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金珠刚把匕首对着太后的脖子,几位宫女的喊叫声就把楼上的侍卫招了下来。
好在金珠的手脚还算利落,快速地把太后拽了起来,“你们都别动,再动我杀了她。”
冰冰凉的匕首贴着自己的皮肤,这感觉并不好受,尽管太后今晚是抱了必死的决心,可死也要死得有价值,她要的陪葬者是康王,不是金珠。
“都别乱动,你们先上去吧。”太后发话了,她是怕激怒了金珠。
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就算是不为康王金珠也很有可能为了金瑞昱为了金柘甚至为了整个金家一族来扶助康王上位,否则,金家的下场只能是灭族。
因此,太后怕金珠真的跟她来一个鱼死网破,那她就亏大了。
几个侍卫看了眼金珠手里的匕首,再看了眼刚进来的刘公公也向他们挥了挥手,便一个个退到了楼上。
“丫头,把刀拿下来吧,他们都上去了。”太后说。
“对不起,太后,臣女也是逼不得已冒犯了,臣女可以不顾及自己的性命,可臣女不能不顾及母亲的性命,臣女记得太后曾经对臣女说过,这天下是男人的天下,既然是男人的天下,那就让那些男人们去争去抢去斗吧,臣女恳请太后放过这些无辜的性命。”
金珠自然明白她说这些都是废话,现在的她是想拖延一下时间,看看康王那边能不能派几个会水性的人游过来,还有一点,母亲应该还没有被发现,她希望母亲能趁着这边混乱的时候多弄灭几盏灯,这样的话康王那边便多了几分胜算。
“丫头,你果然是一个有情有义也有胆有谋的人,哀家没有看错你,可惜哀家做错了一件事,不该任由皇上把你许配给他,如果哀家当时坚持把你接进宫,今天的事情可能就会是另一个局面。”
太后确实有了悔意。
如果金珠进宫了,给她一个妃位,金瑞昱肯定不会跟着康王造反,金珠也不会出来坏她的事,只会帮着她一起来对付康王。
可惜,悔之晚矣。
她的儿子已经没了,没了。
“这天下的确是男人的天下,可这天下也是哀家儿子的天下,哀家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哀家的儿子送命看着这天下易主,哀家争了一辈子斗了一辈子,为的不是给他人做嫁衣裳。”
太后也想拖延时间,她在等最后那个时限的到来。
原本她只有五分的把握,如今她手里又多了两个质子,而且是最重要的两个质子,她觉得自己又多了三分的胜算,就算康王能舍得金珠,可金瑞昱未必能舍得,康王若不想寒了金瑞昱的心不想寒了这些三品以上官员的心,他肯定会乖乖地过来见她。
她知道康王武功不错,也猜到他肯定会带几个人过来,可这有什么关系呢?她已经吩咐下去,只要见到康王过了桥就放箭她不信他能逃得过她的万箭穿心。
即便侥幸让他逃脱了,她也还有后招,只要康王进门,她就会派人先把桥点燃了,因为她整座桥都被她命人用点灯的油浇了一遍,整个飞雨阁也到处是松油是点灯的油。
她知道康王不会水性,他自幼在宫里长大,太监宫女们从不敢让他靠近水,即便后来他领兵去打仗,可那也是去的西边,西部干旱缺水,康王也没有机会去学什么水性。
当然,打死她也不会相信,此康王已经不是彼康王,他去一千年后的时空转了一圈,早就是一个游泳高手了。
“传旨,告诉康王,金小姐正和哀家一起礼佛呢,金夫人在楼上和那些命妇们一起赏月呢。”太后对刘公公说道。
刘公公听了转身退出去,忙去找人传话。
细心的康王早就发现这边的灯火暗了些,一听金珠在陪太后礼佛,便猜到应该是金珠做了手脚。
因为之前他收到的消息是金珠已经带着金夫人脱险了,这会又出现在飞雨阁多半是为了救那些命妇们,她连一个落水的小孩也要冲下去救,更何况这里还有百八十口人命,而这些人之所以被关在这里多多少少跟金珠也有点关联,因此她不可能会置身事外。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距离太后要求的半个时辰估计也剩不下十几分钟了,康王没有犹豫的机会了。
“金将军,你带着二十个高手拿着盾牌准备过桥,我带着几个会水性的人游过去,注意一定要保护好这座桥。”康王一边说一边带头脱了长裤长衣。
太后想到的,他自然也能想到。
“王爷不可,此事太过危险,还是容臣挑几个水性好的人前去即可,王爷只需在这坐镇。”
其实,金瑞昱更想说的是过了今天康王就是九五之尊了,这个时候实在是不宜去冒这么大的风险。
可康王不这么认为,他看了眼站在月色下翘首望着对面的这些官员们,他若想收买他们,今天他就必须救出他们的妻女来,否则,以后谁还会给他卖命?
“不,听我的,母后定是误会我伤了皇兄而记恨于我,这个心结只有我才能解。”康王扫了众人一眼,把话传了出去。
事实如何,自然是不能为外人道也。
这些官员们其实也心知肚明,不过听说康王肯以身涉险去救他们的妻女,这份义气还是值得他们钦佩的,于是纷纷出言相劝。
“大家不用再劝,时间紧迫,各自准备吧。”康王一想到金珠一个弱女子都能为了他以身涉险,他一个大男人还有什么可犹豫的?
金瑞昱见劝不动康王,只好命人去取了一些木板或门板来当盾牌,因为仓促间他们也来不及去取盔甲或者是盾牌。
外面是一派剑拔弩张,佛堂里的金珠和太后两人却真的坐了下来礼佛了,旁边还坐着一个金夫人。
金夫人在灭第四盏灯的时候便被人发觉了,被刘公公抓了来当人质要跟金珠交换她手里的太后。
金珠本无意杀太后,她不想自己的手上沾上别人的鲜血,可她明白她若把太后交出去,她母女两个肯定会立刻被乱刀砍死。
正迟疑时,谁知太后却吩咐刘公公先放了金夫人,她也无意于激怒金珠,左右这对母女也逃不出她的手掌心了,既然大家的结局今晚都是一个死,先一会后一会又有什么分别呢?
于是,便成了这三人坐在一起礼佛的局面,金夫人也是一个虔诚的信徒,以往也没少进宫见太后,彼此还算熟惯。
“丫头,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到了这个时候,你能不能跟哀家说句实话,今晚的事情是谁的主意,你事先知情吗?”
金珠摇了摇头,“不知情,我就是觉得有点怪怪的,论理这个时候我应该是不能出门的,这是其一,其二;拜月结束后你不放大家走,这一个反常的举动再次提醒了我,都说反常为妖,所以在听见祈年殿那边走水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出事了,不管是康王还是我父亲,我知道我都脱不了干系,于是我赶紧拉着我母亲往外逃,可惜还是被抓回来了。”
“的确够聪明。”太后赞赏地点点头。
至于这番话她是信了还是没信,金珠就不得而知了,她心里也有一个疑问。
“太后,都说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有一个问题,既然康王已经放下了兵权,据我所知,他是真的放下了打算过一种逍遥自在的生活,为什么皇上还是不肯饶过他?还有,我们两个大婚的日子就要到了,皇上为什么连这点时间都不肯等了?”
“丫头,你这是两个问题了,罢了,反正以后也是没有机会说了,哀家不妨就告诉你吧。”
原来,皇上根本无心把金珠真的许配给康王,他早就相中了金珠的美貌和才情,所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托太后把金珠留在宫里说话,且时不时地给金珠一点赏赐,为的就是告诉外人金珠是他的人,只是因为孝期没到,他不能把金珠接进宫。
这件事宫里宫外几乎传遍了,皇上不相信康王不知道,可皇上给康王赐婚的时候,康王竟然没有一点犹豫就答应了下来。
非但如此,他还费劲心思去搜寻各种奇珍异宝古玩字画去讨好金珠,这说明什么,说明他非但要得到金珠的身子还想要金珠的心。
而一个男人想讨好一个女人只有两种情况,一是真心喜欢这个女人二是有别的目的。
在这之前康王并没有见过金珠,喜欢肯定谈不上,所以只能是别有目的。
金瑞昱是一个手握兵权的大将军,而康王又一直对这皇位耿耿于心,这目的也就不言而喻了。
皇上后悔了。
可是他不能明着去悔婚明着去杀了康王,他只能借别人的手来给康王罗织罪名,名正言顺地杀了他,这样才能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康王若是死了,金珠自然也能回到他身边。
于是,他找上了金瑞昱,一面以江山社稷的安危相劝,一面以家族的安危相要挟,一面再许金珠一个看得见的妃位,三管齐下,金瑞昱想不答应也难。
他本就是一个大忠臣,其实根本不用这么多借口和理由,一句君命不可违,金瑞昱便没有后路了。
原本,皇上定的就是康王和金珠大婚的时候借金瑞昱的手杀了康王,罪名是试图谋反篡位,这件事由金瑞昱来完成是再好不过了。
可谁知计划有了变动,康王单独去他的庄园见了金柘,紧接着金珠又和金瑞昱躲在屋子里密谋了一个下午,几天后金瑞昱又和金柘在外书房密谋了一个下午,种种迹象表明,康王是打算和金瑞昱联手了。
于是,皇上等不及了,便打算中秋祭月的时候对康王动手,谁知到底还是没有算计过康王。
原来是这样。
这就难怪了。
只不过金珠一想到自己家里竟然埋伏了好几条皇上的眼线,心下颇为父亲的忠心不值。
太后说完见金珠一副愤愤然的样子,脸上并无半分哀戚之色,不由得也动了几分怒气,“都说自古红颜多祸水,如果当初皇儿没有看中你,今天或许也不会有这场灾难了。”
“你的意思是这场搏杀是因为我引起的?”
这可不是没有的事情,她只是一个深闺弱女子,竟然要她在临时之前背负这么重的一个大黑锅,金珠怒了。
“凭什么呀?其一,不管是康王还是皇上,我和他们之间并无半分私情;其二,皇上既然把我许给了康王,他再出尔反尔便是他不对,这叫背信弃义;其三,一个大男人,居然利用一个女人来完成他阴谋,心地实在不磊落,手段实在是太卑劣了些,其四,皇上的疑心太重,康王既然已经交出了兵权,他便没有再反水的道理,他今天这么做,也是被你们逼的。”
“知我者,王妃也,母后,儿臣来了,儿臣委实没有反意,金将军曾经对儿臣说过一句话,这天下是大周的天下,不是皇兄一个人的天下,作为大周的臣民,作为父皇的儿子,我的职责是替他守住这天下,而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让生灵涂炭或者拱手把这江山让给外族,上天既然选定了皇兄来坐那个位置,这是皇兄的天命,我的天命便是辅佐他。”
康王一身湿漉漉地从水里爬出来,刚杀了两名暗卫找到一个窗户想看看里面的情形,没想到便听到金珠的一番言论,忍不住翻窗跳了进来。
太后见到他一点动静皆无便闯了进来,而且一身湿透了,显然是从水里上来的,不由得惊恐地看向了他。
“你,你是谁?”
“母后,你传了这么多旨要见儿臣,儿臣来了,你却问儿臣是谁?母后,你该不是失心疯了吧?”
康王正愁没有好借口软禁太后,没想到太后自己给他找了一个理由。
他不是不能杀了她,可他想要的是名正言顺的兄终弟及,因此这太后最好是不能死,先软禁个一两年再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