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邪少

作者:狗吃西瓜

    经历了多少个不眠之夜。…………

    抽了不知多少包的烟。

    新书写到这里,明天就要上架了,千言万语,不知向读书的盆友们如何说起。

    午夜零点,我将先发一万字,献给亲爱的新老盆友们。

    写文,最早是在纯文学杂志上,在省级的刊物上发了几个短篇,后来觉得文学之路太窄,改为经商,由于自己虽说为人大气,可胸无城府,不够狠,人情味特重的,不断的亏,不断的败走,以至于落到中年,才匆匆的成家。其间,我遍游全国,到过沿海,去过越南,也和东方绝色的越南妹有过一段死去活来的恋情。

    成家了,找到个稳定的工作,不敢出去闯了,得日日辛勤劳作,养家糊口啊,于是闲暇之余,又开始玩起文字来,后来在起点里,混了两年,断断续续的写了几十万字,一直没入得网文的门,后来因为没适应网文的快节奏风格以及用词太文学,太监了两部,所以,我一直是个新手,甚至转个了阅,仍然是。

    于是,我一边写,一边向亲爱的读者、向尊敬的编辑大大们、向亲近的作者们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求得意见和建议。

    回头再说到这部拙劣的文文,开新书前,我原本打算为已婚的兄弟伙们写的,写着写着,才发现阅的很多读者,其实就是十几岁的娃,觉的有点后悔了,不该这样写,该隐晦一点,那方面的描述浅一点,可已经十来万字,要改动起来,实在是难上加难,只好听之任之了,但愿年龄更小一点的小盆友们,搞笑娱乐之余,把不喜欢的段落跳过去。

    这是大实话。

    我女儿都上六年级了,要是她在外面受了啥心灵的伤害,受了啥不利的影响,对我来说,都是多么不可忍受的痛啊。

    但愿阅越办越热火,但愿阅是一片晴朗的天空啊。

    于是,后面的章节,特别是收费章节,我特别的注意这方面的问题,尺寸没那么大了。

    再回过头来说说这文文,书里面,将会出现多个的妇人,起码上百个,每个妇人,无论长相,个性,还是那方面的喜好,欲念的强弱,各不相同,包括每个人的社会地位,生活经历,也是千差万别。

    作为主人公林乐,在不断的生活试水中,逐步的摸透了不同妇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也不断的摸索出了一套又一套的讨得她们欢心的手段。

    于是,我向读者盆友们保证,每一段激情戏,都会不雷同,甚至同一个人,前面和后面的,也不会相同。

    我要写的,除了林乐这乡下娃异能不断的升级,不断的向人间操神的梦想靠近,最终达到他的目标,喜获众多的年龄不同、个性不同、社会地位不同的美女外,另一条线索,同时进行,那就是他依靠美女们,逐步的爬上了所谓的上流社会的过程。

    另外想要提到的是,我尝试了一种变色龙似的写作风格:写到主人公跟呆萌玩的时候,就用上呆萌一般的、学生作文一样的语言,写到他跟社会顶层的妇人玩的时候,就用上一种比较小白的、词句稍稍显的深奥一些的语段,写到他跟乡下粗妇玩的时候,就用上一种搞笑的、逗乐的、甚至粗野的叙述方式,也不知这种有点大胆的冒失行为,尊敬的读者盆友们是否能够接受。

    在网上写文太难啊,听说哪个写着写着,又猝死了,写到这时,我慢慢体会到了其中的艰辛,很多人的付出,与他们的所获,是不成比例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也是必然的啊,没说的,可还是想感叹一番。

    一本书,首先是作者进入了那个世界,那个圈子,然后才说的上读者的进入,写的过程中,我仿佛也成了林乐,他的锄把子升级了,我的锄把子也跟着升级,忍不住的上了床去搂住家里的那个甩不掉、丢不脱的黄脸婆了。

    激情,首先是来自作者自己啊。

    没有激情的,生造的书,即使读的再流利,也像是白开水一样的嘛。

    写书,凭空的杜撰,特别是乡村啊、都市啊,恐怕很难的,小说中的很多个妇人,都有我生活圈子中的原型,甚至在过去,真的跟她们发生过啥,干了点啥,或者眉来眼去过,留存在记忆里,翻找出来,创造成为书中的人物,仅此而已,没有一定的经历,要写出生动细致的情节来,恐怕也很难的,只是,不知道我发挥如何,能不能让读者盆友们接受,甚至欢迎啊。

    虽然书中的林乐,很多方面就是我自己,幻想中的我,但是,现实中的我,却是一个淘气的、慈爱的爸爸,一个孝敬老妈的儿子,一个恪守中国普世的道德传统、结婚以后从没在外面乱来过的忠诚的丈夫,与书中的主人公,大为不同的。

    哎呀,咋说呢,我的职业,我的内心,我所做的事儿,里里外外,充满着正的能量什么的,和这文文中的猪脚,相去更远呀。

    既然这林乐,不写也写了,已经有些活灵活现了,有点类似那作家兄弟大仲马和小仲马一般,就要坚持写下去了。

    尽管林乐和大仲马小仲马差不离的,可还是有本质的差别嘛。我所追求的,是活灵活现的人物,活灵活现的故事,并不脱离现实的,比较耐读的。

    文学,在我的心底里,始终是神圣的,不愿随随便便的践踏了哦。

    所以,我在写给盆友们看的同时,顺便的以女儿的爸爸的身份奉劝诸君一句,本故事纯属虚构,切莫随意模仿,以至于走火入魔。泱泱大国,礼教文明,源远流长,绝大多数的国人,都是奉行着一夫一妻的制度,很好的把握着道德的底线,很少有偷偷摸摸的上了别人老婆的床,给哪个苦旅的男人戴上一顶绿帽子的。

    毕竟是生物学的原因所致,祖先带来的冲动,每一个正常的男人,包括那些上帝一般的编辑大大们,都会有那种按耐不住的时候,真想把自家的基因片段,播洒到让人眼花缭乱的街头花丛中去,可说的简单一点,人是社会的人,人的一生,总是和体内的那个原始的魔鬼斗争着,要是控制不住它,让它占了上风,恐怕会惹出不少的麻烦,让社会的那个自家苦不堪言,甚至妻离子散,晚景凄凉哦。

    唉唉,冒充老大,一番莫名其妙的说教,说到哪儿去喽,还望读者诸君,大大的见谅啊。

    最后,真心的拜了。

    拜托大家,下班之余,课余,顺带的读一读文文,关注着稚嫩的它,让它继续成长啊。