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了理她的发,权墨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处理公事,偶尔抬一眼看一眼她的方向,偶尔绞湿了毛巾给她擦脸。【】

  累了,他走到她的床上,躺在她的身旁,没有任何触碰。

  只是听着她轻轻的呼吸声入眠。

  他开始发现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

  每一天到家,他能看到她,而不再只是一张照片。

  即使,她只能躺在那里。

  “植物人苏醒,概率是很低的事,不过有权总的照顾,安小姐仅管一直在沉睡中,能也被照料得干净、舒服,这是很多植物人都得不到的。”医生说。

  权墨只听到一句

  植物人苏醒,概率是很低的事。

  多低?

  在沉睡中死去是很常风的例子。

  一年;

  两年;

  三年。【】

  权墨并不奢望安歌能醒来,只要她不死,就够了。

  甚至死了,他可以为她做一冰棺,让她永远保持容颜,让她永远呆在他身边,让他平静。

  “少爷,安小姐似乎有醒的意思,她最近手指都动得很厉害,眼珠子也转得比平时多,应该是大脑活动频繁。”

  护工说。

  “送医院,观察治疗。”

  “是。”

  那一晚,权墨兴奋得没有睡着。

  三年,整整三年。

  沉睡的人……终于要醒了。

  他的网也要向她张开了。

  ★★★★

  权墨爱上安歌只是一瞬间的事,守她三年,等她将近十年,可事实上,权墨从未真正接触过安歌,更不了解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安歌醒了。

  三年,他看了她三年闭着眼睛的样子,她推开书房门的一刹那,他见到她的眼睛,黑白分明,是那么明亮。

  他坐在那里,表面镇定如常。

  只有他自己清楚,他的心已经彻底乱了原有的节拍。

  她一步一步朝他走来。

  在他身体里最软的那一部分踩下一个又一个深深的印迹。

  看着她脸上的茫然,他很想问,你知不知道我等了你多久,等你这一眼等多久。

  她不知道。

  她已经完全忘记了他。

  她看他的眼神,是看着一个陌生人,很陌生的人。

  这世界有很多讽刺的事,比如,他把她刻在骨上快十年,她却视他陌生。

  原本不是这么计划的。

  可他还是控制不住吻了她,她抗拒,他不管。

  他像个窃贼一样,终于偷到了梦寐以求的珍宝。

  他的每一根神经都是兴奋,充满了刺激感。

  她脆弱,躲在超市里哭;

  她坚强,父母双亡,身无分文,她没有做傻事,在他说出做外围女和嫁给他的选择时,她选择了他。

  当然,选择他的理由他决定忽视。

  重点是她选择了嫁给他。

  失去记忆的安歌没有那段最痛苦的回忆,她笑起来的时候眼里一直保持着那一抹纯真。

  性格……

  怎么说。

  她是个时呆时聪明的女孩,很好玩。

  她的声音,比以前更好听了。

  她居然在他面前脱下自己的睡衣。

  白痴。

  呆子。

  她才刚苏醒,他怎么会去碰她。

  她做复健,他偷偷地站在远处看;她跑步,他偷偷地跟在后面跑;她戴起耳机听歌,他让人去查她听了什么,下一次,他一起听;她为父母落泪,他偷偷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