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美丽新人生

作者:红豆生南锅

   “年轻人就是不明智啊!马上就要开庭了,匆忙之间,哪里找临时辩护律师?今天来了这么多人,法庭又不会为某一个人拖延时间。”梁翩翩叹息的摇摇头,评论道,

  “自暴自弃。”

  杜景成则深深看了一眼愤怒冷笑的秦芳芳,以及其他在场的秦燕律师楼的律师们,心中有一种怪异的想法,暗道,“未必。”

  这起案子,需要的不是有名望的律师,而是……真心想帮助嫌疑人,帮她洗脱罪名的律师。

  史悦而不理会别人怎么想,在法庭安排新律师之前,她匆忙打开了牛皮袋,找了个安静地方,一字十行的浏览案卷。

  这回,什么背景设定就免了,她必须知晓控告她的证据,有没有漏洞?

  证据一:化学实验室的钥匙,以及实验报告。

  按照报告上的日期和时间,足以证明八年三班在做完实验后,史悦而是唯一留来清洗实验器具的学生。而后期审查的老师,发现亚硝酸盐少了十克,以为是实验耗损了,没在意,随便了记录在案。

  这个证据证明了两点,一是钥匙上有她的指纹,其次,只有她可以单独拿走亚硝酸盐。

  证据二:“甜心”蛋糕的证词,原材料耗费单据一份。

  “甜心”是“安心早点供应”的属单位,专为一些有钱学生提供品种更多、卖相更好的甜点。老板出差,不过问蛋糕的生产制作,一名管理人证明了案发前一日,也就是四月十七日午,史悦而租用了蛋糕,制作了很多点心。

  原材料的耗损单据,足以证明史悦而制作了大量的坚果饼干——也就是安心早点供应的那种早点。

  证据三:学生徐晓晓的证词。

  劳动委员负责每天为班级拿早点,徐晓晓是八年三班的劳动委员,她也是史悦而好朋友,案发当天,肚子不舒服,让史悦而帮忙。

  也是她的证词,证明史悦而至少有五分钟的时间,单独和“早点”在一块,有充足的时间,将自己制作的有毒点心,和“安心早点”调换。

  徐晓晓也是中毒学生之一,她在证词中用了很多个反问句,表示对史悦而毒的惊讶之情。

  证据四:日记本。

  来源特意注明是史家。至于里面写了什么,没有复印。只有秦芳芳律师在底备注了几句话:小破孩的矛盾,虚荣嫉妒、争风吃醋,自以为了不起,愚蠢!活该!

  史悦而的目光,在愚蠢旁边的感叹号上停留了几秒,继续往翻,哪知后面都是空白页了,只有最后一页,列明了法官可能判刑的依据——《中华帝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外表冷酷高贵的秦芳芳律师,颇有才华的用铅笔画了某个肥胖头像的素描在上面,很是搞笑。

  没了。

  史悦而翻来覆去的看“厚厚一叠”卷宗,有点不可思议,只有这些?

  是推理案吧?没有一样是直接的、不容反驳和质疑的证据,全部是间接的,侧面证明“她是凶手”?警察就是凭着四样证据,断定她投毒了?要她为谋害二十三人的生命负责?

  有没有搞错啊!

  史悦而咬着指头,在脑中勾画了一幅场景——年轻的少女,在蛋糕里挥汗如雨,足足制作了三十二人的分量的饼干,打算毒死全班人。奈何运气不好,顺利的投毒后,谁也没死,倒是把自己折腾到牢狱里去了……

  说不通啊!不通!

  史悦而本来以为案卷里什么材料都有呢,不曾想秦芳芳“节约”至此,除了必要的几张证据材料,其他都省略了!她压根就没打算帮自己打赢这场官司!

  默默瞪着案卷出神,史悦而不后悔炒某人鱿鱼,但她也朦胧感觉到,这起案子,没那么简单。

  梁翩翩领着一个模样青涩的女性走过来,笑容大方,“史悦而,这是你的新律师,刚刚获得执业证书的方莹律师。从今天开始,她负责你的案子。”一边说,一边看了一眼粉红色翻盖手机,“你们有五分钟的私交流时间。”

  史悦而的眼神停留在梁翩翩的手机上,过了几秒,才点头站起来,“谢谢你,梁警官。”

  法庭的审理时间延迟了半个小时。

  嫌疑人和她的辩护律师在一间休息室里单独相处,新人律师方莹有点紧张,

  “呃,自我介绍一,我叫方莹,今年二十四岁,刚刚从皇家政法大学毕业。这是我的执业证书。我呢,毕业之前,在两家律师楼做过见习律师,成绩……还算可以,就是、就是不如一些律师经验丰富。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史悦而轻轻笑了,“无所谓了。因为失败的话,我在监狱里,恐怕再也见不到您了。”

  方莹额头冒出了几颗汗珠儿,干巴巴笑了一声,“是我用词错误。我,我会尽全力帮助你的。对了,你,你也不需要用敬语,称呼我方律师就好。”

  “嗯,好的,方律师。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我是清白无辜的吗?”

  方莹的目光躲闪,随即,她可能觉得自己的气势不够,勉强拿出几分勇气来,正对着史悦而的眼睛,“你是我的当事人,不如你来告诉我,我应不应该相信你的无辜?”

  “要我说吗?我觉得,方律师你应该派人测量我的智商。”

  “啊?”方莹一怔,不明所以。

  史悦而抱着胸,侃侃而谈,“化学实验室的报告,证明了我拿走了亚硝酸盐,蛋糕的证人又证明了我案发前制作了有毒点心——如果真是我了毒,那么,毫无疑问,我没有试图掩盖证据。”

  “《中华帝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流利的背诵完一大串绕口的法律内容,史悦而全身心的投入角色中,没察觉自己的记忆能力呈几何成长,看过一遍的东西吃,居然记得清清楚楚,

  “这也意味着,在案发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必死的了。那么,我为什么不干脆吃掉更多有毒的饼干,直接死了算了?也免除现在的羞辱了!”

  是啊,为什么呢?

  这是一个悖论。

  方莹想。

  她眨巴眨巴眼睛,对史悦而的第一印象,这个女孩很聪明。聪明人就算做傻事,也不会让人抓到马脚啊。

  越是证据种种指向她,越是可疑啊!

  难道说,史悦而是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