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钱!”7、8个自认为高大威猛的贼头挡住我们的前进的道路。
霄面无表情,连刘海都不曾飘起以一种常人不曾见过的奇异驾法,垂直于山体,平行于地面,绕过目瞪口呆的贼娃子们,潇洒的离开。
这种类似于漂浮的做法,我非常喜欢,感觉自己像驾着飞船一样!还是跟B宝一起飞哦,咔咔咔,怕不要眼企死B宝粉们,哦哈哈哈!
根据霄的搜索,在极南之地我找到一处被称为“春歌城”的地方,那里又被称为“魔鬼城”,一个只有魔鬼居住的化外之地。在这里没有朝廷,没有法律,是逃犯罪人的世外桃源。虽然不把自己归在逃犯或罪人之类,不过,那个地方却是我此刻最佳的选择。
虽然只是一个盗贼、逃犯聚集的城池,但并不是谁都可以恣意妄为的无人之境。因为在这里,有一个人,他就是朝廷,他就是法律,他,就是伟南帮的帮主——春哥!
所有要在春歌城生存的人都必须遵守春哥的律例,不管你在外面是奸淫掳掠、作奸犯科、杀人放火或是干过多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又或者你是为仇人所逼无立锥之地而来,只要你在这里本本分分的生活,那么,你就是春歌城的人,可以自由在的留在这里。
这里有黄皮肤黑眼睛的耽国人,也有金发碧眼的梅国人,他们比邻而居,不分你我。这个看似自由的地方,其居民8成以上是由曾在刀口上舔血的亡命之徒组成,另外2成则各有不同:出身此地的盗贼2代,被捉来的奴隶和美人,身份不明但长期在此地停留的神秘人士,当然那些被仇人所逼的也不在少数。
而在这里谋求生存的方式也不外乎2种:一种是正当的出卖体力或脑力;另一种则是正当的通过自己的力量剥削其他人。任何试图通过阴谋诡计或不被春哥认可的方式去巧取豪夺,都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虽然,霄的能力超乎大部分人,但是,这是我唯一的王牌,不能随便就使用了。我选择重操旧业,出卖自己的嘴力——说书!
宋初宰相赵普,半部论语治天下;我肖邰坚今日就指望肚子里的半部《水浒》过日子了!
在心中一片忐忑下,我跟霄走进了春歌楼,春歌城唯一的茶楼。
第二十三章:美男太多,吃不消?!
一进去,我口水就开始无法自抑的泛滥开来。可以容纳百人的大厅只有几个光膀子的小二横七竖八的靠在凳上、桌上,初一看只觉得身材完美,肌肉坚实;仔细看去,我的心灵就开始颤抖:
那个撑着下巴发呆金发碧眼的帅锅,不是贝克汉姆还能是谁?那高挺的鼻梁,那深邃的眼神,还有微微上扬的薄唇,俺的个亲爹哦,您咋能恁帅呢?!
旁边斜靠着,只穿一条围裙和诱人紧腿4分裤的长发帅锅,您的笑容实在太迷人,您的眼波实在太勾魂,您就是世界上唯一的花——我的木村大蝈蝈!
吸吸嘴角的唾液,我继续搜索美男:
那边那个淡金色半长发、清瘦颀长的男子,灿若星河的淡褐色眼睛仿佛拥有吸力的磁石,让人无法挪开视线,天生的贵族气质,更是牢牢捕获人类贪婪的灵魂,他,就是世间最美的王子——安德烈!
王子总是跟王子靠在一起的,搂住咱们安德烈陛下纤纤细腰的不正是鼎鼎大名的威廉王子,金色的短发和海蓝忧郁的眼眸,真是容易让人母爱泛滥的生命体!!
还有一个,正俯首趴在前台呼呼而睡,真像看看到底是谁,到底有多美!
我吞吞口腔里多得冒泡的口水,朝前台走去。我的行动并没用人在意,那些半裸着的美男们仍自顾自的坐在那里,连看都冇看我一眼。
走至前台,我轻咳一声,甜睡的美人稍稍晃动了黔首。
紧张的瞪大眼睛,我等着美色惊艳。
朦胧的眼波在长长浓密的睫毛下转动,圆润挺翘的小鼻子和性感娇艳的唇瓣,宜男宜女的巴掌脸,细腻得掐出水的皮肤。
我是小鹿撞心窝,眼冒桃花心,竟然是水仙少年纳西塞斯般俊美的‘世纪末美少年’——柏!原!崇!!!
“你干嘛!”皱着眉头,美少年不耐烦的开口。
“您,您好!”不愧是长期磨练在美人师傅身边,虽然被眼前众多美色迷得头晕脑胀,还是迅速回复明智:“我是王菲!”给自己起个一炮即红的好名字也很重要啊!
“初到贵地,想在您这儿找份工作维持生计。”简单明了的道明来意,我微笑的看着美男柏原崇。
好看的眼睛上下冲我一扫,柏大冷冷的开口道:“你不行,长得太丑!”
瞬间被秒杀,长得太丑?!orz!!伸出颤抖的手指我摸了摸脸,突地想到脸上的人皮面具,心底才回复平静。
“他!”柏大伸手指指我身后的霄,说道:“可以!明天早上6点准时到岗上班!”
说完也不理我,又埋下精致的容颜呼呼而睡。
僵立在风中,我无语凌乱~~
……
回到旅馆,我让霄在房间设下结界,然后掏出所有的家产:当时把大部分的所得都留给了雅欢,自己图着方便,只带了少许通用银票和20锭银元宝。如今元宝已用的只剩5锭,银票也不多了。旅馆的房价比起旅游区5星级酒店还离谱,这么点钱也就够再住3天吧。无奈的叹了口气,明天只好让霄去试试。最好能让他们接受我去说书,双职工家庭负担还是要轻些。我摸着还是平坦的小腹,心里寻思。
……
第二天,阳光明媚,我和霄大早就守在茶楼门口等着。
快到6点,贝大一边打着呵欠,一边利索的打开门。
我赶紧笑着打招呼:“大哥早!大哥辛苦了!”
“恩,来了!掌柜还没起,你先在后院等着。”贝大懒洋洋的的回道。
“那是自然,多谢大哥!”我点头哈腰准备进去。
“诶,不是你,他!”挡住我的去路,贝大不悦的指着霄说道。
“那个,大哥,我们,唉,您听我说啊~”我摆起袖子,就开始拉着嗓子唱秦腔。
小白菜有多苦,我就比她苦;窦娥有多冤,我就比她冤;《逼上梁山》那一段我是唱念做打,苦情悲情绝情一股脑的倒出来。
我唱得自己都感动了,偷偷看看还在抹眼泪的贝大,心中暗喜:呵呵,看来有戏!
一段唱罢,我略作停顿。就听到一个雌雄莫辨的声音喝道:“好!好个农夫背上添心号,渔父舟中认旗飘!好!太好!”
贝大让开身子,我就看见一个羸弱的中年男子走过来。他穿紫衫,拿白扇,年纪不大,但气场惊人,虽不是英俊潘安,却也双目炯炯,神采飞扬!
正准备通过霄搜索此人是谁,就听到柏大的声音:“大当家,怎么这时候有空到楼里来?”
我心中一震,大当家?莫不是——春哥!!
再看见昨日的一众美男都双手抱拳,低头向她行礼,我心中更是一片清明。赶紧跟霄也抱拳行礼,恭敬的道:“春哥好!”
“好!好!这小子倒是个灵性人!哈哈哈,波波啊,我看你就把他留下吧!”重重拍着我的肩膀,春哥的话像洪水过后的阳光,像大旱过后的甘露,瞬间滋润了俺小小的心灵!
柏大开口了:“我不管,反正当初说非美男不得入的是大当家!如今要留他,破了规矩,可别怨我!”
我的小心肝在听到后,又一次跌入深渊,心里把美丽的柏大怨念了一百遍!
“这样啊!”春哥摸着下巴,上下打量我,看到我的脸的时候,也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我心里着急,突然脑中就灵光一闪,急忙道:“小人天生相貌不佳,也怕污了大人们的眼睛,不如就让小的带着面具表演如何?”
“好!就这么办!”春哥以拳击掌,喝道。
柏大看着春哥,一脸宠溺的摇摇头,叹了一口气,转而看向我和霄,道:“好了,你俩跟小贝先去后台领了工服,培训3天再说!”
贝大红着眼微笑的看着我,示意我俩跟他走。我心下一喜,赶忙冲着春哥一拜,又对柏大一拜,跟着贝大朝后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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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着胸前两只小樱花,穿着贴身的4分裤,我无语的对着镜子打量自己:跟穿了条泳裤逛街一样!我好歹也算是古典艺术表演者,如今穿得跟午夜牛郎一样,情何以堪?!
委屈的看向贝大,我试探的问道:“咱们的工服会不会太凉快了点?”
贝大自听了我的段子,对我的态度就180度转弯,温和的笑笑:“也是,你的身材太瘦小,还是让掌柜的给加件肚兜吧!”说着就自顾自的帮我去要肚兜了。
我双目呆滞,思维停顿,浑身发冷,悔不当初。穿个肚兜?还不如裸奔的好!
于是,在贝大期盼的目光中,我穿着花红柳绿的绣花肚兜,配上同色系半透明披肩,紧紧的包臀4分裤,配上同样绣花的坡跟布鞋,雪白无暇的双腿,纤细柔弱的小腰,若隐若现的手臂和易碎的锁骨,再加上纤长的雪颈,如果不看项上人头,绝对是无敌柔弱年下受的代言,正太控的心头宝。
贝大满意的点点头,递给我一副美人面具。带上面具,我看着镜子里的小人儿,为了生活出卖色相,忍住心底不断翻滚的委屈。要不是那个负心人,我,我!唉,算了,人家穿成二娘妓女的都有,我这样也不算什么!自我解嘲的笑笑,让尊严神马的都随浮云飘去吧!哥哥要努力挣钱,养活宝宝才是王道!下意识的摸摸肚子,我扬起嘴角,若是为了这宝贝,别说穿情趣服,就是个拉链条哥哥也敢背!
走到另一个房间,霄已经换好工服。情况比我更甚,紧身黑色蛇皮长裤,在大腿根部、膝盖、臀部稍稍向下一点的地方都有碗口大的破洞,黑色透明的系带短襟挡不住粉红的诱惑,拇指粗细的链条从脖子延伸到腰间,脚上穿着的牛皮短靴挂满各式铆钉。忍不住眼角剧烈抽动,我欲言又止的看向贝大。
“怎么了?王家兄弟!”贝大问。
“那个,恩,就是,贝哥,咱们的工服都挺,挺,挺别致的,不知是哪位高人设计的呢?”迫切想见到这位灰常可能是同穿人士的设计师,我开口问道。
“哦,这个啊,是领班连伟设计的,就是那个蓝眼睛的大个子!”贝大满意的打量着霄的造型,解释我的疑惑。
“连伟?蓝眼睛?啊!莫不是威廉王子?他是穿过来的?”我心中大喜的想到,不想他乡遇故知,当然是我知他,他肯定不知我的。
“走,我们该去找他签到了!”收回欣赏的目光,贝大带着我们走向办公室。
还没走到门口,令人遐想的声音就充斥在走道里。
“恩,啊,不要嘛,伟,伟,不要,哦,不要停!”一个娇媚的声音道。
“宝贝,你真棒!哦哦哦,再紧点,再紧点!哦哦哦!”另一个沙哑的声音道。
“啊!啊!啊!”两个声音同时发出。
我脸一红,头一低,心里各种幻想遍地开花!美型受配美型受,两受相遇,高者攻!威廉是柔情攻,安德烈肯定是傲娇受,妈妈的大麻辣,间情啊!太有爱了!还是王!子!爱!!
恨不能立刻冲进旖旎的房间,看安德烈泪光闪闪心里火热,嘴上毒舌;观威廉浅笑细语,腰下用力抱得佳人!
第二十四章:美人无处不在!
贝大翻了个白眼,站在门口重重的咳了2声。我伸长耳朵只听到细碎的磨擦声,再过片刻,就听见刚才的男声传来:“进来吧!”
我跟在霄的身后,掐住心头的好奇猫,低着头走进去。
干净利落的四方空间,明亮的窗户,黑亮亮的漆木雕花大书桌,桌后坐着一脸温和淡笑的连伟。我不甘心的偷偷转动眼珠四处搜寻安陛下的踪迹,没有!哪里都没有!不死心的通过霄再找一遍,没有!居然还是没有!失望的放弃,心中暗道:“下次一定要完美窥视到!!”
贝大随意的坐在桌子角,侧对着连伟,开口道:“喂,上新人了!”
“领班好!”我跟霄齐齐向连伟问好。
王子看看霄点点头,视线扫至我,眉头不易察觉的紧了紧,开口道:“掌柜的同意了?”
“嗯,大当家的也在。”贝大微笑的给我打气,道:“小菲这孩子深得大当家的喜爱!”
收到贝大祖母绿般秋波,我心底的小狼立刻一通对月狂吼。妈妈咪呀,太勾魂了!太刺激了!难怪辣妹生了一胎又一胎,搁成谁都得抱着啃呀!
王子殿仔细又看看我,半晌道:“身段,肤色,腰肢都不错,声音也甜,就是,嗯,大当家的怎么说的?”
“小菲,还不快把面具戴上!”贝大提醒我。
赶紧从腰间解下面具戴上,又冲王子殿一拜。
撑着下巴,连伟打了个响指,勾唇道:“不错,稍稍加些神秘感,很好,很好!”他站起身,绕着我转圈审视。
点点头,连伟走回座位,微笑着对我和霄道:“你们都叫什么名字?”
我开口道:“小人姓王名菲,大人若不嫌弃唤小人小飞侠即可!”
“嗯,不错!这个名字不错!”摸着鼻子,王子殿和煦如春光的笑容让俺心头一阵悸动。
赶紧收拾心情,控制霄开口道:“在下杰克逊!”说完,抱拳一礼。
放下手,王子殿轻皱眉头,缓缓出声:“诶,这个名字,就……,”上下扫视着霄已趋成熟的少年身体,略一沉思,道:“既然你俩一起来的,便叫蜘蛛侠,双侠组合肯定比你们单干更好!”
我的那个亲爹啊,原来您在这里啊!您把小的写的好苦啊!我几乎可以肯定这位知道蜘蛛侠,还能设计如此霸气的工服,您不是我亲爹——本书作者,您是谁啊?!
我激动的就想跪下去三叩九拜。此时,贝大又开口了:“喂,这小菲啊,还夸你的工服设计独特呢!哈哈,把那本秘籍给小菲看看!”贝大讨功的冲我眨眨眼,眨得我身子一酥,膝盖一麻,就想倒下去。
一本《花花公子》忽的就飞到我眼前。是2009年3月号的杂志,封面是美丽的奥布蕾·欧黛,前女子团体DanityKane成员之一。
我颤抖着双手,开口道:“大,大人,这书您从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