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名:第四章讨债(上)
此刻,她们能明显感觉到她的变化,那个少女,已经不能容她们忽视了,她的笑容很美,很柔,可他们却看到了那柔美下的寒冷,令人胆颤的寒冷。
看来那天晚上的事,将这个美丽却一直沉默的少女逼得开始反击了。
金玉艳被她那双碧色的眼睛盯得心里发毛,脸色又白又青,她看着那一滴滴橙汁,明明是黄色的,可在她眼底,渐渐地变成了红色,那是血一般的颜色。
她美目突地爆睁,“啊——”
一声刺耳的尖叫响遍整间别墅,暗处的佣人们心肝儿抖了抖,金玉艳抱着头蹲在地上,身子瑟瑟发抖。
“嚷嚷什么呢!”
一个娇脆的声音从楼梯处传来,陈嫂抬头,恭敬地唤了一声二小姐。
金玉艳听到这个声音,连忙站起身子,脚步踉跄地向她走去,“玉婧姐,有血,好多血,好恐怖!”
金玉婧,金成嵘的二女儿,此时她一袭白色雪纺百褶连衣裙,剪了个梨花头的发型,脸蛋儿圆圆的,一双眼睛又圆又大,整个人既娇俏又可爱。
只是那性子与她那张脸极其不附,骄纵蛮横,唯我独尊。
金玉婧蹙了蹙修剪的漂亮的眉毛,推开神经错乱的金玉艳,没好气道:“你胡说什么呢?哪里来的血?幸亏我妈不在家,不然非训你一顿不可!”
“真的,玉婧姐,我看到血了,好多好多血,从她手中流出来的!”金玉艳眸子不敢再看向金玉叶,只是一个劲地说有血。
金玉婧看了眼一旁的金玉叶,厌恶地皱了皱眉,“好了,好了,别说些乱七八糟的,不是要去逛街吗?快走吧,看到她就晦气!”
金玉艳被金玉婧拖着出了门,金玉叶看着她们的背影,玫瑰色的唇角微勾,笑容妖娆而绝艳,却又透着一股诡异的森冷。
她抛了抛手中被她蹂躏地不成样子的香橙,“啪”的一声,香橙精准无误地抛进了垃圾桶,陈嫂在一旁看着,心里又是咯噔一下。
娘啊,这三小姐,太邪门儿了!
回到自己‘久别’了十几年的卧室,看着里面的陈设,金玉叶有种恍然如梦的感觉。
因为有双异于常人的眼睛,以前的她恐惧黑暗,因此她的卧室,一室的亮白,白色的墙,白色的地砖,白色的床,白色的家具。
记得当初进金家的时候,她住的地方只是一个小储物室,是哥哥的努力,这才帮她在这个家挣了一席之地,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卧室。
她的手轻轻抚过里面的一切,这里满是她生活过的痕迹,梳子上还留有一根她的发丝,书桌上,她所看的书还停留在那页,那是一本有关医学的书籍。
最后她趴在那张柔软的单人床,将头深深埋进枕头内,上面残留着她的馨香,淡淡的茉莉花香味,是她喜欢的,却不是现在的她所中意的,她喜欢蔷薇,那种红的泣血的蔷薇,不但香味浓郁,那色泽,更是又妖又艳。
叩叩叩——
一阵叩门声响起,金玉叶睁开眼睛,外面天已经黑了,原来她不知不觉睡着了,且一睡,就是一天。
翻身仰躺在床上,抬手开了床头的壁灯,这时候敲门声再一次响起,接踵而来的是陈嫂小心翼翼的声音,“三小姐,先生让我来唤你下去用餐!”
金玉叶眼睑掀了掀,呵,这倒是稀奇了,自从八岁进金家,她就没上餐桌吃饭过,刚开始是因为不够格,后面哥哥为她争取到这个资格的时候,她却已经习惯了呆在自己房里吃饭。
想到哥哥,她凉薄冰冷的心闪过一丝淡淡的暖意,那一年地震,不但夺去了姐姐的命,更是夺去了母亲的双腿,她重伤,所有的一切,全靠十二岁的哥哥撑起。
当初金成嵘甚至整个金家要承认的人是他,因为他是男孩,而已经有了两个女儿的金成嵘要的也只是儿子。哥哥不愿和她分开,当时语气坚决地对上门的金成嵘说,要么就两兄妹一起,要么就滚蛋。
其实那时候的她知道,哥哥语气虽然坚决,但他是怕的,怕金成嵘不答应,妈妈和她需要治疗,前期政府会资助医疗费,而后期,就得靠她们自己了,可那时候,哥哥才十二岁,除了接受金家的条件,他别无他法。
金玉叶来到餐厅的时候,一大家子都已经入座,而且还有一个外人。
衣冠楚楚,长相斯文秀气,只是那脸色却透着纵欲过度的虚白,银边眼镜下是一双桃花眼,却时不时闪过淫邪的光束,整地一个衣冠禽兽,斯文败类的代表。
看到此人,金玉叶碧色的眸子眯了眯,眼底迸射出一道慑人的凶光与冷寒,转瞬即逝。
杨家小少爷杨旭霄,是金成嵘的老婆杨婉君的侄子,更重要的一点,同时也是害她‘身死’的最重要犯。
该死之人!
“坐吧,今天你出院,一家人好好吃顿饭,趁你旭霄表哥也在,有什么事,说开了就算了!”
主位上的金成嵘发话,金玉叶心底冷笑,呵呵,他一句算了,就想抹去一切吗?
女儿是帮凶,侄子是主犯,杨婉君那女人一定吹了不少枕边风吧!
若是她将这事告诉哥哥,以哥哥对她的疼爱程度,就算不要杨旭霄的命也会弄残了他,他们这是想要她封嘴呢。
“是,父亲!”
金玉叶心里止不住地冷嘲,然面上却是温婉柔顺。
不过他们这次倒是能如愿,她的确不会告诉哥哥,因为,欠了她的,她会亲自连本带利地讨回来。
餐厅里的气氛有些僵冷,因为今天多了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恐怕除了一直色迷迷地看着她,没有心思吃饭的杨旭霄,其余四人根本就食不知味吧。
不过,这并不影响金玉叶,金家请的都是高级厨师,烹饪出来的食物自是不在话下。
以前她的饭菜都是佣人送上去的,哥哥在的时候,没什么异样,可他一去部队,她吃的基本都是些残羹剩饭。
所以此时她吃的很欢,每一样菜她都尝一点,最后捡符和自己口味的吃,而且吃相那叫一个优雅闲适,好似周边的人在她眼里都成了空气一般。
自得其乐。
亲们,嘎嘎~吱个声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