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秋的清晨,整个世界都是清亮清亮的。浅金色的阳光穿透薄薄的雾气,温柔的洒进病房当中,流转出赏心悦目的光晕。

  这淡淡的光晕照在陶笛白皙的手背上,那枚钻戒折射出晶莹剔透的光芒。她一脸茫然的动了动她左手的无名指,那沉甸甸的感觉倏然传递到心尖上。

  没错,她没看错。

  这真的是一枚钻石,还是她昨天跟画画两个人讨论的某杂志封面上那枚私人订制的钻戒。

  这是一枚水滴造型的钻戒,一只大手托着水滴形的钻石,寓意小心翼翼呵护一生。钻石的炫彩与铂金的自然,更是犹如相濡以沫的恋人相得益彰的融和彼此。

  陶笛澄清的没有一丝杂质的眼眸中徜徉着一片惊艳,再次活动了一下自己的无名指。

  钻戒散发出美轮美奂的璀璨光彩,让她如梦似幻。

  她还傻傻的对着钻戒吹了一口气,看看钻戒会不会突然变成幻影?

  奇怪,钻戒还在!

  她没做梦,这是怎么回事啊?她什么时候戴上这枚钻戒的?

  右手食指放在唇间轻轻咬了咬,她想这钻戒不会是大叔昨天夜里偷偷给他戴上的吧?

  事实上,也只有大叔帮她戴上的这一个可能。

  大叔?

  钻戒?

  私人订制?

  她吓懵了,紧张的咬着自己的食指。澄清的眼眸,眨巴眨巴的……

  季尧提着保温盒推门进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某个小女人,正傻乎乎的咬着自己的手指头。

  他蹙眉走上前,语气稍沉,“你是不是傻?”她手上的纱布昨天晚上刚拆掉的,今早就这么咬手指头了,这女人就是傻!

  陶笛看见男人后,连忙扯着他的西装袖口,“大叔,你什么时候化身田螺姑娘了?我手上的钻戒是你帮我戴上的?是你送给我的?”

  季尧眸光淡淡的扫了一眼她纤细手指上的那枚钻戒,点头。

  陶笛倒吸了一口气,“……”

  季尧剑眉再次蹙了蹙,她这是什么反应?高兴还是不高兴?

  下一秒就听见她无比心疼的仰着小脸问他,“大叔,你是不是傻?真的,你是不是傻啊?”

  季尧,“……”

  陶笛真是十万个心疼,但是心口有些暖暖的,“我昨天在杂志上看了,这枚钻戒是限量款的,还是私人订制。私人订制你懂不?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很贵。一定贵的离谱那种,大叔你为了买这枚钻戒是不是倾家荡产了?把这么多年的所有积蓄都拿出来了吧?唉……所以,你是不是傻啊?我昨天只是看看而已,我没想买。”

  看她一脸着急,一脸心疼,又一脸感动的复杂模样。

  季尧的心口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的撞击了一下,他以为她会高兴的欣喜若狂?可是她居然是这种反应。

  可恰巧是这种反应,让他再一次发现她的特别之处。

  陶笛越想越不安,越发的觉得这枚钻戒沉甸甸的,压的她手指都痛。连忙伸手,想要把钻戒摘下来,“大叔,你真没必要给我买这么奢侈的钻戒。你要是想哄我开心,你给我买个草莓圣代就好了。经济,实惠,还能包治心情不爽,多划算啊。你赶紧把这枚钻戒给拿回去推掉吧,实在不行折一点价也可以。”她很激动,说的也很认真。

  季尧上前阻止了她的动作。脑海中自动浮现左轮昨天半夜送戒指来时候跟他的对话————

  “大哥,你突然送小嫂子这样一枚贵的烫手的钻戒,你不怕小嫂子不敢收吗?”

  “你也真是的,三十多岁人了居然还上演这种装平凡人的戏码。你们有钱人真会玩……”

  “讲真的,小嫂子又不傻。这钻戒送给她,她肯定不敢戴,也不忍心戴。她把自己小宝马都给你开了,她一直以为你好穷的。突然送她这么一枚几百万的钻戒,她不吓死才怪……”

  “不过呢,也不是没有办法让她可以戴的心安理得,戴的美滋滋的。”

  “办法就是忽悠喽,你可以忽悠她这是淘宝顶级精仿款。一千块就可以搞定的……”

  他敛眉沉目,将她已经摘了下来的钻戒重新戴到她手指上。动作有些急切,所以不算温柔,透着一股霸气。

  陶笛眨巴着眼睛看着他,一脸的于心不忍啊,“大叔,别……这么奢侈干嘛啊?不如给我买草莓圣代了……可以买一屋子呢……”

  季尧微微眯起眸子,有些生硬的搬出左轮的那套说辞,“淘宝顶级精仿款。一千块。”

  陶笛愣了一下,再低头看自己手指上的钻戒,突然觉得手指头也没那么沉甸甸的。心里那些于心不忍啊,心疼啊,都烟消云散了。甚至,觉得手指的钻戒比刚才看的时候还要璀璨夺目,真是美美哒的。

  她笑容妍妍,惊喜道,“假的?精仿的?大叔,你的意思是说你在淘宝买的对不对?”

  季尧不着痕迹的点头,“嗯。”

  陶笛开心的从病床上站起来,就那样扑上前,抱着大叔,两只小腿还顺势勾在他健硕的腰肢上,“太好了,大叔,么么哒。大叔,你好神奇哦。我昨天才看见那本杂志的,只一个下午的时间你就给我淘宝到同款了。对了,是哪家快递啊?这么速度?顺丰啊?顺丰也要第二天吧?”

  季尧连忙撑着双手托着她软绵绵的小身子。沉声,“同城物流。”

  陶笛笑嘻嘻的点头,“对,对,我都忘记还有同城物流了。我好感动,你真是太会撩妹了。撩的宝宝小心肝噗通噗通的跳……”

  季尧看着她欣喜若狂的样子,唇角微微的上扬。幽深的眼眸在她身上打量了一圈,确定她没有因为这样过猛的动作而不舒服后,眸底闪过一抹宠溺,任由她小闹一会。

  陶笛搂着大叔的脖子,双腿紧紧的缠在他身上,幸福的扬起小手,在空中挥舞着,“大叔,你快看我的钻戒真美。老美老美了。”

  “大叔,你再看我。我眨巴眨巴眼睛萌死你……”

  她闹着,他只是托着她的小身子,无声的看着她,上扬着唇角。

  闹了好一会,她终于闹的有点累了。又缠着大叔陪她躺一会,她躺在他的胸膛上,枕着他的肩膀,突然有些冲动的问,“大叔,你对我这么好。你让我这么感动是不是喜欢我啊?”

  这个问题,让季尧顺着她发丝的动作微微一怔,胸口也是微微一震动。

  陶笛问出口后,也觉得自己有点太不矜持了,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好吧,这个问题你可以不回答。毕竟,这个问题有点太突然。你喜欢我或者不喜欢我都正常。”

  季尧转眸看着她,“……”

  “我这么可爱,你喜欢我也正常啊。我们才结婚一个月,你不喜欢我也正常啊。”陶笛如此俏皮的解释着。

  季尧越发觉得她这爱闹的性格,还挺特别。

  陶笛又在大叔怀中蹭了一会后,然后翻身压在大叔的胸口,一只手托着下巴,放大招。“大叔,我一定会让你喜欢我的。喜欢的不要不要的那种,一天,不,一小时见不到都会心痒难耐的那种。”

  季尧扬唇,摸着她的长发,“吃早餐。”

  陶笛嘿嘿的笑着好开心……

  同一家医院,不同的病房,画风也明显不一样。

  这边的病房弥漫着欢声笑语,那边纪绍庭的病房空气中都浮动着火药味。

  纪绍庭虽然当天夜里就醒了,不过最近身体状况一直不太好。因为伤口感染一直发低烧,折磨的他脸色一直很差。

  施心雨推门进来的时候,他原本阖着的眼眸豁然睁开,等他看清来人是施心雨,而并不是他脑海中一直浮现的那个小身影后,疲累的闭上眼睛。

  “绍庭,我给你熬了鸡丝粥。你尝尝吧。”她讨好的将保温盒放下。

  纪绍庭闭着眼睛也不看她,只冷冷的道,“出去!”

  施心雨脸上的笑容微微的不自然,却在深吸了一口气后,又温柔如春风般笑道,“绍庭,你别动不动就发脾气。我知道病人一直这么躺着,换谁都会心情不好的。今天外面天气挺好的,你乖乖的喝点鸡丝粥。等一会,我扶你出去走走好不好?”

  纪绍庭还是不理她,直接把她当空气。这一个星期,他一直都是这么对她的。甚至很多时候,比此刻的态度还要恶劣。可是这个施心雨不知道怎么回事,她就是能受得了。

  施心雨不介意他的态度,顾自的拧开保温盒,将里面香气四溢的鸡丝粥倒出来分成两碗。一碗给绍庭,一碗给袁珍珍,最近都是袁珍珍晚上在这里陪护的。所以,她对袁珍珍也是无微不至的照顾。这会,袁珍珍回家去换衣服了。

  她端起其中一碗鸡丝粥,用调羹轻轻的搅动着,让粥的香气在病房中浮动。她贤妻良母一样的搅动了一会,端到绍庭唇边,柔声道,“来,吃一点吧。你尝尝看我的厨艺有没有退步?你要多吃点,身体才能恢复的快,就可以早点出院了……”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纪绍庭就不耐烦的一扬手,将她手中的粥碗都打翻了,香浓四溢的鸡丝粥洒了一地,还冒着热气。

  施心雨委屈的红了眼睛,却是咬唇小声道,“绍庭,是不是不合你胃口?你要是不喜欢鸡丝粥,我明天可以做别的带过来,你不要发脾气,身子要紧。”

  此时此刻,她是卑微的。她的卑微,站在门口的张玲慧都看在眼里。可是,她劝也劝过了,心雨就是那么固执的不放弃,别人又有什么办法?

  她除了心疼,叹息,无奈,真的什么都做不了。

  病房内的纪绍庭烦躁不已,他醒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询问陶笛怎么样了?当时袁珍珍愤怒的告诉他,陶笛那个贱人没事。他松了一口气,之后他就一直盼着陶笛能来看看他。他们是一起被送到医院的,应该都在同一家医院。他又救了她,还受了那么重的伤,她应该会来看看他的。可是,他等了一个星期,不,今天是第八天了,她都未曾来看过他一次。

  他知道陶笛还是不能原谅他,他心里真的很难受。

  偏偏这个他最不想见到的施心雨,每天都会来医院,在他面前晃悠,他真的好烦。

  施心雨默默的蹲下身子,收拾地上的碗片,也没有半点怨气,只是语气有些委屈,“绍庭。你想吃别的吗?我等下再帮你出去买。”

  纪绍庭豁然睁开眼睛,眼底是慢慢的疲惫和厌恶,一字一句的冷道,“施心雨,到底要我说多少次,你才会明白?我跟你之间已经不可能了,我现在最不想见到的就是你。你为什么就是听不进去?”

  施心雨收拾碗片的动作一怔,咬牙,“我是你的未婚妻,我来看你照顾你都是应该的。”

  纪绍庭无奈的扶额,咬牙切齿,“施心雨,你走!你现在就走!!”

  他突然吼起来,吓的施心雨双手一抖,碎片扎到手背上,一道血口子触目惊心。她疼的倒吸了一口气,潸然泪下的看着绍庭,“绍庭……你别对我这么凶……”

  纪绍庭忍无可忍,“施心雨,你连自尊都不要了吗?你越是这么卑微。我越是不想看见你。我对你根本就没有感情,你难道不懂嘛?”

  站在门口的张玲慧实在是忍不住了,推门走进来,将手中的水果放在床头柜上,连忙将施心雨扶起来,语气有些埋怨,“绍庭,你怎么可以这样冲着心雨发脾气?她只是个女孩子,你对她这么凶,她怎么受得了?”

  她看见施心雨手上的伤口,心疼的蹙眉,拿出湿巾纸帮她擦拭血迹,“心雨,你去坐着,我帮你收拾吧。”

  纪绍庭以前对张玲慧很尊重,只是经历这些事情后,对她也是很疲惫。他微微勾唇,语气低沉的嘲弄了一句,“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慧姨是施心雨的亲妈。这个时候慧姨应该出现在小笛病房才对。”

  张玲慧眸光微微一颤,忍着脾气解释道,“绍庭,我是打算去看小笛的。只是听见你们吵的厉害,忍不住过来看看到底怎么回事?我知道你躺在这里心情不好,脾气也不好,可是你不能这么肆无忌惮的对着心雨发脾气。心雨她是爱你,可你也不能太欺负她啊。”

  “够了!”纪绍庭不想听她冠冕堂皇的说教,一个字都不想听,“你这样帮着外人来诋毁自己亲生女儿的人,我嗤之以鼻。”

  张玲慧脸色很难堪,“绍庭你……”

  这个时候,刚好袁珍珍回家里换好了衣服又回到了病房。

  她一进来,看见满地的狼狈后,微微蹙眉,“这又是怎么了?儿子,你能不能别发脾气了?”

  施心雨见到袁珍珍后,又露出温和的浅笑,擦了擦眼泪,“阿姨,你别怪绍庭。是我不好,惹绍庭烦了。你早餐吃过了吗?我帮你也熬了点鸡丝粥,我端给你尝尝吧?”

  她讨好的说着,张玲慧看她这样子,心里有些心疼。

  袁珍珍相比之下,还是很喜欢施心雨的。施心雨人也比较会讨好她,家世条件也比陶笛好。那个陶笛倔脾气,上次心雨流产的时候,对她的那个态度她至今都耿耿于怀。

  她叹息了一声,轻轻的拍了拍心雨的手背,“真懂事,先放着吧,我没胃口。我最近可能是太担心绍庭了,所以一直有些不舒服。这会都觉得全身无力,有些呕心厌食呢。”

  施心雨连忙放下鸡丝粥,关心的问,“阿姨,你没事吧?要不要我陪你去看医生?”

  袁珍珍摇头,“没事,可能就是最近没有休息好,没什么大问题。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

  施心雨点头,“那好吧,你要好好休息。”

  纪绍庭看她们聊的很和睦的样子,不悦的蹙眉,再次沉声道,“施心雨,出去!立刻!!!”

  施心雨委屈的向袁珍珍求救,袁珍珍压低声音呵斥了一句,“儿子,不准这么对心雨。心雨为我们家流掉一个孩子,身体都没恢复呢。”

  纪绍庭对待自己的母亲态度收敛了几分,“妈,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跟她之间完全就是个错误,根本就没有感情的。”

  袁珍珍哄他,“胡说,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心雨对你这么好,人又这么懂事,你要珍惜。”

  纪绍庭也懒得再去沟通了,只拉下面孔,沉声道,“施心雨,你出去!!”

  袁珍珍一激动,眼前一阵眩晕,差点就倒了下去。

  施心雨连忙把她扶着,“阿姨,你没事吧?”

  袁珍珍扶额,缓解了一下眼前的不适后,摇头,“没事。”

  转而看着纪绍庭有些虚弱的道,“儿子,妈妈可是为了你操碎了心。光是照顾你,就累的够呛了,你能不能懂事点,别让妈妈操心那么多?心雨这孩子多好,有她在这里帮着我照顾你,我也轻松点。”

  纪绍庭看着母亲泛黄的脸色,终是闭上眼睛,一句话都不说了。

  施心雨心底微微的捏了一把汗,看着袁珍珍感激的扬唇。心里更加坚定的认为,一定要讨好这个未来的准婆婆。她以为袁珍珍是装出不舒服的样子,其实,袁珍珍的身体是真的很不舒服。

  就这样,她一直在病房待到晚上六点才离开。

  她会讨好袁珍珍,也很会看人脸色,知道自己不能过分。所以,她六点就主动说要回家研究菜谱,明天给他们做饭送来看医院了。

  反正,来日方长!

  出了医院,坐上自己的车后,她才想起来她手机一整天都没有开机了。

  在病房中,绍庭怕吵,所以她连手机都没敢开机。

  这会开机后,随时放在引擎板上。手机里面跳出一连串的短信呼,她吃了一惊。

  一打开,居然都是金绯依打来的电话。

  有很多短信也是金绯依发来的,她的微信也在被金绯依狂轰滥炸。

  她蹙眉,刚准备回电话过去的时候,金绯依的电话又打了进来。她接通后,就听见金绯依愤怒的近乎崩溃的声音。“施心雨,连你也躲着我?我可是帮你做了那么多事情,你怎么能躲着我?”

  施心雨看了纪绍庭一整天的脸色,本身自己也挺疲惫的,听到这番责怪,眉头蹙的更紧,“金绯依,你怎么回事?你家失火了?一整天给我打了这么多电话?”

  金绯依咬牙切齿,“我家比失火都严重!施心雨,我真没想到我把你当朋友,你却这么躲着我。你以为我那么蠢,自己都没留一点点心眼吗?”

  施心雨听到这番话后,收敛了一下情绪,口气也好了几分,“依依,不是我不把你当朋友,是我今天太忙了,我没躲着你。我今天在医院照顾绍庭一整天,他怕吵,我就没有开手机。你怎么了?你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样吧,你告诉我你现在在哪里?我去接你,我们见面聊吧。”

  金绯依报出一个地址后,施心雨蹙眉,却还是飞快的开车去接她了。

  等到施心雨将自己的豪车开到那条脏乱的巷子时,嫌恶的按上车窗,不耐烦的按着车喇叭。

  金绯依从一处脏乱到处散发着恶臭的巷子里跑出来,拉开车门上车。

  施心雨当即嫌恶的捂着鼻子,很难接受她身上的酸臭味道。

  金绯依恼羞成怒,“施心雨,你几个意思?我就这么脏?这么臭?你这么嫌弃我?”

  施心雨连忙放下手,摇头,“没有,你误会了,我是鼻子有些不通气,不太舒服。依依,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才一个星期不见,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怎么瘦了这么多?”

  车厢内虽然灯光昏暗,但是她依稀能看见她此刻狼狈的样子,真是吓了一跳。

  金绯依脸上好几处擦伤,人也瘦的只剩下皮包骨了,头发乱糟糟的顶在头顶上,身上的连衣裙也皱巴巴的,好像很久都没有换洗过了。身上也散发出令人作呕的酸臭味,她真是差点就吐了出来。

  她连忙将车开出那条巷子,远离了巷子后,将四边的车窗都打开,凉风这才将车里的酸臭味吹散了几分。

  金绯依自从上车后,就翻出她储物柜里面的零食开始狼吞虎咽,完全没有昔日的半点优雅。

  施心雨心底嫌弃的要死,表面上却不敢表现出来,只能讪讪的笑着,“你慢点吃,慢点吃,这里还有水,喝点水。”

  金绯依吃饱了之后,深深的喘息,看着她,“施心雨,你得帮我。你一定要帮我,我家破产了。我们家现在一无所有了,我们家完蛋了。我爸爸把我赶出了家门,他说都是我得罪了别人,才会导致我们家这么惨。”

  施心雨最近一门心思都扑在纪绍庭身上,所以真的没关心东城发生什么大事了。听她这么一说,她不可思议的摇头,“不会吧?你们家破产了?怎么会这么突然?”

  金绯依抓住她的手臂,像是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突然?这几天有太多太多的人和鬼来恐吓我,他们说我得罪了人才会摊上这些事。”

  “人和鬼?”施心雨嫌恶的抽出自己的手臂,惊叫道。

  金绯依听到鬼这个词,吓的浑身颤抖,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惊恐的车里叫道,“鬼在哪里?别碰我,别带我走,我不想死!!!”

  施心雨看着她,觉得她真是太可怕了,“依依,你疯了吧?你是不是因为家里的事情神经错乱了?这个世界上哪里来的鬼?”

  金绯依连连摇头。“不,我没疯,真的有鬼。一直缠着我,要来向我索命……”

  施心雨拍着她的脸蛋,摇晃着她的肩膀,“依依,你清醒点。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你别自己吓自己。”

  她将车厢里面的灯都打开,在明亮的灯光照射下,金绯依的情绪才缓和了点。她哭的摇头,“心雨,我实在是想不出来我到底得罪了谁?这个人就像是魔鬼一样可怕,我想来想去,我只是得罪了陶笛。你说这些事情会不会是她做的?”

  施心雨觉得荒谬,“怎么可能?你以为陶笛是神啊,她能有这么大本事?她自己家的公司,还要靠我爸爸赏饭吃呢。她能有本事搞垮你们家的公司?我不信!”

  金绯依咬牙,“我也不信,我也去求过她,看她的样子不像是说谎。可我实在是想不出来我到底得罪了谁,我除了之前帮你做了那些事情后,我没做过坏事。”

  施心雨面色一沉,有些紧张的喝道,“胡说什么?你帮我做过什么了?别胡言乱语!”

  金绯依冷笑,“怎么?你现在不承认了?你想过河拆桥是不是?施心雨,我告诉你没那么容易。你以为我真的那么傻吗?我帮你做的事情我都留下证据了,我总得给自己留条活路。”

  施心雨面色紧绷,冷声威胁她,“金绯依你留证据又能怎么样?你不敢交出去,那是要坐牢的。你敢自毁吗?”

  金绯依冷笑,“我现在已经走投无路了,我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我坐牢不要紧,可是你要想想那些证据流出去对你有没有坏处?你的纪绍庭要是知道你这么恶毒,还会跟你在一起吗?”

  施心雨心里一咯噔,立马笑道,“依依,我知道你不会这么做的。我们两是好朋友,好闺蜜,这种互相伤害的事情你不会做的。当然,我也不会不管你的。我这里有张卡你先拿着,里面有100万,以后我会不定期给你打钱的。你先用着,至于你爸爸的公司,我也会让我爸爸想想办法帮着东山再起的。”她想了想,还是要先稳住金绯依。等稳住她之后,再想办法把她口中的证据找回来,然后她饿死街头她也懒得多看一眼。居然还学会阴她了,真是找死!!

  金绯依拿着她给的卡,灰暗的眸子里终于闪过一丝亮光。有了这100万,她可以先给家里租个房子了。她叹了一口气,“心雨,你放心我很有良心的。只要你真心当我是朋友,我不会做一点点不利于你的事情。”

  施心雨点头,唇角荡漾着温婉的笑容,“我相信你,我们是一条船上的人。我好,你也好,我们大家都会好。你先拿着这些钱,给自己买点好衣服打扮打扮。”

  金绯依点头,紧紧的握着那张卡。

  金绯依把那100万给了父亲之后的第二天晚上。她逛街逛的很久,给自己买了两套漂亮衣服回家的路上。

  再次遇到“鬼”了,她吓的哇哇大叫。

  那穿着白衣服,眼角嘴角不断滴血的“鬼”伸手长臂,说是要向她索命,她吓的拼命跑。

  最近一个星期,她老是遇到“鬼”。只要是晚上,她都能遇到“鬼”,有时候半夜惊醒,发现“鬼”正趴在自己家的窗口位置,她好几次吓的差点心脏病。

  她脸上的擦伤都是被吓的摔跤,摔出来的。

  到底是因为做了亏心事,她拼命的跑,就连购物袋掉了也不敢回头捡。最后一失足,居然掉到路边正在修的下水道里面。

  装“鬼”吓人的那个人见此情景,拨打了120。可是,救护车来的时候还是晚了,金绯依就这样摔死了。

  ————

  陶笛出院后,心情美美的戴着她的精仿钻戒去上班了。

  她拿设计文案的时候,何欣妍刚好从她的位置上路过。视线一扫,就看见她的大钻戒了。惊艳的抓着她的手指,“小笛,你这钻戒太拉风了。看这造型怎么这么眼熟啊?”

  她想了一下,很快就想到这是那款杂志上面重磅推荐的那款私人订制的钻戒。她忍不住惊叫道,“小笛,这是谁送的?快告诉我,这是谁送的?这人也太阔气了吧?是你新认识的男朋友吗?快,有没有照片?我要看,我要看。”

  纵然是平时比较文静的何欣妍,看见这么夺目的大钻戒,也忍不住失态了。

  陶笛连忙捂着她的嘴巴,把她拉到洗手间,小声的把自己的秘密告诉她,“其实我有两件事要告诉你,第一我结婚了,第二,我的钻戒是精仿的。”

  何欣妍听完了之后,真的是惊悚了,微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她。

  陶笛嘿嘿的笑着,上前帮她把嘴巴合上,“美人,你要帮我保密,我不想我的私事在公司闹的沸沸扬扬的。我结婚的事情,只告诉你一个人哦。”

  何欣妍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小笛,你这么娇嫩的花朵到底被谁掐走了?我好奇。”

  陶笛拿出手机,“满足你一下好奇心吧,我给你看我大叔照片哈。是我趁着他睡着了偷拍的,你看,酷吧,我大叔是医生。高大上的职业哦。”

  何欣妍拿着她手机一看,瞬间被大叔睡着的颜值给秒杀了,“小笛,你大叔好man啊!你能不能跟我说说你嫁给大叔后的婚后生活啊?”

  陶笛认真的想了想,开启一本正经胡说模式,“这个嘛,要等我回家去认真的想想,然后写一本文案,慢慢向你汇报。”

  何欣妍搂着她,“小笛,好震撼,你就这么把自己嫁了。你大叔好酷,看上去一点也不比纪绍庭差。你这大概是因祸得福吧?”

  陶笛将自己的手机抢了回来,对着手机屏幕亲了大叔一口,“那是当然!我傻人有傻福!”

  何欣妍又托着她的手指欣赏她的钻戒,“这大钻戒也漂亮。”

  陶笛献宝一样显摆,“必须的,精仿的,跟真的几乎是一模一样。”

  何欣妍看着也像真的,“嗯,真的跟真的似得。你大叔送的?”

  陶笛点头,“我大叔还挺细心的,看见我喜欢这个钻戒就买来半夜偷偷给我戴上。虽然是仿版,可我也觉得很感动呢。”

  何欣妍赞同,“嗯,礼物不在乎贵重,有爱心就好。你大叔看起来对你满满的宠溺啊。”

  陶笛心花怒放,继续开启厚脸皮模式,“必须的啊!谁让他新婚小妻子这么可爱呢!!”

  下午开会的时候,总经理易敏看见陶笛手上的钻戒后,微微一怔。

  散会的时候,大家都出去了,易敏难得的凑过来八卦了一句,“小笛,你这钻戒是不是得有一百多万?”

  她是全公司唯一一个知道陶家底细的人,所以她并不奇怪陶笛可以戴这种奢侈的钻戒。

  陶笛连忙摇头,“没有,没有,就是个精仿款。一千块钱。”

  易敏显然不信,眼底有羡慕闪过,“这钻戒真漂亮,怪不得值一百多万?”

  陶笛汗哒哒,“真的一千块。”

  易敏冲她做了一个嘘声的手势,“我懂,低调,你一直都很低调。”

  陶笛无语啊,实话咋都没人信了呢。

  晚上回家。

  吃完晚餐后,她拉着大叔陪她下楼去健身减肥。理由是她住院期间左边那个轮子给她安排的伙食太好了,她这种怎么吃都吃不胖的体质,居然都吃胖了一斤。她也学着公司的那些女同事一样,矫情的跟老公喊着嚷着要减肥。

  季尧显然是对她说要减肥这件事表示很嫌弃,不过还是顺着她,陪她下楼散步了。

  在楼下小区的花园中,季尧一如既往高冷的走在陶笛后面。

  陶笛人缘真是超级好,好到小区里面的小朋友啊,老太太,老爷爷都认识她,还能熟络的聊上几句。

  季尧在外人眼里,就是个不合群的另类。他不喜欢说话,更加不擅长与陌生人聊天。他身上好像没这个功能。

  不过,陶笛这种功能强大啊。她见到熟人都会顺带着打招呼,“嗨,王奶奶这是我老公季尧,他是个医生哦。”

  “嗨,张爷爷出来散步呢?我跟我老公晚上也吃撑了,也出来散散步消消食。”

  “小亮亮,见到陶姐姐也不叫了?不懂礼貌了吧?来,叫陶姐姐,这是你姐夫哦。他可是医生。最近天气凉了要听爸爸妈妈话,不然感冒了姐夫可会给你打针的……”

  季尧原本是比较抗拒这种聒噪的聊天模式,想要离她远一点。可听她兴致勃勃的跟所有的邻居介绍他,还一口一个老公叫着。他坚硬的胸膛就好像被什么软绵绵的东西挠了一下子,那种轻轻的触感,他形容不出来。像是浅浅的悸动,又像是淡淡的感动,总之,形容不出来。

  这种感觉,对于他来说也很陌生。

  但是……他并不讨厌。

  陶笛抬头看天边夕阳无限好,歪着小脑袋,伸出小手等着身后的男人过来牵她。

  夕阳拉长了季尧的身影,在斑驳的光晕中,他的身影格外的修长冷魅。他眸光一抬,就看见她可爱的小模样。

  陶笛了解他冰凉的个性,考虑到他可能是不习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对她做出亲密举动。她又折回来两步,然后主动把自己的小手塞进他的掌心当中,不要脸又超级调皮的笑道,“这么可爱的小妻子不牵着怎么行?万一不小心被别人牵回家了呢?”

  季尧看她认真又很不要脸的样子,突然有些忍俊不禁的扬唇。

  陶笛的小手指在他的掌心里面勾了勾,踮起脚尖,小声的在他耳边道,“快,牵着我啊。这么多人在呢,给你小妻子一点面子。都是在一张床上睡的人了,何必相互伤害呢?快,宠我一点。宠老婆的男人,以后才能干大事,知道没?”

  季尧下意识的将她的小手攥紧了几分,拉着她一起散步。

  散步途中,陶笛想到今天总经理说的话,忍不住笑着问,“大叔,你说我们总经理是不是傻啊?她说我这钻戒值一百多万呢。”

  季尧看了一眼她的钻戒,沉默。心里却在鄙夷,这总经理简直不是傻,而是蠢。这钻戒明明就是三百五十八万买回来的!

  陶笛亲了自己戒指一口,又自顾自的道,“对吧,你也觉得我们总经理傻掉了吧?她可是个走在时尚前沿的女人,对钻戒懂的还挺多,这次居然看走眼了。对了,还有上次那个金绯依,她跟金爸爸两个人也够傻的。居然跑过来求我对他们公司高抬贵手,我也是醉了。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这么个小女人能整垮他们家公司?他们真是抬举我了!”那天在病房的事情,她没跟大叔提过。这会闲来无事,而且事情也过去了,她才随便说说。

  季尧微微蹙眉,心底冷哧。傻的不是金绯依,而是左轮那个蠢货。这么点小事都办不好,居然还要惊动到她?真是愚蠢!!!

  白天的生活是平淡的,但是夜晚两人的生活又是火热的。

  陶笛被缠的累的不要不要的时候,她小脸羞涩的红扑扑的,可怜的眨巴着眼睛趴在男人的胸口问,“听说嫁给大叔一般都会欲求不满的,可到我这里剧情为什么会反转啊?我怎么感觉我现在都已经满足不了你了呢?”

  季尧却是一贯霸道的道,“事实。”

  陶笛无意识的娇嗔,“哪有啊?你别胡说八道,我可没满足不了你。”

  季尧又霸气非常的来了一句,“我在迁就你!!”

  陶笛轻捶他胸口,“你讨厌,大写的讨厌!”

  看她小鸟依人的可爱模样,他情不自禁的捉住她的小手,放在自己的薄唇间,宠溺的亲了一口。

  陶笛笑了,笑容璀璨的如同天空中最明媚的星辰,就这样甜甜的趴在男人胸口睡着了。

  她睡着了之后,季尧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打开一看,他墨色的瞳仁一收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