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全京城的人都知道,今天是个不大不小的日子,是兵部尚书康建的小女儿康如月嫁给靖王当侧妃的好日子,但康伯府从敲定婚事到把康如月嫁给靖王,从头到尾只有一个月而已,这般仓促,完全不像是大户人家的做派。
有人说,这是因为康如月跟靖王妃不合,康家生怕夜长梦多,这才不顾康家脸面,着急忙慌地处理了婚事。
但因为婚事如此着急,反而容易被人看低轻视,好似是上赶着非要送上门,流言蜚语不知道能有多难听呢。
秦长安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身,浑身懒洋洋的,任由贴身婢女给他洗漱。
翡翠打开衣柜,让她从一件比一件更华美的衣裳里挑选,玛瑙则捧着一个金光闪闪的珠宝盒,全是上等的金银珠宝,要她在里头选择佩戴的首饰。
“你们几个是怎么了?”她觉得好笑:“今日又不是我嫁人。”
“王妃,您才是靖王府的当家主母,今晚宴请宾客的时候,您也会在场,当然要穿的隆重一些了。”
“我何必穿的隆重?那些宾客是来喝喜酒的,不过还有不少是来看热闹的,我偏偏不让他们顺心。”美目一挑,带着几分探究,嗓音不自觉轻扬。“莫非你们担心主子被新娘子比下去了?”
“康小姐不过是个空有美貌的花瓶,不如主子满腹才华,要奴婢说,她进了王府对您客客气气、低眉顺眼的才好,若是她想找茬,奴婢第一个不答应。”翡翠一脸义愤填膺。
“得了,我善妒的名声传的妇孺皆知,今日若是还为康如月充场面,欢迎她进门,不就是打自己的脸?”她挥挥手,虽然脸上是笑着,但嗓音极为清冷。
“您真不打算出席喜宴?”珍珠错愕地问。虽然主子的胆识过人,敢做一般女人都不敢做的,但皇族办事,最讲究体面,喜宴上面若只有靖王一人,岂不是一种挑衅?主子不是在变相打靖王的脸吗?
“我决定的事,岂会中途反悔?”她抬了抬漂亮不失英气的眉毛,指腹拂过珠宝盒里奢华精美却又冰冷的首饰,再抬眼看看那些一穿出去就能证明自己才是正妻显赫身份的华服,心里却没有任何波动。
四婢互相看了两眼,不再说话了,知道这已经是秦长安的底线,而她们是郡主从北漠带过来的婢女,自然是郡主的人,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以郡主马首是瞻。
“不去就不去吧。”沉默了许久的白银,突然冒出一句。“既然我们知道您看了那场面会不舒坦,就没有再劝的理由了,我们希望郡主您过的开心。”
这一番质朴无华的话语,却让秦长安心中汇入一股暖流,哪怕她刻意不出席晚宴,其实也是做戏的一部分罢了。但这些婢女全都被她蒙在鼓里,就连白银也不清楚她跟龙厉商量了什么事,所以患难时刻见真情,这话不假。
“哪怕事发之后,靖王来找我的麻烦,一并惩罚你们,你们也不怕吗?”她眼神微沉,煞有其事地问道。
四人快速地摇了摇头,异口同声地说道:“不怕。”
秦长安一拍大腿,中气十足地喝道。“既然如此,那还磨蹭什么?今日我做东,带你们四个出去玩一趟。”
四人面面相觑,心里想,她们的主子心太大了点吧,今天是王爷娶新人的日子,不出去迎客也就算了,居然还要一走了之,眼不见为净?
她爽朗一笑。“反正花的是靖王府的银子,不花白不花,我给他把这些店铺打理的日进斗金,别等以后便宜了别人。”
众人无声地咽了咽口水,虽然心情带些不安忐忑,却又忍不住好奇心的泛滥。
晌午之前,靖王府内外都很热闹,下人们各司其职,忙碌的很,没人发现芙蓉园的一主四仆,早已趁乱去了后门,从马厩牵了三匹马,溜了出去。
秦长安一人骑了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至于四个婢女,则是两两骑在一匹马上,白银带着珍珠,翡翠带着玛瑙,渐渐的,靖王府门外的吹打丝竹声,远离出行的五人。
暖春的午后,京城近郊传来一阵马蹄声。
不一会儿,就见一名年轻女子策马而来,春阳光辉落在她玲珑有致的身躯上,见她有着一张明艳动人的容貌,五官精致,更让人移不开目光的,是她眉宇之间流转的奕奕神采。
“到了。”秦长安抓好马鞭,利落地跳下马背。
其他人抬头一看,这一栋两层楼的门面,挂着金光闪闪的牌匾,叫做桃花坞。
“主子,这儿是哪里啊?”
她瞪了一眼:“出门在外,喊我小姐就成了,别让人说闲话。”
翡翠噗嗤一声笑出来:“小姐,奴婢陪着您都到了近郊,您还担心有人说闲话吗?”
她慢条斯理地说道,径自走向这栋楼。“我不想难得一次高高兴兴领着你们出来,还被人认出来,中途抓回去,扫了我们的闲情雅致。”
“我们跟着小姐走,少说话就行了。”白银嘱咐一句。
秦长安跨入门槛,边走边说。“桃花坞是京城近年来时兴的一个捡宝圣地,据说是在周围几个国家搜罗的稀奇百怪的玩意儿,很能开阔眼界,增长见闻。我也是前阵子才知道的,待会儿你们看看有没有什么喜欢的,全都包在我身上。”
婢女们喜出望外,每个人眼神都是欢天喜地的,她们虽然出身不尽相同,但是在当了婢女之后,很少能出门,就算能出门,也没什么自己的时间。
出来迎客的是个中年妇人,她一脸平易近人,胸前挂着一把小巧玲珑的金算盘,是整个人身上最大的亮点,让秦长安也不由地多看了一眼。
妇人微笑着询问。“各位小姐,想看看什么?”
“最近有新进的货物吗?”秦长安问。
“有的有的,请跟我上二楼。”
到了二楼,墙的四面都放着红木柜子,有些东西拜访的不算整齐,妇人毕恭毕敬地朝她一躬身。“客人,你们慢慢看,看中了若是有什么不清楚的,我可以为你们答疑解惑。”
秦长安下巴一点。
半个时辰后,白银找到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上头镶嵌了一颗色宝石,她在空中挥舞了几下,觉得异常顺手。
只听得秦长安微微一笑:“这把匕首要了。”
而珍珠则看上了一本小周国民间流传的天香楼秘密食谱,她最爱下厨做美食,爱不释手,还不等她开口,秦长安的纤纤玉指遥遥一指。“算上这本食谱。”
妇人了然一笑,“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但奇怪的是,她完全没有低头看算盘,已经明确地报出了价目。
不理会婢女们一脸震惊的表情,秦长安却泰然处之,平静地开口。“既然是好东西,就值这个价。”
妇人的眼底闪过一抹激赏:“小姐说的没错,桃花坞是平码标价,而能进桃花坞的东西,全都是货真价实的精品,跟寻常市面上的那些以次充好的货物截然不同。”
“千金难买心头好,这个道理我懂得。”秦长安话锋一转,望向翡翠和玛瑙两人:“你们两个呢?”
翡翠恋恋不舍地把玩着桌上的一把看似古色古香的琵琶,欲说还休。
“你会弹琵琶?”
她眉眼为之黯然:“小时候学过几年,后来就没学了……”翡翠如今泼辣精明,但她也是小商户之女出身,也曾受了一些良好的教养,但成了婢女之后,就容不得她还保持自己的爱好和兴趣,全身心的精力都放在如何伺候好主子上面。只因当下人的第一日,管事就对她说了一句话,下人是没有自我的,主人便是天,所以也就舍弃了一切以往的生活。此刻看到那把琵琶,便想起了小时候家境优越,自己也曾被人小心呵护,才会一时冲动,毕竟,重温旧梦怀念过去是人之常情。
“拿下。”秦长安大方至极,连价格也不问。
翡翠流连忘返地摸了琵琶上的红缨,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奴婢可以不要的,毕竟也没怎么学成,别浪费了银子。”
“喜欢就好,别罗嗦了。”
她把目光最终落在秀气沉默的玛瑙身上,玛瑙翻阅着一本泛黄的书册,以及一小袋米粮,若有所思。
“这位客人有眼光,这是名满天下的明月酒,是南阳国的国酒,里面记载了如何酿酒的法子,而这一袋子便是明月酒需要的珍珠米。”
秦长安狐疑地问:“我们这里不也有珍珠米吗?”
妇人滔滔不绝,巨细无遗地解释:“南阳在金雁王朝的南方,日照更为充足,雨水丰沛,那里才是珍珠米最佳的产地,而且一年可以收获三次。种出来的珍珠米蕴含着一股天然的甜香,不单适合当主食,更是酿酒最好的用料。”
玛瑙听的连连点头:“有了酿酒的方子,奴婢就可以给小姐酿造明月酒了,明月酒老少皆宜,清如明月,是很有名气的。”
秦长安满心欢喜,笑的灿烂:“准了,等酒酿成了,我们一起喝。”
整个晌午,五人心情愉悦,四个婢女全都选好了东西,秦长安痛痛快快地付了一千两银子,爽气地拿出十张百两整额银票。
妇人笑容满面地收下了,又问:“这位小姐,您没看中什么吗?”
“没看到什么可以吸引我的宝贝——”秦长安顿了顿,风轻云淡地说。“我这些小姐妹们能挑到满意的物件,是因为她们从未来过这种淘宝的地方,觉得新鲜,自然看什么都好,但我不是。想来也是正常,这世上声名在外的地方,本就没几个是名副其实的。”
妇人听的眼神微变,正在秦长安想要起身离开的时候,她却朝着秦长安的背影从容说道。“小姐,看来您是很懂得门道的人,有一些镇店之宝,的确不是对任何客人展出的。”
“镇店之宝?希望你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她回眸一笑,止住脚步。
听出秦长安的质疑不信,妇人也只是好脾气地笑笑,但还是在前面领路。
她见惯了京城的王亲贵族,眼前的秦长安并未身着最华丽的衣裳,而是一套红色骑马装,腰际黑金腰带,荼荼如火。长发竖着类似男子的发髻,一只黄金发簪斜斜地插着,上头简单镶嵌一颗圆润红色宝石,一身的潇洒仪态,英姿飒爽。
这般的装扮,在女子流行柔弱华美的京城,本是很少见,她揣摩着此人要么是将门虎女,要么就是外来的贵族。
但无论是前者后者,全都是贵不可言的身份,而且此人除了贵气之外,还有一种不容侵犯的气质,还有无法忽略的威严。
因为在商场上混了三年,秦长安的确知晓商人的暗中手段,财力雄厚又出手大方的常客,往往可以得到某些不同常人的优待。商人们会把最上等的宝贝,留给这些客人,少去了跟出手拮据的平民百姓纠缠的时间。
秦长安拖着粉腮,打量着妇人给她端来的一件件珍宝,她很有耐心地讲解着,但秦长安在北漠和这儿全都得过不少赏赐,再价格不菲,千金难寻,她的脸上也没有任何风云变化。
妇人看到拿出了五六件宝贝,换做是其他的贵女,早就无法继续这么镇定自如了,可见要么就是对方对此不感兴趣,要么就是从来不缺这些贵重珠宝,她小心翼翼地把桌上的宝盒收起来,面不改色地重新取出一个盒子。
跟方才装点珍宝的金银盒子完全不同,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木盒子,而且表面还有些裂痕和落漆,但秦长安反而提起了精神,正想亲手打开,但妇人突然丢出一句。
“小姐,这里面的东西,可不是一般人会感兴趣,而且很多人看了,都会心生惧怕。”
“巧了,你这么说,我就越想看了。”秦长安下颚一点,示意她打开木盒子。
盒子一打开,婢女们的脸色全都变了,除了常年练武行走江湖的白银面不改色心不跳之外,其他三人吓得连嘴唇都发白了,忍了很久才压下险些从喉咙冲出来的尖叫声。
秦长安非但没有逃避远离,反而主动将盒子拿到自己的面前,四面八方反复看了好几眼,甚至亲手将东西取了出来。
翡翠的眼珠子都快从眼眶里掉出来了,脸色一派惨白,心里吼道,郡主,你快把那死人的东西放下啊!
“掌柜的,你这个桃花坞到底是什么宝地?瞧瞧,都把这些姑娘家吓得花容失色,魂飞魄散了。”秦长安一抬头,眼底好似万千星辉落入,熠熠生辉,那张脸在发亮,明艳动人个。
“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桃花坞也不仅仅是小姐太太们回来的地方,还有不少人会来此地猎奇,增长见识。各行各业的人,选择的范畴必然也是五花八门的,不知这个您可喜欢?”
“这是人头骨吧。”捧在手心的是一个白中泛黄的骷髅,她细细打量,她不是头一回看到死尸残肢,却是第一回看到人的尸骨,摆脱了皮肉的遮蔽,就只剩下石灰色的骨头,这么的*裸,这么的单薄。
“您这样胆识过人的女子,我真是头一回见到。”
“不过是头骨罢了,我们肩膀上的脑袋,谁不是这样的?有什么可怕?不过——”她顿了顿,深沉的目光落在头骨的后面,有一小片的骨头,比其他部分要薄弱些许,颜色也有细微差别。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她脑海生成,会不会这人是曾经受过脑部的开颅,毕竟天下奇人异事不少,千百年来会出一两个医学奇才,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妇人自始自终都是笑着的,很有耐心地听她下面要说的话。
盒子里,除了这个头骨之外,还有一副卷轴,她解开来一看,上面没有一字片语,全是小篆所绘的图画。
上面约莫有*个画面,陆陆续续地在秦长安的脑海里组织成一个完整的景象,是在一个草庐小屋里,有个长须长眉的黑衣老人,出入这个屋内。
而小屋内,一个青衣男子躺在床上,而他的头颅包着白色的布条,看不出一丝头发,好几副图画都是他直挺挺地躺着。但到了最后两幅图画,却是他能够在屋内走动,甚至在屋外骑马的模样,看起来已经跟健康人无异,而且黑亮头发已经长成,应该是过了一两年后。
秦长安越看,越是心情起伏,喜出望外。
很显然,她一直在寻觅或许这百年内也有高明的神医曾经动过人的头颅,但除了巫族鄂婆婆赠予的那本手册之外,她迟迟不曾发现这世上有任何医者流传后世的书籍和记载,似乎从没有一个医者有过要开颅的念头。
因为人最脆弱的无非是两个地方,一个是头脑,一个是心脏,虽然北漠明遥答应等一年后明云养好了身体,就让她放手一试,但她如今只有两成把握,但若能有一个曾经做过开颅而幸运活下来的范本,她相信把握可以接近五成。
“掌柜,这个我看中了,开个价吧。”
翡翠拉着珍珠的手,不由地打了个寒颤,主子见了不怕也就算了,可是要把一个头盖骨买下来?这到底是为什么啊?白送她们都不要啊。
妇人闻言一喜,“若是您不觉得晦气的话,就当是桃花坞送您的薄礼,不瞒您,这个物件曾经辗转过不少收宝人的手中,最后才到了这里。我知道给一般人看,别说是买下,肯定会牵连出不少麻烦祸端——”
“掌柜,我对你刮目相看,一般人看来,这就是死人的头骨和一张有些年头的画卷罢了,人的骨头不值钱,画卷又不是出自名手,会把这些东西收下,可见独具慧眼。若我没猜错,你出身医香世家,你知道这些东西对于医者而言,有着很高的价值。”
妇人态度谦逊。“医香世家不敢说,我的祖父的确是郎中……所以,我虽然是个女人,却并不认为它有任何的禁忌。我之所以不开价,不要钱,是因为尊重死者。”
一道精光,飞快闪过那双黑白分明的美目,她嗓音清冷,没有任何起伏。“这东西是怎么来的,哪怕是盗墓,我不会追究,也不会多问。不过,关于这东西,我想知道更多的详情,还请掌柜跟我说说。”
“上一个收藏的人跟我说,的确是盗墓者的手笔,但是约莫是百年前,坟冢里面的财宝全都被盗窃一空,依照财富的数量来说,坟墓的主人至少是出身殷实小富之家。这个盒子留在棺木中,盗墓者或许误以为是什么值钱的陪葬物,才把东西带上来,但却只能随便脱手,或许曾经有一段时间,这东西流露了黑市中。但其他,我就不清楚了。”言下之意,即便如今盗墓是犯法的,但要追溯到百年前,盗墓者是无耻,却也早就化成一堆白骨了,也就没有什么必要追责下去。
“坟冢在何处?”
“大概在四方城东北的郊外。”
“四方城?”秦长安笑着说,但眼神微敛,好似凝了一层冰霜。四方城跟滁州相邻,既然死者百年前住在四方城,那么,很有可能这个长眉长须的黑衣老人,正是对这个富贵之家的男人开颅大夫,也是四方城人士。
若她没有记错,金雁王朝的几百年内推崇的医者,无非是黄寺、乔托、华彬亘等人,可是这些出色的医者没有一个是来自四方城的,专精的角度无非是内科,流传下来的心得药典,也从未记录过他们曾经为任何人打开过脑袋。
若是此人开颅后死了,已经成名天下的医者花点力气盖掉此事,不让这个失败留在历史的长河里,成为抹黑自己的污点,倒是可以理解。
可奇怪的是,明明病人活下来了,而且在他长出头发的时候,还能正常生活,行走骑马,根本就是医学上的一大奇迹,更别提这至少是在百年前发生的事,就更显得了不起了。这么成功,能够这个大夫带来巨大的名气,想必在那个朝代,此事一旦被人知晓,便是爆炸性的新闻。
但为何,对于这位伟大的大夫,根本就没有半点消息留存世间?仿佛他根本没有存在一样。
可是她手里的头骨是真实存在的,头骨后面那块软骨也是真实存在的,而这画卷上面的图像当然可以有作假的可能,但她不认为这有任何弄虚作假的必要。
这是真的,一定在百年前的时空里,真实发生过的一切。
画里面的黑衣老者,他才担得起神医的名号啊……
一时之间,她浮想联翩。
“您也是学医之人?我看您从头到尾从容自若,而且心中也有想法,可见这东西交给您,您是物尽其用的。”妇人柔和的声音,把秦长安拉回了现实。
“看来我今天一时兴起,反而是来对了地方,掌柜,我该谢谢您猜对。若这东西到了别的寻宝人手里,早就当成是丧气之物丢掉了,那么,实在是可惜。”
“当初我祖父年事已高,临终前说过,希望以后有人可以打破其中的谜团,造福于世人。那时我还不懂他的话中深意,如今,我虽然还是不太明白,但觉得是送给了对的人。”
秦长安美眸半眯,颇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受,但她也不啰嗦,抱着盒子说道。“既然掌柜想把它送我,那我就不客气了。”
妇人见她这就要下楼,追了上去,眼神透着一分古怪:“您真要这么带走?”
翡翠反应很快,不满地嘟囔:“怎么?又舍不得了?不是说不要钱吗?”
“这东西若是被别人看到,怕会造成恐慌,我的意思是,不如帮您包好吧,这样带在身边,比较稳妥。”妇人好脾气地解释。
秦长安下颚一点,并不多话,转眼间的功夫,送到她手里的便是一个红色金边的锦盒,外面还系上了柔软的绸带,看上去,四四方方的,透着华贵,仿佛里面是无比贵重的厚礼。
但对她而言,当真是无价之宝啊。
因为,很可能因为这些东西,她可以救下更多被脑疾所累的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