却对自己很关心的叔叔。

  歌尔轻轻睁开眼,见着明亮的天空白云在很快地往后退,目光稍微往左侧移动一点点,看到是怪叔叔那一张俊朗却不失男子气概的脸,知道自己正被叔叔抱在怀中,突然觉得自己很幸福,胸口暖暖的,再看这世界,这世间的一切都不再孤零零的了。

  “醒了么?”并没有看自己,目视前方,却知道自己已经醒了。叔叔是多长了一只眼睛么。歌尔轻轻地点点头:“叔叔,你这样抱着我肯定很累罢?这样一直抱着你脖子肯定受不了啊。”

  “你受了重伤,腿又断了,不可能再让你坐在狼儿背上,甚么时候昏倒在路上都不知道。”

  墨叶依旧冷冷地回道:“不抱着你,还能怎么办。”

  歌尔甜甜一笑,一双天真的大眼睛里两只黑珍珠轻轻一转:“叔叔,你别抱我了,背我罢。”

  墨叶定在原地,冷冷的眼睛终于落在歌尔脸上:“为甚麽?”

  “因为我爹爹以前都这样地背我啊。”

  墨叶却不领会,“我不是你父亲,没有义务背你。”

  “可是你这样抱我很累的,不如背着我。”歌尔将手揽在墨叶的肩膀上,做了个要翻到他背后的姿势:“而且,你这样抱我抱久了,我背疼。”

  前面的话对墨叶来说没用,墨叶也对歌尔那“脖子疼”的关心不太领情,只是听得歌尔说自己背疼,怕这女娃受了伤,只得将歌尔翻到背后,重新背她。

  歌尔像吃得了蜜一样,心头一甜,将自己的身子与墨叶的背部贴紧了些,双手也轻轻揽在墨叶的脖子上,特别像个女儿贴着父亲的身子一样,感觉很温暖:“叔叔,我们这是要去哪儿啊?”

  “突厥。”

  “突厥?”歌尔瞪大眼睛望着前面天空射在大地上的夕阳:“我们去突厥干嘛啊?”

  “回家乡看一眼自己的族人,回去归还金狼剑。”第一次,墨叶回应了歌尔的称呼。

  歌尔当乐开了花,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叔叔,你为甚麽不告诉歌尔你就是四公子之一的宇文寻笙呢,这样我就不会叫你叔叔了,我当时就叫你宇文公子了;而且,你跟歌尔一样,都是西魏长安人,为甚麽还要回突厥呢?”

  “歌尔。”男人低沉的声音慢慢传来,深绿的眸子让她顿时止住了嘴,“嗯?”

  “你以后就叫我叔叔罢,忘了四公子,也不要记得‘宇文寻笙’,那样的名字,不敢恭维。”声音一如既往的冷漠,可是说话的内容却多了些。

  歌尔虽然不知道为甚麽,但潜意识地她已经知道叔叔会因为“宇文寻笙”这个名字而生气,便“嗯”了一声:“可是,叔叔千里迢迢好不容易找到这个甚么金狼剑,为甚麽还要还给突厥人呢?”

  “因为那里,才是这个东西本来应该存在的地方。”墨叶沉默片刻,又道:“歌尔,叔叔回去突厥,那里不及中原,是一个很粗鲁的异族之地,你这样的女娃娃,不适合去。叔叔会给你找一个好的人家,让你好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