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房里,玉蝶头戴霞冠,脸遮红方巾,身上穿着绣花的红袍,就连内衬也是一片红艳,红色的娟衫,红色的百褶裙,红色的里裤,红色的绣花鞋。一身艳红,千娇百媚。
大红袍上绣着鸳鸯戏水和遍地花开,和乐又喜庆。
不过以墨却注意到那对鸳鸯还未绣完,两只鸳鸯都未点睛。不由好奇的开口,“这眼睛……”
玉蝶莞尔一笑,拉着她的手在床榻边坐下,温柔道,“女子出嫁的嫁衣一般都是自己绣制,从十三岁见红开始,一直绣到自己出嫁前。”她脱下袍子,拿起放在床头的针线,开始绣起鸳鸯的眼睛,“这门亲事虽然娘亲同意了,可王爷一直没开口,我怕……所以我才不敢绣上眼睛。”她微微抬头,灿烂的笑容是那样幸福,“以墨妹妹,谢谢你。”
以墨看着她手上的大红嫁衣,神色有些迷离。从十三岁开始绣……她现在还来得及吗?
玉蝶坐在榻旁,手里穿引着针线,她微垂着头,一缕青丝飘扬在颊边,衬得她如此温婉娴静,婉转悠扬的语声带着属于女子的柔美,“君当仪剑,大杀四方;妾自抚琴,浮沉随郎。”她一边绣着嫁衣,一边柔声道,“女子生来就与男子有差距,男儿志在四方,女子享乐闺房。女子在学识上、见识上不如男儿,所以只能依附男子而活。女子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婿的好坏决定了女子半生的命运。所以,以墨妹妹,你以后定要好好考虑清楚,不管是宸煜太子还是文家公子,你都要三思后才能下决定,不然,后悔一生。”
以墨敛下眼中的心思,伸手摸了摸她嫁衣上的那对鸳鸯,反问道,“那你考虑清楚了吗?”
玉蝶重重的点头,“我考虑清楚了。不为其他,就为他知道我被人凌辱过还能一如既往的接受我这一点,我就该嫁给他。更何况……我也是真心喜欢他。”她羞红了脸,秋水盈波的眸子里荡漾着对爱情的向往,“他虽然只是个教授棋艺的先生,可他也有他的骄傲。他聪明睿智,儒雅淡然,且他活得洒脱自在,不想那些王孙贵族整日勾心斗角。当然,他也有他的自卑和烦恼,不过,人活一世,谁又能真正洒脱不羁呢……”
玉蝶的性子虽然软弱,可她心灵干净,看什么都能透过现象看清本质,什么都明白,什么都看在眼里。就如当初她看小彤一样。
这样的人活在现实中不会被谎言欺骗,可她也活得辛苦。
两人说了一个时辰的话,以墨就回了院子。宫里给了秀女们三天回府的时间,三日后便回宫。她须得趁着这三日,好好谋算谋算。
刚回到院子,张月鹿就送来急报,“主子,任颧禾有动作了。”
以墨接过信封,看清上面写的地址,顿时眯起了眼。
……
京都最繁华的蜀锦酒楼中,东阁一溜儿的五个包间全被人包下了。要知道来蜀锦酒楼吃饭一顿饭就是一掷千金,如果不是王孙贵族,普通朝官和贾商根本就没有这个闲钱挥霍。而包场更是一掷万金,还更别说一包就是五个场子。
不知道的人在心里直骂:也不知道是哪个败家子儿这么烧钱,如果嫌钱多,捐去给年谱受灾的百姓也好啊!
东阁最中间的那个包间儿,任重远像个土豪,他大咧咧的躺在椅子里,将腿搁在身前的桌上,双腿交叉着翘脚抖着玩儿,撑着脑袋的手指上金光闪闪,五根手上总共带了四个扳指,金的、银的、玉的,绿的、红的……他手一抬,顿觉晃得刺眼。
相府管家总是看不下去了,期期艾艾的开口,“大公子,您今儿这身装扮……”
任重远这二货,还以为要夸他呢,顿时得意洋洋的站起身,在管家面前转了一圈,兴奋问道,“怎么样?贵气吧!今儿这一身,爷可是特意挑选的,肯定不会在文家那暴发户面前损了我任家的面子。”
管家低叹着摇头,和文家比起来,只怕您才更像暴发户。
这时,小厮推门进来,恭声禀道,“大公子,文家的人来了。”
蜀锦酒楼的门口,一位脸庞清秀白净,气质温和儒雅的年轻男子从马车上下来。男子身形消瘦修长,身材俊秀匀称,面上带着三分笑意,给人文质彬彬翩翩有礼之感。
酒楼对面的茶楼中,以墨透过竹帘看清来人,不由蹙了蹙眉,“文三。”
来人正是文家三公子,文财。
文财刚下马车就有小厮前来领路,“文三公子,请楼上走。”
文财点了点头,让车夫将马车安顿好,就跟着小厮上了东阁。
以墨沉凝着脸,拇指轻轻摩挲着杯口,“看来任家是急着把东西卖出去。”
青龙看着文财消失在楼道口的身影,也沉声道,“主子,如果任家将东西脱手,即便将魏赵手里的账簿公布天下,也无凭无据了……”
“希望文家的人够聪明,别来趟这滩浑水。”张月鹿是看在文喏的面上,忍不住低声叹道。
先不说以墨和文喏有婚约关系,就只文喏对她有救命之恩而言,她就不该让文家出事。更何况以墨本就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她向来信奉‘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如果让文家在她眼皮子底下被人害了,她也无颜面对文喏。
“月鹿,去东区民柏街的苏家面馆将文喏带来。告诉他这里的情况,让他进去找文三。”
“是。”
张月鹿的轻身功夫是以墨亲自传授,比起青龙朱雀等人都不遑多让。一盏茶的时间,就从苏家面馆回了茶楼,不过他是一个人回来的。
“主子,那家面馆的老板说文公子已经走了。”
“走了?”以墨凝眉问,“什么时候走的?”
“十多天以前。据那老板说,是家里去了兄长接他回去的,说家里出了事。那老板也没见着文公子的本人,是那兄长给他带的话,然后就再也没看过他人了。”张月鹿没细想,只猜测道,“老板口中的兄长想来就是文三公子了。听说文公子是离家出走,他娘在家里都气晕了好几次,扬言还要和他断绝关系呢。”
东阁里,文财突然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歉意的看向任重远,笑了笑,“任将军,实在是抱歉,草民失礼了。”热情的笑容既不卑微谄媚也不显得傲慢轻蔑。
任重远豪爽的摆手,“无碍无碍。这是人之常情,文三公子不必介怀。来来,喝酒,喝酒,这可是十八年的女儿红,香醇着呢。”
“任将军,请。”文财举起酒杯,浅抿了口,低垂的眼帘敛尽所有心思,嘴角浅显的笑看着只让人觉得高深莫测。
任重远冷哼一声,他最看不起这种笑面虎,平时看着跟无害的病猫似的,可一旦发起狠来,直让人倾家荡产。他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开口道,“任三公子,本将军想跟你做次买卖,不知你意下如何?”
文财脸上的笑不变,可心里却是一沉。朝中的事他多少也有耳闻,张林御史受皇命彻查年谱之事,其中被查之人,任颧禾首当其冲。再联想着任重远如今说的话,只怕玉尚书在金銮殿上所言都是真的。
任颧禾犯的可是杀头大罪。要是文家与之牵连,如果被查出来,定也受连累。
君子爱财,取之以道。文财含蓄的推脱,“任将军抬爱,能与任相爷的公子做买卖,是草民几辈子修来的福分。只可惜草民的福缘浅薄。草民此次来京,是受母亲之托来接家弟回家。另外,相信任将军也知道,草民在家行三,不是长子也不是嫡子,京城这块的大生意,向来都是家中长子接管。任将军你找草民做买卖,草民是有心无力啊……”笑容中有些苦涩,像是抱怨家中老父不公,将所有好东西都分给了长子和嫡子。
任重远像是心生感触,顿觉同病相怜,他也觉得他父亲对家里那个聪明的老幺好得不行。
“哎,这偏心眼儿啊,谁家都有。别说是你们这些小小的贾商之家了,就是本将军家,那也是……哎,不说了不说了。”举起酒杯,“来,本将军敬你一杯,只当是同病相怜。”头脑一热,张口就道,“做买卖的事,只当本将军……”‘没提过’三个字未出口,就被一旁的管家给抢了话。
“大公子,老爷吩咐的事还没办妥,您可别喝醉了。”
任重远精神一振,立马醒过神来,改口道,“做买卖的事,本将军给你三天考虑的时间。三天后你再答复本将军吧。”说罢,便起身出了房门。
临走时,相府管家递给文财一张纸条,并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如果有时间,还请文三公子去这里看看。那里有惊喜等着公子,相信等公子看完之后,会改变主意的。”
文财将纸条收入掌心,笑着朝他点了点头,“文财有时间的话,一定去瞧瞧。”
待两人走后,他脸上的笑意徐徐收敛,展开手中的纸条,当看清上面的地址时,眼底泛起森森寒光。
冷哼一声,紧接着出了酒楼,上了马车直接回了在京城的府邸。
待文财一走,以墨也回了王府。
后花园的凉亭中,景阳公主和玉蝶正在讨论嫁妆的事。
景阳公主见到对面游廊上的女儿,笑着朝她招了招手,“过来。”
以墨让张月鹿和青龙先回院子,独自去了凉亭,在母亲身边坐下,“娘。”
景阳公主看了张月鹿和青龙一眼,然后吩咐身边的侍婢给女儿倒了杯茶,随意问道,“往日在你身边伺候的朱雀去哪儿了?你身边如今只有花舞一个婢子,那丫头是个新人,不懂规矩,心思又浅,本想送进宫在你身边伺候,可又怕她给你惹事。下次进宫的时候把那个朱雀带上吧,毕竟是长在你身边的人,用得也放心些。”
“朱雀出去办事了,一时还不会回来。”拍了拍母亲的手,让她安心,“您放心,不会有事的。”
景阳公主在后宫生活了半辈子,只觉那里犹如狼堡鬼窝,只要一想起,就心惊胆颤,就算女儿一再保证不会有事,可她还是放不下心,“可不能大意,平时多警惕些,虽说害人之心不可有可防人之心不可无。”
以墨知道说什么都没用,便岔开话题,问起了玉蝶的婚事,“怎么样?嫁妆定好了吗?”
“哎,嫁妆哪能一时半会儿就定下来,不过也置办得差不多了。”果然,景阳立马转了心思,将打造金银首饰的样图举给女儿看,“你看看这些样式,觉得哪个更好?”
以墨随意的看了两眼,“既然是玉蝶成亲,就让她自己选吧。”
玉蝶也希翼的看着她,面色红润得似抹了胭脂,“我就是不知道哪个更好看,所以才叫以墨妹妹你帮忙选选。”
以墨粗看了两眼,觉得几个样式都差不多,便财大气粗的决定道,“那就全定下。”
“这……太多了吧。”玉蝶蹙眉。
景阳早就看花眼了,如此决定省了好一番功夫,也欣然同意道,“对,既然都喜欢,那就全定下。我雷霆王府别的没有,就是钱多。”
她这句话,引得以墨双目精光闪烁,心里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话一出口,景阳就后悔了,顿时想起几年前女儿回忘川的王府将府上洗劫一空后王爷和两个老管家抱头痛哭的情景,不由打了寒颤。忙开口警告女儿,“你可不能再打你父王的主意了,惹急了搞不好他要跟你断绝父女关系呢。”
显然那句‘断绝父女关系’对以墨还是很有威胁力度的,瘪瘪嘴,算了,等任颧禾手里的钱粮到手,她也就不缺那点小钱!
渍!她竟然打起了任颧禾的主意。
可不是,就她现在手里掌握的资料而言,就能预料任颧禾这些年贪污的钱娘到底是何等天文数字。即便是偷拿了一半,另外一半暴露出来,也同样够他掉脑袋。要不是为了他手里隐藏的那些钱粮,她何需这般费力。
她这是不仅要让任颧禾身败名裂身首异处,更还要接收一半他贪污的钱娘。要知道就那一半的钱粮就够她的十万大军吃上好几年了!
以墨突然想起一事,开口问着景阳公主。
“娘,你去忘川的时候,可有见着文喏?”
“没有,德阳说他来京城了。不过倒是见着文家三子了,那孩子也是个不错的人,长得一表人才,前几日他与我一道进的京城,本来想把他介绍给玉蝶的,可惜……”景阳有些惋惜,看来是真觉得文财不错。
以墨若有所思的又问道,“那文家大公子呢?”
景阳以为她是问文金的为人,便随口道,“听说文家老大去北羌国谈生意了,年初就走了,一走就是好几个月。哎,那个老大也是个做生意的人才,且为人也厚道,就是忙于奔波,常年不在家,家中的妻儿都颇有怨言……”
她后面说什么,以墨没有细听,面容微沉,深思着。文金年初就去了北羌国,那面馆老板口中的兄长自然不是他,而文喏的兄长除了文金就是文财,可文财刚入京不到五日。那面馆老板口中的兄长又会是谁?
以墨顿觉胸口烦闷,突然生出不好的预感,也不与母亲多说,直接起身回了院子,“青龙,你去查一下文喏的消息。”
“是。”
青龙刚出去不久,破晓就端着药汤进来,身后跟着花舞。以墨见着药汤,如临大敌,脸都皱成了菊花。不是她娇气,实在是这汤药太难喝。
破晓无视她一脸深仇大恨的摸样,先给她诊了脉,然后才将药汤端给她,“今日只喝一半。”
听了,如梦恩大赦,欣喜得无以言表。端着半碗药,豪爽的一口喝完。
渍渍~这妞儿也太容易满足了。一句‘只喝一半’,就让她兴奋得动力十足。
那药汤一进来,张月鹿就捏着鼻子跳远了,知道以墨喝完,他才接近。伸手扇了扇腥臭的气味,憋着气好奇的望了空荡荡的药碗一眼,嗡着声音问道,“破晓大人,这里面放什么了,怎么这么臭,还一股死鱼腥味?”
以墨点头,她也很想知道里面到底放什么了,竟让她这种英勇无畏意志坚定的人都生了怯意。
破晓懒懒的睨她一眼,后面无表情的垂下头收拾药碗,冷声回道,“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以墨只觉恶心感越来越重,忍不住就要往外吐。
“花舞,再跟我去熬一碗药,等她吐完了,你就端过来。”
此话一出,比止吐的话梅青枣都还有效。为了不再喝一碗药,就是吐出来的,她也能咽下去!
狠狠咽了口唾沫,强行将酸气给压下。张月鹿佩服万分,连忙对他家主子竖起大拇指,牛人!
以墨回他个傲娇的眼神,这点算不得什么!
破晓收拾着药碗出去了,花舞也被他叫去帮忙,屋里只剩着以墨和张月鹿两人。
张月鹿忙给主子递上漱口的茶水,满眼心疼,“可怜的主子啊~”然后垂头看着她的肚子,教育道,“小少爷啊,日后可得好好孝敬您娘啊,您娘为了怀您,可遭大罪了。”
想着肚子里的儿子,以墨顿觉那药也不是那么苦了。擦了擦嘴角的水渍,问道,“可查清魏赵将账簿交给谁了?”
“查到了。他将账簿交到了一个远方表亲的手里。那个远方表弟是邦泰有名的激进分子,对政法改革很有一套,骨子里是个爱国奋进的人。得知任颧禾的事,愤怒不已,自荐着要带着账簿上京告御状,扬言要还年谱百姓一个公道。”张月鹿对此人很是佩服,“他原名叫魏风,一直想考取功名入仕为官,可惜考了好几次都考不上举人,一直都是个秀才。后来他到寺庙上香,有个高僧给他算命,说他名字中的‘风’字与他的八字相冲,须得改名,只有改了名才能改命。于是他回道家中,不顾老父的阻拦,毅然改了族谱,生生在风字头上添了个病子旁,改名叫魏疯。神奇的是,他改名之后,还真就中了举人,高兴得他老父跪在祠堂三天两夜,直呼祖宗显灵了,祖宗显灵了。不过,可惜的是,中了举人之后就再也没高升过了。”
“魏疯这人也有几分头脑,带着账簿躲过各方眼线的盘查,直接走水路上京,如今怕是已经走到秦安运河了。如果不出意外,七日后便可入京。”
以墨将擦了水渍的绢帕放在桌上,起身入内。
清冷的声音从内室传出,“将账簿的踪迹散播出去。”
张月鹿不解的问道,“主子,账簿的消息一出,任颧禾肯定会派人追杀魏疯抢夺账簿。您既然想要得到账簿,为何不趁机从魏疯手里夺下账簿,反而要制造一个争夺账簿的劲敌。”他怕主子误会他的意思,又费舌的解释一番,“当然,不是说我们怕他任颧禾。毕竟不管是单打独斗还是群起而攻之,我们肯定不会输给他,属下的意思是,何必那么麻烦……”
内室中,低喝声响起,“你懂什么!”
接着以墨又从内室出来,身上换了件素白衣裙,刚才那件衣裳染了药味,隐隐带着股腥臭,闻着有些刺鼻。
她睥睨了张月鹿一眼,冷淡道,“谁说我要夺账簿了?”
“……”张月鹿默声,不夺账簿,那他们要干嘛?
“账簿的事自有人费心,用不着我们插手。我们只需保魏疯平安无事的带着账簿入京就行。”
张月鹿更是不解,“既然要他平安无事的入京,为何还要将他的消息传给任颧禾?”
以墨垂头整理着素华衣襟,漫然哼道,“任颧禾得了账簿的消息,他才会更急于卖粮,越急就越慌,慌乱之下能会露出破绽。”嘴角突然裂开邪赁的笑,眼底目光森然,“我这次要让他不仅背了黑锅,还无处伸冤!”
张月鹿跟了以墨十几年,见她露出这凶戾的表情,犹如醍醐灌顶,顿时明白她要干什么了,不由咕哝一句,“他也不算是背黑锅吧……如果真要说,只能算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另一边的文财刚回府不久,连杯水都没喝,就换了身衣裳急冲冲的出了门。后巷,一辆低调的马车停在后门口,赶马的是个面容平凡的短衫汉子,汉子气息沉稳,步伐轻盈,周身气息似有似无,想来该是练内家功夫的高手。
“邱叔,走吧。”文财沉着脸踏上马车。
“是。”
马车从后巷出来,一路往西,直奔纸条上的地点。
上面的地方是家京城郊外的小医馆,医馆的大门敞开,宽敞的院子里摆放着木架,木架上的簸箕中晒着各种药材。
院中,一青衣男子站在木架前,受伤的右手包裹着纱布垂吊在胸前,他用完好的那只手拨弄着簸箕里的药材。男子一袭素雅青衣依旧不掩其风华,俊秀的脸虽然比往日消瘦,可仍然俊美非凡,脸颊上,下颚处有着浅浅的伤痕,有些伤痕上的结痂脱落,露出粉嫩的细肉。
“文公子,您的伤还没好呢,不要乱走。”一个娇俏的黄衣姑娘从屋里出来,见着男子站在木架旁摆弄药材,立即惊叫道。
男子抬头,浅笑间风华乍现,那双清泉般透亮清澈的眸子放佛从未沾染世俗尘埃,像是映在冰水中的雪莲花,清秀隽美,璀璨夺目!
可文财却清楚的看到他隐藏在眼底情殇,醉过之后才知酒浓,爱过之后才知情重。那殇为他的眉梢染上了沧桑与失落,为那颗无尘的心系上了牵挂与思恋。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无忧无虑的、欢快洒脱的游走在世间的文喏了!
“黄姑娘,没事的,我的伤已经好了。”文喏笑着举起裹着纱布的手,朝她晃了晃,“你看,已经可以动了。”
黄洁画被他那样子给逗乐了,蹼趾一笑,然后拿着药箱出来,“快过来坐下,师父吩咐我给您换药,要是他出来的时候,看见您裹着原来的纱布,肯定会骂我的啦。还有啦,您的命可是任将军救回来的,他临走时吩咐我们要好好照顾您,如果他哪天过来看到您的伤还没好,他肯定也会责怪我的。”
“任将军救了我的命,我都没有好好谢谢他。如果他哪天来了,我一定要当面感谢他。”文喏放下草药,走到院中的石桌旁坐下。
女子垂首,温柔的给他拆着纱布。
文喏怔怔的看着她,女子垂首的侧脸有几分以墨的影子,特别是那眉眼,像极了七八分。恍然间,让文喏产生了错觉,像是看到以墨坐在她身边,那眉那眼全是似水的温柔。转瞬间,他清醒过来,不由泛起苦笑,暗骂自己:痴心,以墨怎么会对你温柔!
苦笑之后,心口又疼得厉害,像是有千万只小虫子在撕咬。清亮的眸子泛起水光,可是他真的好希望、好希望她能对他温柔,好希望好希望在受伤的时候她能在身边陪着他照顾他,然后就好希望好希望他的伤一辈子都不会好……
“啊!都叫您别乱动,您不听,看嘛,伤口又裂开了!”女子惊呼声将他从失落伤痛中拉回来,看了眼受伤的手,浑不在意的笑笑,“没事,伤口裂开了总会合上的。”他若有所指的说着,就像心底的伤口样,裂开了总会有合上的一天。
他漫不经心浑不在意,可隐在门口的文财见了,却如见鬼般脸色瞬间煞白,五指如钢爪死死扣住木门,双眼瞠目欲裂的死盯着那只血淋淋的手——手掌上的肉似被活生生撕扯下,露出森森白骨,伤痕累累的手指触目惊心!
文财只觉一股寒气从脚底冒出,似冰冷的毒蛇攀爬着他的腿,一路蜿蜒而上!
文喏背对着门口而坐,自然看不见门外的文财,可黄衣女子却能视得一清二楚,她的视线有意无意的扫过文财,转而朝文喏笑道,“文公子,已经换好药了。啊,对了,我将手镯掉在屋里了,可不可以麻烦您去帮我找找?因为我还要晒院子里的草药,脱不开身……”
文喏自然不会拒绝,“好。”起身进了屋。
女子的笑脸在文喏进屋的那一刻,瞬间收敛。她拿出绣帕,一边擦拭着手,一边越过院子走到门口,冷眼看着文财,“想必这位就是文三公子吧?”
文财收回扶在木门上的手,负于身后,淡声开口,“姑娘有何指教?”
“文三公子看清楚了吧?你家五弟不仅伤了手,还废了一身修为。相爷吩咐了,文三公子何时答应他老人家的要求,就何时给文五公子上真正的伤药。”
闻言,文财周身气势徒然一冷,五指猛然紧握。想起那句‘伤口又裂开了’,原来不是五弟好动不小心裂开的伤口,而是他们根本就没有给他敷伤药,任其伤口溃烂流血不止!
“你们好狠的心!”文财咬牙切齿。
“我们的心再狠也比不过文三公子。”女子明媚的笑容灿烂如花,可心却堪比毒蛇,“文三公子亲眼看着弟弟受伤,知其救助的办法却置之不理。可比我们狠心多了。”
说完,女子便缓缓关上木门,隔绝了文财恼恨的视线。
文财深吸口气,松开紧握的手腕,撩起袖子,轻揉着手腕处的红痕,冷静的问道,“邱叔,可有把握?”
邱叔的面色是从未有过的凝重,摇了摇头,“暗中至少有五个高手隐藏着,我怕贸然出手,不仅不能救出五公子,反而还害了他。”
他的话打破了文财最后的希望,邱叔是文家用重金从江湖上聘请的高手,如果有重大生意来往,都会将他带在身边。邱叔的身手他不知道有多厉害,可他却清楚,邱叔这些年无数次从各路杀手中将他的命给救下,可见其功夫的优劣。
文财的脸阴沉得冷滴出水来,在门口停留了大概半盏茶的时间,最终还是坐上马车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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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千啊~感觉好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